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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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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0 猫有一命
(一)咪咪和路托维柯斯 Alexandra以前养过两只猫。一对母子。猫妈妈叫咪咪,典型的猫名字,像熊猫都该叫盼盼一样。儿子叫路托维柯斯,这是德语人名路德维希的希腊叫法,这个老式的名字今天已经很少有人叫了,听着像普鲁士十九世纪的老贵族似的。对一只小黑猫来说,“路托维柯斯”这个名字显然隆重了些,让人觉得咪咪似乎生了个开国皇帝下来。 Alexandra的妈妈在阳台上栽了很多花草,她对我说猫活着的时候一直趴在阳台上。虽然我不知道猫在阳台上想什么,但是,想必猫也能体会在阳台上趴着,晒晒太阳,无所事事是多悠闲的一件事儿。 阳台下面是条小巷子,其实是道坡,一直往上,大概一百来米的地方,就是雅典卫城。小巷里游客很少,因为他们都穿着旅游鞋,背着相机在卫城的另一边。所以这儿很安静。晴朗、温暖、安静、食宿无忧,咪咪和路托维柯斯就生活在这么一个环境里。 从降生那天起,路托维柯斯就和它妈妈形影不离。 就算命运真需要它完成某项使命,但那么小的一个生活圈子已经注定了其不可实现。毕竟英雄的诞生需要一片广阔的天地,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公理。 不过这无关紧要。路托维柯斯是只快乐乖巧的小猫,有时跟着咪咪一起到街上散散步,大多数时候只是和咪咪在阳台上晒太阳。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作息规律得像只闹钟。也许会觉得有些无聊,但潜意识里,我却认定,猫也同样认为这是幸福的生活。 事实上,路托维柯斯确实是只幸运的猫。它觉得不幸的时间,短暂的只有一个上午。 咪咪在她十二岁的时候,身体突然变得很差,经常吃不下东西,走路也不方便,没人知道发生 了什么。隔了一段日子,Alexandra的妈妈带咪咪去看兽医。医生详细检查了一遍,是癌,已经没法治了。 最后的那段日子,它和路托维柯斯依然常趴在阳台上,只是不再出去散步了。 咪咪死的时候,据Alexandra说,是个早晨。整个上午,路托维柯斯围着咪咪的尸体,不停转圈,有时依偎在它身上,就像它还活着一样。那上午,路托维柯斯一直在叫,声音很悲伤。 下午,房间里突然没了猫的声音。察觉到这点时,大家才发现这只叫“路托维柯斯”的小黑猫,躺在妈妈身旁,不知在什么时候,跟着它妈妈静静地死去了。
(二)麦当娜 “麦当娜”是只又胖又白的母猫。它的主人,我的一个哥儿们,对我说麦当娜脾气很坏,好妒忌。最有特点的是,它特别喜欢白色的东西。对猫来讲,这真是个奇怪的爱好。 我那哥儿们很喜欢捉弄那只猫。比方说,他经常抓住猫的两条前肢,让猫就这么悬空挂着。起初,麦当娜很愤怒,拼命地嘶叫挣脱,这时,我那朋友就喂它最爱吃的猫鱼,久而久之,麦当娜虽然还是不喜欢前肢被抓着悬在空中荡秋千,可也不再声嘶力竭地叫喊,不再用力挣脱了。只是很配合地等主人把它放下,然后喂它吃鱼。 我问他,如果放了它下来,而不喂它鱼吃,麦当娜会怎样。他老实告诉我,从没试过。是个实在的好人呐。 我那哥儿们有个邻居,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他一直想追,可苦于没机会。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女孩一家要出去旅游,可她的兔子没人照顾,于是他自告奋勇地把这任务接了下来。此刻,在他眼里,这兔子已不仅仅是一只兔子,而是命运赐给他的一把钥匙。他把钥匙带回家,当成泥菩萨供奉在自己房间里,每天给它好吃好喝,恨不得兔子在女孩回来后,能开口说话。对她说,他多善良多体贴多温柔多负责肩膀多宽阔头脑多发达。 当然,这只是他最初的愿望,几天后,他非常庆幸兔子不会说话。 转变的根源,就是这只叫“麦当娜”的猫。 麦当娜只能睡在客厅一个固定的角落里,它曾尝试过到我哥儿们睡房里去,可每次都被他无情地赶了出来,确切点,是打了出来。但这只白猫依然对这间屋子充满了感情,充满了渴望,充满了幻想。 可就在一夜之间,它发现它的幻想破灭了。兔子,该死的兔子夺走了它的幻想,击碎了它的渴望。麦当娜不明白兔子到底付出了什么,能如此轻易地占领它梦寐以求的屋子。 麦当娜绝望了,它把绝望体现在了行动上。它堵在房间门口,只要兔子一露脸,它就一个耳光打过去。兔子胆小,(俗话不就说,胆儿小得跟个兔子似的)不敢还手,只会逃。但逃到别的地方都没用,麦当娜会追上去,一个接一个的耳光,直到把兔子赶回它不能进入的禁区,也就是那个房间,才停手。我哥儿们见过几次,把麦当娜揍了一顿,可麦当娜我行我素,毫不在乎自己被打,只要看见兔子出来,还是会冲上去给它耳光。 兔子从此再不敢出房间了。 几天后,女孩子度假回来,带给我那哥儿们一包糖,高高兴兴把兔子领回家。我哥儿们也很高兴,终于完成了任务。第二天,他看见女孩子一副很伤心的样子,问她怎么了。女孩告诉他,不知道怎么的,兔子一大早无缘无故,毫无征兆地死了。 送走兔子后,麦当娜心情似乎也好了,做秋千游戏的时候,还像以前那么配合,甚至会表现出一副很嗨的样子。 麦当娜给我那哥儿们当时无聊低落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他回忆起那只猫的时候,一边笑一边说。他说,猫失踪后,他在雪地里,沿着街来回走了好几个钟头,大声喊着“麦当娜!麦当娜!” 麦当娜的失踪是在一年冬天。那天下了大雪。小地方的雪景特别漂亮,白茫茫一片,因为人少车少,所以雪很干净。这在大城市里是见不着的。城市里一下雪,到处是黑脚印,雪好像拌着煤渣。 小地方的雪地白得晃眼、平整。那只又胖又白的猫恰恰喜欢白色,真是奇怪的爱好。 我那哥儿们说他看见麦当娜的最后一眼,是它兴奋地冲出门,撒狂似的向着茫茫雪地,飞奔而去。
August 06 河边的人他站在河边看着几只浮在水面上的鸭子,觉得它们很自在。下午的蓝天耀眼平静,晴朗的天空就和幸福的家庭一样,看着总是相似的。河边的护栏上落了不少花白的鸟粪,得小心地靠在上面。河中央开过艘观光船。坐满了人,或男或女,或胖或瘦,衣服或多或少,胸或大或小。导游拿着喇叭,在船头声情并茂地说什么,一副要收旧电器的架式。船身印着“施普雷—雅典”。这代表什么,他百思不得其解。那艘小小的船无论如何不可能航行于施普雷与雅典之间,更何况,这两者间并无直通的航道。想来这狗屁名字只是源自又一个自以为浪漫、但罔顾现实的想象。他沿着河岸往前走了走,在长凳上坐了下来,对着波光粼粼的河面,开始想事。父母结婚四十年了,争吵大半辈子后,在今天又对他提起了离婚。他还能说什么?都这么多年了。算了吧,他对父亲说,你好好想想,怎么做都是你们的决定。母亲在楼上,对他说这么多年来她受的委屈。在河边,他开始回忆。不知怎么的,他觉得即便经历时觉得苦闷的,一旦过去,还是泛出了种种不曾体会的甜蜜,像破土而出的种子。回忆里的快乐和现实中的快乐本来就是两回事,他想。所以,此刻怎样大概真的并不特别重要,永恒的时间总会把空间变成回忆的。他往回走,太阳还是很好。桥上传来悠扬的乐声。开始,他以为有人在拉琴,因为桥上一直有很多人拉琴。近了才发现原来正放着探戈。很多人坐在桥下,七八对男女在跳舞,怡然自得。那些跳舞的人,有的脚步凌乱,有的跳得很好。他想鼓完掌再走。他站在人群边,看了很久。
July 11 鸟一团白色的东西从路灯上掉下
两个孩子围上去
一个大声地叫,一个戴着眼镜
雨又开始了,像清晨在每天开始一样
桥上的两个孩子在雨里笑啊,笑啊
弹琴的人,他放在地上的琴盒里
装满水
雨大了起来,水溢了出来
水里没有船,水上没有桥
我们哪儿都不能去
溢出的水碰了碰弹琴人棕色的鞋
鞋上的泥顿时暗了下去
他蹲下把琴盒慢慢盖上
桥上的两个孩子围着白色的东西
笑啊,笑啊,他们抬头的时候
鸟飞走了
白色的鸟粪掠过路灯
落在地上,轻轻的
我没能听见那清脆的,啪的一声 July 08 那个冬天雪还不下张楚说
这个冬天雪还不下
我知道,它们
都在这个夏天变成雨,然后
想象自己是
带着仇恨的炮弹
打在我身上
和现在一样,回不去了
大桥上
云很长
我也想回家
(或者一起去你家)
或者躺在如盖的树林下 November 16 在冬天在车站
除了风以外还有
灯光,但灯光
很冷
是冬天
使灯光这样寒冷吗
也许是风,桔红的
火车开过去
那人皱着眉,衣服也皱着
觉得它
是
一阵风
他缩在自己的围巾里
而另一个人
缩在
他怀里,簌簌
发抖
在火车,或者风
穿过的时候
他们的朋友
(如果他们并不是那么孤独,像
草原上两只最后的
田鼠,枯草
衰败了)
这时在做什么
说话或躺着或在
取暖,或成了一汪温暖的水
任何想法到最后都变成诱惑
在冬天
那儿站满人
我看见一个人的时候
看见她的口红
她缩在另一个人的
怀里,簌簌
发抖
我发现所有的风都是陌生的
我发现所有的风都想把我带走
那辆已经消失的火车
也是一种风
它不像别的火车
那么迟缓,那么
坚硬,但它们都不温暖
就像是在冬天 July 21 蜜蜂
May 17 一九九五年的电梯出于习惯,小王转了下门把手,确定门锁了,他这才离开。 在电梯间等电梯的时候。他看着一盆开得错综复杂的假花出神,一开始都没注意电梯来了。里面发白的黄色灯光让小王最终还是看见了它。他走进去,按下按钮,电梯开始下沉。他觉得自己像是潜艇上的指挥官。 这是一部一九九五年的电梯,四周被不锈钢包围,上面有斑斑点点的亮光。巴掌大小的显示器上显示着楼层数字。他的左手边是两排按钮,分别是“1”到“16”,单数在左边,双数在右边。 电梯开始往下,小王开始怀疑。 他记得好像锁了门,但又好像没锁。他似乎只记着那盆塑料花,别的却都想不起来了。到二楼的时候,他啪啪啪啪地按着标有“7”的按钮,急促的声音像是电报。电梯到了底楼,然后回到七楼。小王跑回去,推门时却发现它已经锁上了。他舒了口气,虚惊一场。虽然费了些功夫,但因此放心。 小王走到电梯间,他注意到假花堆里有一朵粉红的花很漂亮,像裹着层糖纸,甜甜的。他觉着好像在哪儿见过,可怎么也记不起来。大概是前生,小王对自己说。每次碰上这种似曾相识的情况他总这么说。 电梯来了,小王走进去,看着电梯门不疾不徐关上,心里还在想着刚才那盆假花。特别是那朵粉红色的,说不上来的好看,好像曾在遥远的记忆之外在他面前开放。 小王看着显示器上的数字从“7”变成“6”,再变成“5”,又变成“4”,突然想起来还没锁门,他果断地按下“7”。小王心急如焚,可电梯丝毫不体会他的心情,仍然保持刚才的速度缓慢下降。电梯必须先到底楼,然后才能回上去。 数字从“4”变成“3”,再变成“2”。 忽然一阵晃动,它停了下来。小王一阵慌乱,不知该怎么办,他担心着锁门这件事,直直看着闪着红光的“2”。数字闪得越来越快,像个漩涡,把他卷了进去,无法脱身,也让他无暇再挂念他的房门。渐渐的,他忘了锁门这件事。然后,他忘了为什么会在这部电梯里,甚至不再记得他在什么地方。 电梯里闪烁的“2”,在最后,竟成了小王对世界唯一的记忆。 April 20 来自未来的捕鼠人(楔子)
未来过去后,我们会发现所有的伤感,其实都不合时宜。
(一) 气球 雪从昨晚下到现在一直没停,从里面望出去,外面像个摄影棚。我能想像这一切:在窗外的大树底下,一对男女深情地拥抱在一起。围着傻傻的长围巾,其中尤以男的更傻,好像脖子破了个洞,从伤口流了条围巾出来。女的也许还戴着一副大红耳套,活像刚被砍掉耳朵的兔子。
他们不得不顶着一头假雪,一切都是为了影片,他们在心里这么想着,然后大声说着现实中不太会让别人听见的话。编剧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最后那男的会说: “我就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你!” 下雪天就这么容易让人走神。
我望着窗外的大雪,坐着。屋子的暖气开到最大,可还是冷。我对着手哈了口气,搓了几下,就像对着玻璃哈了口气,搓了几下。屋子越来越冷,我走到暖气边,摸了摸它。暖气片吐出一丝幽幽的凉气,像骨骼。 每逢冬天暖气就会故障。坏了以后,就得找人来修。但暖气工人不是我豢养的,所以不可能随叫随到。一等往往就是两个礼拜。在这期间,要取暖也不是没办法,就是多穿衣服,多喝热水。我觉得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只要有一个必须适应的环境就行。 只要适应了就行! 如果不行,那你只能像三叶虫一样变成化石。 我缩在椅子里,翻着一本厚厚的介绍三叶虫的书。我对三叶虫没有兴趣,只是手边没别的可看的。上面写着三叶虫在寒武纪和奥陶纪最繁盛,到二叠纪绝种。我原想对这段话进行一番思考。可三叶虫或者二叠纪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所以我放弃了思考。 我把自己换到了僵硬的沙发上,但它却是我从刚才到现在所有接触的物品中最柔软的,椅子,我的手,暖气片,还有带壳的书。 在这样的时刻,我该做些什么?一点声音也没有,那么平静。这屋子里除了寒冷和空旷,只剩时间。 这是多令人伤感的事情。所有这些转瞬 即逝的事情。 曾有人对我这么说过:“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我记忆犹新。确实,除了伤感,别的事情都转瞬即逝。记得小时候看小灵通漫游未来,对遥远的2000年充满憧憬,觉得那些将会发生的,在时间深处闪烁着光芒,诱惑我不断往前。 2000年早成了过去,这些也都成了一种好笑而尴尬的伤感。我为当初的想像感到好笑,我为我的未来这么轻易过去感到尴尬。 “和你在一起根本不会有未来!你这个人不会有任何未来!”马亮亮在分手前这么对我说。
我能理解她的话,我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想像,而不是真正的未来。如果可以,我情愿自己成为挂满一身树叶的雨水,只要落到地上,就结束了。不用等待明天,也不用为了打发等待的时间,费力思考。 所以马亮亮和我分手,我既不惊讶,也不难过。 我和她是在去年九月结束的。其实我们在一起不到半年,根本谈不上什么深厚的感情,甚至根本谈不上感情。之后,我只叹了一下午的气,像哮喘发作一样。 就在那天晚上,我接到马耳打来的电话。
马耳是马亮亮的远方堂哥,我从小的朋友,通过他,我才认识的马亮亮。 马耳对我说,他知道了我和马亮亮的事,让我先去他家,等下一起出去玩。我反正也没事做,就去了。到了他家,他和他父母正围着桌子吃饭。他妈热情地让我和他们一起吃点,还说: “随便吃点,没什么好菜。” 我看看桌子,上面的确没什么好菜。除了饭以外,只有一碗汤,上面浮着几根软绵绵的青菜,可能在深不见底的汤的尽头还有几块肥肉,好像碗里装了几个投河自尽的胖子,尸体沉在下面,绿色的锦缎袄子漂在上面。我虽然肚子饿,不过也不愿意真的就这么随便吃点。 所以我说自己吃过了。然后坐了下来,看马耳的爸爸津津有味地喝酒吃菜。我想大概只有借着酒,才会对着这么一大碗什么都算不上的汤,产生不能理喻的巨大兴趣。 小的时候,我很羡慕马耳有这样一个爸爸。人和蔼,做菜好吃,知道的故事又多。那时我真爱听他讲故事,恨不得整日整夜听他讲。
《小灵通漫游未来》这个故事就是他说给我听的。我对他说的一切都曾信以为真,在真正认识未来之前,我一直以为未来就是那样。那时我甚至以为,2000年就是永远的未来。永远不会到来的未来。 可终于,那时的未来还是成了现在的过去,只不过现在对未来的想像还是当时对未来的那段想像。 “咔”的一声打断我的回忆。我这才发现我像佐罗骑马一样,把凳子后腿着地,前腿腾空。全家人停住了碗筷,齐刷刷地向我望过来。不用想,一定是凳腿坏了。
出乎意料的是,我发现凳子完好如初。这时,马耳发现了什么,这小子的眼睛就是尖。 “地板裂了。” “呦,真是地板裂了。”经过他的提示,他妈也看见了。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他家还铺着地板。虽然来过好几百次,但以前我一直以为他家地上铺的不是水泥就是报纸。 “没事儿,地板本来就老旧,反正准备换了。你别放心上。”他爸很潇洒地挥了挥筷子,让我感到很温暖。 老马的话感染了在座所有人,他妈妈也马上说:“对,没关系,早就想换了。” 我一边说对不起,一边把凳子往前挪了一大块,离饭桌很近。老马又开始劝我和他们一起吃一点,或者陪他一起喝点酒。我觉得,要是不陪老马一起吃点或喝点,实在是辜负了这么一片大好的心肠。就算是对地板的一点补偿,我也该一起吃点或喝点。但我更愿意只陪他爸爸喝点酒,而不吃别的。 见我答应,老马很高兴,让马耳去拿了两个小酒盅,一个给我,一个给马耳。马耳说咱们呆会儿还要一起出去玩,现在没什么好喝的。 我觉得他爸爸有些扫兴,就反过来劝马耳: “咱们反正也没约谁,就陪你爸一起先喝点再走不迟。这酒好像不错。” 老马高兴地帮我倒满了一盅。我说太多了,他说一点不多,伯伯知道你喝酒厉害。给马耳就只倒了一个杯底,边倒还边说,马耳喝酒不行,少点儿。 其实我喝他妈的两瓶啤酒就醉,马耳喝多少都没事儿。 喝了口酒,老马慢悠悠地对我说:“怎么,和亮亮掰了?”
我心想马耳这小子的嘴真快,点了点头。 他爸又潇洒地挥了挥筷子,(不过,我觉得这次不如上次潇洒,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这点。)他对我说:“小伙子,这种事情不用放在心上。” 我本来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可也只能跟着点点头。 老马还是那么喜欢和我说话,“谁都会碰上这种事。你记住,没有失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继续点头,像在摇晃耳朵里刚听见的那句话。 “希腊的古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 我心想:“什么‘希腊的古哲学家’,是‘古希腊的哲学家’。” 老马听不见我心里的话,接着说:“他曾这么劝慰失恋的年轻人:‘年轻人…… ’” “哎爸,我说你烦不烦?苏格拉底和咱们有什么关系?唠叨个没完了。”马耳打断了他爸爸即将展开的大段引用。我在心里不由狠狠地称赞了马耳。 “你们这些年轻人……”他用眼光扫了一下马耳,“大人说什么都不想听。” 这句话老马说得千真万确,我真的一点不想听他的唠叨。我不知道唠叨是不是和性欲下降一样,都是到了一定年龄后必然具备的特征。想到总有一天我也会像老马一样,在九月的晚上,穿着汗背心,一边喝酒,一边对着自己的儿子和他的朋友吹嘘他们毫无兴趣的话题,我对未来不由充满绝望,觉得人生就是一个他妈的注定会被吹破的气球。 (二) 来自未来的捕鼠人
从马耳家出来,已经十一点多了。我住得不远,就步行二十分钟的路,我决定走路回去,顺便吹吹风,解下酒气。
我也不明白怎么在他家呆了那么久。只记得喝着喝着就听不清老马到底在说些什么了,然后那些酒好像积在雨棚上的水,哗的一下被抖翻,让我的胃产生了感觉。因为晚上一直没吃东西,所以觉得很不舒服,我就喝了些汤。 我想起见到老马喝汤时想的: “只有借着酒,才会对着这么一大碗什么都算不上的汤,产生不能理喻 的巨大兴趣。” 夜晚很安静,我得以辨认出所有的声音,远处运河里的轮船,夜鸟,偶尔扇动的树叶还有未曾满月的婴儿。一家小杂货铺还开着门,老板躺在凉椅上,电视开着,正在放球鞋广告。一只巨大的脚伸在一只巨大的球鞋里,把屏幕撑满。我想,被那么大的脚踩一下,一定很疼。
小店往前五十来米是一处喷泉。每逢重大节日,总会风雨无阻地喷些水花出来。而在平时,喷泉只能被看作一个高约二米的体操女运动员雕塑。 明亮的月光下,我看见她左边小腿上被人用黑色记号笔写着一行醒目的字,“陈红叶,我永远爱你,张”。屁股上也有,“秋风秋雨入我心,只对红叶真感情”,右腿外侧是“陈红叶,你是我的女……”,最后一字被人涂去,只留着一个点在黑团上面,像套着黑丝袜的银行劫匪露出一只眼睛,我猜那是个“神”字,被涂去后,有人在一旁另写了个“奴”。右腿内侧还留着一行笔迹不同的字,“陈红叶是男人”。 我把手叉在腰上, 好奇地看着雕塑,像局长好奇地看着归他管的工厂。 一道光把我的眼睛晃了一下。我以为是闪电,抬头看看天,可夜空平平坦坦,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想可能只是个幻觉,就像所有人酒喝多了一样。
然后我又听见了一个巨大的声音,像打雷,又像开山。我又看看天,可夜空里只有灯光似的星星,不可能是雷声,附近只有楼房,没有山。我想不出能是什么声音。 所以只能是又一个幻觉。我的确喝多了。我只想快回家睡觉。 一个黑影在这时从我身后像只黑夜里的熊猫一样窜了出来,无声无息且又软软地落在一旁,这次不是幻觉,扭头的时候,我看得很清楚。
背后站着一个陌生人。长相很奇怪,我被吓了一跳,我猜就算他早上照镜子看自己,也会感叹:好奇怪的脸。 比他的脸更奇怪的是他的衣服。事实上,我根本不能肯定那到底是不是衣服,看起来更像是裹了一个茧。他直直看着我,我往后退了两步,他的目光如狼狗,立即跟了上来,把我紧紧咬住。 我、他还有体操女将围成了一个三角,像小时候用的三角板一样,雕塑在九十度上,我和他分别占着四十五度的位置。谁也没动,好像刚吃完,我们在互相盼望着别人付帐。 我细细打量他,直到我的好奇自动脱口而出:“你是谁?” 他没回答。 我怀疑是他耳朵的问题,用力咳嗽了一声,“咳!”,他还是没反应。 我忽然怀疑是不是我的声音有问题,于是大声问: “你在这儿干吗?”声音很宏亮,我听得很清楚。 他皱了一下眉头,可没说话。我突然想到,他也许并不是中国人,他的长相服饰说明了这方面的可能。他根本听不懂我的话。 我试着用英语问了一遍,“Can,Can I help you?” 除了这句话,我只会把自己的名字和极少数几个诸如“苹果”、“好”、“马”之类的词语译成英文。
这次他点了一下头,发出一个怪声。声音像是僵硬太久后忽然点头,然而动作太大,以致关节之间产生巨大的摩擦引起的。 “你好。”他说了两个字,像外国人学讲中文。 “你是哪儿人?你懂中文吗?”怕他有理解上的障碍,我放慢速度,口齿清楚地重复了一遍:“你——是——哪——儿——人?你——懂——中——文——吗?” 他笑了一下,像咧着嘴的老式发报机,让人觉得他不该笑。他冲我点点头,用四平八稳的语调回答:“我懂中文。” 我这才放心,“哥们儿,你哪儿人?” “……”他的声音很轻,我根本听不见。 我发现他说话的样子也很奇怪,嘴唇几乎完全闭拢,偶尔开条勉强的缝隙,仅容一个字斜躺着通过。我似乎看到他的牙齿正躲在嘴唇后面,悄悄地,往外偷窥。 我知道此时此刻,我留在这儿只是因为好奇,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产生好奇,我无从得知。 “一定是你那天喝太多了。”
后来对马耳说起那件事的时候,他这么对我说。 “要不就是命中注定,合该如此。老子早就知道你会碰上这种事 ”他用夸张的语气补充了一句。 “算了,别想这个。”马耳拍拍我,“快给我讲讲那个未来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迫不及待地催促。 我望着喷泉。从我坐的这个角度望上去,下午的雕塑背着光,一团黑,只在脸颊肩膀和手臂上画着黄澄澄的轮廓线。 围着喷泉坐着包括我在内的男男女女。我曾经在七楼的阳台上往这里看。雕塑成了一个浓重的黑点,周围的人毫无意识地围成一个圈,像一张静悄悄的识字卡片,上面写着“日”。 我就坐在日的边框上。 我有些后悔,不该在一时兴起的情况下,把遇到未来人这件事告诉马耳。这小子的好奇心比我和所有别人的加起来还大。 “你他妈快说呀。”马耳急切的样子像条吐着舌头、等待兔子的猎狗。 “那你不准对别人说这件事,这种事情不能让人知道。” “为什么?” “你不明白。你除非先发个誓,不然我就不说了。” “行,我发誓,绝不对别人说。” 我其实也想不起来在那晚,当那个怪人对我说,他来自未来,我的反应到底是什么。好像很吃惊,又好像不是,也可能两者兼而有之,毕竟对未来的向往是从小就埋下的种子。
可自从知道他来自未来后,我就觉得那个晚上奇怪的闪光和巨响,还有他的长相,他的服装,他说话时的嘴唇和语调,这些都解释得通了。 我记得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我来自3518年,就是距离你所处的这个时间,2005年,整整一千五百十三年之后。” 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三千五百一十八减去二千零五,八减五得三,五一不变,三减二得一,对,还真是一千五百十三。没瞎说。 “这件事情希望你能为我保守,嗯,保守,保守……” “秘密?” “哦,对了,是秘密。对不起,在我的时代,语言已经进化,说话方式和你们现在完全不同,为了让你理解,我通过大脑的第五区域,把我的语言转换成了你的。不幸的是,刚才进入你们时空,我碰到了没预想到的危险。”他把左手握紧拳头,愤然甩了一下。“我的区域产生了问题,所以,有可能我的话不能被准确翻译。” “语言进化?第五区域?这些是什么意思?” “这些很难向你一下子解开清楚。” “解释清楚吧?”我小心地说。 “对,是‘解释’清楚,对不起,我现在的汉话……” “汉语”,我纠正他,我发现纠正别人能让自己幸福。怪不得我以前的英文老师老是纠正我。 “哦,汉语有故障。” 我想了想,对他说:“你该这么讲,‘我现在的汉语系统有故障’,嗯……,不过我不知道你那里面到底是不是一个系统。”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也许你们那时候根本不说什么系统了。要不,你这么说,‘我……’”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正确表达,想了一会儿才说:“这么说,‘我的汉语不好’,最好这样,‘我的汉语讲得不好’,嗯……,加上‘可能’意思会更贴切,对,‘我的汉语可能讲得不好’,懂了没有?” 他看着我,木然点了一下头。“我的汉语可能讲得不好。”他重复了一遍。 我也对他点点头,“你说得其实挺好的,就在这个时代里,至少有好几十亿人说得都比你差。” 说完却忘了刚才他说到哪儿。 还好他没忘,“语言进化你可能会理解,但区域是很复杂的东西,你们还没有能理解它的知识。”
“哦。”我对科学技术反正没兴趣,“你来这个时代做什么?” 他神色黯然地回答: “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卡里卡里。”(或者是巴里巴里,哈里哈里,我没听清。) “卡里?卡里卡里?” “对不起,原来这也不是你们这个时代的词汇。”他用左手摸了下右边的太阳穴,好像在调整什么。过了一会儿,他说:“真糟糕,我的区域都被破坏了,所以情况很混乱。我明白了,原来卡里卡里这个词在二十八世纪才会出现。用你们的语言,简单地说,‘卡里卡里’就是‘时间人’的意思。” “时间人?”我琢磨了一下,“是不是指穿梭在时间里的人员?” “对。” “那样的话,你该被称为‘时间穿梭员’。” “时间穿梭员?” “时间穿梭员。” “好,我是一名时间穿梭员。我的目的地,目的地?可以这么说吗?” “没问题,目的地,可以这么说。” 这样的对话出乎我的意料。来自一千五百多年后的未来人,虽然拥有我,乃至我们整个时代所没有的知识、技术等等一切,可我在他面前竟有一种优越感。
我曾幻想能像小灵通一样漫游未来,可这样的未来并不是我想过的样子。“未来和现实一样,都出乎意料之外。”我对自己说。 “我的目的地是2319年的某一天,但进入时间雾层时,字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 “数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我想你要说的是。” “哦,对不起。”他又把左手很紧张地搭在了右边的太阳穴上。 尴尬就像锅渣一样,在他脸上泛了起来。我对他友好地笑笑,我为自己的这一大方的举止感到高兴。 受到我的鼓励,他说了下去: “数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当我穿透时间雾层,来到时间表层,也就是现实的时间层时,我发现竟然是2005年,而且所有的区域都受到了破坏。” “原来这样,你来多久了?” “就在你发现我之前。” “那光和声音是你的关系吧?” “我想是的。” “那你的飞船呢?能让我看看吗?”我兴奋地问,这是我从小的梦想。 “飞船?” “对,就是你从未来到现在的交通工具,你的那个也许该叫时间穿梭机。”我用手比划了一下。 “哦,那个,很遗憾,并没有你所说的那种穿梭机。实际上,那样的穿梭机在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存在了,这是退休的东西,退休?可以这么说吗?” “最好说淘汰。”没能看到梦寐以求的飞船,我感到很失望。 “好的,那是淘汰的东西。” “那你又是怎么来的?你们会飞不成?” “会飞不成?这又是什么意思?” 我看见他又在抚摸右边的太阳穴。 “就是说你们会飞吗。” “那‘不成’是什么意思?” 我顿了一下,想不到他连这个都不知道,我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原来英语老师也不容易。 “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这解释起来很复杂,你可能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一时半会儿我也说不清楚,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就行了。” “哦。” 未来人点了点头,继续道:“其实我们不会飞,都得靠区域完成。” 我没多问,这些技术上的事情我不感兴趣。 “你在做时间旅行吗?” 他摇摇头。 “不是,时间旅行是被严禁的。只有联合国最高中心有权决定,由他们批准并派出经过严格训练的时间穿梭员进行时间穿梭。而且!”他把而且说得特别响亮,“进行一次时间穿梭费用惊人!” 原来联合国没被淘汰,想不到今天离我遥远的联合国竟成了在未来我唯一熟悉的东西。 “你是因为什么?” “我不能说。” 我的肚子咕的叫了一声,整晚都没好好吃东西。我看看时间,快一点了,我问他:“你肚子饿不饿?要不咱们一起去吃点东西,我知道前面街上有家二十四小时的饮食店。”
他没拒绝。跟着我一起去了。 所有的情况和我想像的完全不同。一切都在想像之外,未来也在想像之外变成现实,以致我不敢相信。 店里没一个客人,日光灯把桌椅照得分外冷清。我曾来过好几次,都没这么晚,店里的人和苍蝇也都比现在多。我问未来人想吃什么,他说随便,反正什么都没吃过,上面的字也看不懂。我就要了两碗馄饨,两瓶啤酒。店里的伙计小声问我,和我一起来的那个是不是神经病,我说他是搞科研的,伙计恍然大悟地对我笑笑。
再看他时,觉得伙计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未来人问我点了什么,我说是馄饨和啤酒。他说从没听说过。 他问我馄饨的“馄”是不是脏的意思。我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 “不是,你说的那个是‘混’,不是一个字。”我拿起一对一次性筷子,掰开,拿其中的一支,在桌上一笔一划写给他看。 “哦,那馄饨怎么写?” 我用筷子又写了一遍,“看见了没,两个字发音相同,但写法不一样。这个混字,还能和蛋一起组词,混蛋,是个骂人的词儿。或者和球也行,混球,也是骂人的。” 他必恭必敬地点头,像在学什么不能外传的武功秘笈似的。 没多久,馄饨和啤酒都送了上来。在我加辣的时候,他已经吃了起来,看样子是饿坏了。我问未来人在未来有这些吃的没有,他说:“我们只吃营养药丸,不过还是这些好吃。”说完喝了口啤酒,猛地打了一个嗝。我笑了起来,问他:“啤酒好喝吗?”他说啤酒一般,可说归说,还是几口就把一瓶啤酒喝完了。我帮他又要了瓶啤酒。
“这是怎么做的?”他指着馄饨问我。 “买包馄饨皮。”可是我想他们一定也没有馄饨皮,所以说:“或者自己拿面粉擀皮也行。面粉你们有吗?” “没有。”恐怕也没听说过。 “那要不这样,呆会儿我给买你一包生馄饨,你带回去,化验一下成分,到时就能自己做了。” 他很高兴,连说几声太好了。可忽然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把脸埋在胳膊里,一声不吭。 我问他是不是酒喝多了不舒服。他没回答。 我拍拍他,“你没事吧?” 过了半支烟的功夫,他缓缓地说:“我回不去了。” 我隐约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照着我的理解,就是说,他成了时间的难民。不过我觉得一个生活在过去的未来人,在某种程度上,倒比我们这些正常生活在其中的人,有优势得多,就像有关科幻小说上描写的一样。当然,他首先得适应现在的生活,但我想这不是问题。 可他没有理会我的安慰,只一大口喝完啤酒。 “好吧,我把整件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未来人叹了一口气说。 这是我一整天听见的最让我高兴的话。 “我的任务是去是2319年的三月三十一日捉老鼠。”
“什么?抓耗子?”我惊讶地用手扶了一下鼻梁,好像那儿架着副眼睛。 “耗子?什么是耗子?”未来人问。 “耗子就是老鼠,口语的说法。” “哦,懂了。”他继续说下去,“由于以前时代的人类,包括这时的你们,对老鼠大肆捕杀,到二十五世纪它们就基本绝迹了,偶尔在极偏远的山谷才会被发现一两只。老鼠成了珍稀动物,世界甚至为争夺老鼠打了很多年仗。整个社会这才意识到保护老鼠的重要,可为时已晚。到二十六世纪中叶,就再也没人发现过老鼠,终究还是全部灭绝了。到我们的时代,我们只能从资料上了解老鼠。最近联合国开始了复活老鼠的计划,所以我被授权,去2319年捕捉老鼠。” “就因为这样?”我不能相信这么简单而可笑的理由,这和我原先想的出入太大。 “令人难以相信,是吧?可事实就是如此。你们今天也许还有很多老鼠,而且觉得永远都会这样,可实际上都会被时间改变,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 “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何尝不是这样? “为什么非得2319年?咱们这儿也到处是老鼠,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一定能抓着老鼠。”我想起马亮亮家是老房子,她总是抱怨老鼠,正好带着未来人去她家灭鼠。
可转念一想,不对,我和她已经分手了。我还管她家老鼠干吗? “不行,你们这个时代的老鼠还没进化完全,我即使带回去,也没多大用处,只有2319年的才行。”怪不得我见到的老鼠都贼头贼脑,原来还没进化完全。可难道进化完全的老鼠就不啃东西,不讨人厌了? “我真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危险,我刚才试了很久,区域被全部破坏了。我和未来的一切联系都被切断,3518年的人们不会知道我在这里。本来我准备一回去,就和我的未婚妻结婚,可是现在……”他难过地说不下去了。 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 “天涯何处……,不是,我想说的是,我今天也刚巧失恋了,其实不该用‘也’,因为你的情况不属于失恋。不过我的意思是,我以后大概也不会和昨天还在一块儿的姑娘在一起了。当然,我和你没法比,你的感情比我真挚深刻得多。不过,因为我正亲身经历,所以我现在也觉得很难过,甚至觉得没人比我更难过。就像我们能在外面看见的星星,其实都比地球大,这也是我们都知道的事实。可因为咱们在地球上,所以老觉着地球就是最大的。” 他看看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简单直白点,其实我的意思就是,我能理解,但无法分担你的痛苦。不过我还是希望我能帮你。” 他绝望地摇摇头。 “早知道我就不去抓老鼠了。” 我不知道能做什么。我所在的2005年对他的3518年而言,是地地道道的过去,可当他置身其中时,面临的一切原来也同样是难以预测的。在这一刻,他的过去也同样是他的未来。
就像小灵通曾漫游过的2000年,对我来说,既是我的过去,也是我的未来。 我问他:“你们3518年看你没回去,应该会派人出去找吧。”
“你不理解时间的宽广,没有我的信号,他们根本不可能找到。” “你的信号一点都没了?” “一点都没了。其实哪怕我降落在2050年也比现在好,那时至少有了姆顿。” “什么是姆顿?” “那是一种无需借助固定线路的通讯工具,由你们还没有的特殊材料制成,虽然很落后,但我可以改装它,和未来重新取得联系。” 我想了想,把我的手机拿了出来,问他:“这个行吗?” 他看了一眼,问我:“这是什么?” “手机,我们用来打电话的,也是一种通讯工具,而且不用电话线,直接在空中传递信号。” “让我看看。”他边说边接过我的手机,细细看了几遍,然后放在太阳穴上。我看见有一丝喜色在他脸上,像大红窗花一样慢慢张开。 “这虽然还不是真正的姆顿,但已经具备了姆顿的基本功能。我也能对它进行改装。没想到你们居然有这种东西!”他兴奋得望着我。 “那好,你拿去改装吧。”虽然在心里我很舍不得这个将近四千块的新手机,可面对着濒临绝望的人,我有什么理由吝啬这些。帮助他重新获得属于自己的未来,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他满脸感激,眼里几乎噙着泪。我能理解他的感动,其实就在我说让他把手机拿去改装的那一刻,我都被我的慷慨感动了。
他掏出一块石头,郑重地塞在我的手里,“非常感谢你的帮助,作为你的手,嗯,手机的答谢,这个送给你。”
我细细端详石头,看起来就像一块非常普通的鹅卵石。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微笑着对我说:“好好保存,别把它弄湿,说不定在你有生之年会发现它的用处。但有一点请答应我,不要告诉别人石头从哪儿来的。不然,会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 他的笑容很神秘。我把石头看了又看,突然觉得好像石头发着光,我怕是自己眼花,忙揉了揉眼睛,根本没什么光,石头还是普通的石头。 妈的,的确是眼花。 “你放心。我谁都不说。对了,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先到我家住几天,边住边改装,还能让我看看你到底怎么弄的。”
“谢谢你,不用了。因为法律严禁我们在过去的人类面前展示未来的科技。请你理解我。而且我想,如果快的话,可能明天就会有人把我接回去。” “真的?那太好了。” 但说实话,我很失望,因为原本想知道更多未来的事情,说不定有对我有用的。不过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好人做到底。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和未来人喝了不少酒,说了不少迷迷糊糊的酒话。
第二天醒过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怎么回来的、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不知道。大概是未来人把我送回来的。可他怎么会知道我的住址? 可能这对未来人来说不是问题。 手里的石头告诉我昨晚发生的这些是真实的,当然,我没有了的手机也同样能说明这点。 我想未来人一定回到了他的世界,正在用他的方式正确地生活。而我也还在这儿继续我的,遇见来自未来的捕鼠人这件事对我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只是我知道了总有这么一个未来,会在某时倏然而至。
可我总有些难过,或者说有些伤感,因为他说我们觉得永远的东西最后都会被时间改变,这些都只是转瞬即逝的事情。 我虽然不愿意未来就这么轻易地过去,可我又能做什么? 接着的很长一段日子,我都沉浸在这样一种伤感的气氛中,原本故事也该在这样伤感的气氛中结束。可偏偏又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妈不小心把石头弄湿了。 她以为那只是块普通的鹅卵石,就把它扔到了鱼缸里。等我发现时,它已在水里浸泡了两天,幸亏我还认得出它,没把它和别的石头搞混。捞上来后,先用布擦了几遍,然后用吹风机把它彻底吹干。我觉得没什么异样,就把它放回到我房间的原处。 下来那几天,早上起床我总觉得头疼,看医生也无济于事,而疼却越来越厉害,什么办法都没有。我突然想到可能是石头的原因,因为未来人特别叮嘱,千万不能碰水,他的意思会不会是万一碰了水,就会对人有危险,比方说就会带有辐射。我越想越怕,忙给在化工厂实验室工作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他说他们不化验辐射,不过他能帮我想办法,就是可能得花点钱,最多三百块。 我觉得搞清楚石头比较重要,于是就答应了他。 过了两个礼拜,我接到他的电话。在电话里他对我说:“就是一块普通的鹅卵石,随手能找到的那种,怎么可能有辐射?我那朋友笑话了我半天,说我是傻比。”
我心想没辐射就好,这是未来的东西,你们懂什么。 “对了,你得给他一百五十块化验费,仪器的费用,别的因为是朋友,都不收了。” 我谢过他后挂上电话。一看时间,快七点半了,天气预报要来了,于是打开电视。天气预报还没开始,还在讲新闻: 本市消息,本市领导今天下午去敬老院慰问孤老,给孤寡老人送上节日的温暖。这时屏幕上挤满鲜花,几乎从电视里掉了出来。 本市消息,本市公安系统重拳出击,破获一个特大诈骗团伙。镜头扫了一下,几个诈骗犯耷拉着脑袋。一个还用手挡着脸,可下巴露在外面,大概天生大下巴,长得应该很有意思,我笑了起来。最旁边的那个倒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大概摄影也觉察出了 这点,所以给了他一个特写。 我被他奇怪的长相吓了一跳,我猜就算他早上照镜子看自己,也会感叹:好奇怪的脸。 忽然,我脱口而出一个字,“操!”。我记了起来,这孙子就是他妈那自称来自未来的捕鼠人! March 20 拖拉机昨天晚上你做了个梦 你成了一台拖拉机 顺着你嘴里吐出的浓烟 陌生人爬上月亮 早上你张开眼睛
起床上厕所 刷牙洗脸 最后再泡方便面 幸亏我帮你记着
不然连你自己都不知道 昨晚你梦见 你成了一台拖拉机 March 03 风景今天,终于赶在明天展览开幕之前,把所有该准备的都准备完了。这些日子的辛苦也算是像花粉受精一样,终落了个适得其所。整个半年,发生了很多事情,同时,我也画了很多画。虽然我一直认为,如果更用功些,还可以画得更多。但这样的假设在事实面前,是毫无意义的。 把画运到画廊时,正下着雪,一会儿又落下了冰雹,然后又是一片蓝天,没三分钟,又下起了雪,很快就在地上积了厚厚一层。柏林三月份的天气就是这样,好像只是为了来讨人厌的。这样的讨人厌,让我每次走在冬天的街上,总是没来由地想起小时候看过的《没头脑和不高兴》。 在画廊里,把画一幅一幅挂上。自己也是头一回见到这些画挂在一起的样子。 那幅《bishkek》也终于有了一面完整独立的墙。bishkek是个地名,吉尔吉斯坦共和国的首都。我画的是去年发生所谓“颜色革命”时的场景,大批冲击总统府的群众和军警正在对峙。 画这副画的最原始的动机其实只是因为一张新闻图片,人山人海,让我充满联想,震耳欲聋,使我不得不画。 我并不想作出我自己的是非判断,尤其对整个事件,只是通过间接的渠道,略有耳闻的时候。一方面,政府到处是毛病,另一方面,革命自己也充满私欲。这样的较量也就和吹嘘的种种主义毫无关联了,最多只是“城头变换大王旗”而已。 用这样一张相对来说毫无感情的新闻图片,把事件画出来。用高行健的话来讲——“我主张一种冷的文学”。 ——虽然只是一种相对的冷的文学。 整个展览,我为它起名为“风景”。无所谓我画的是什么,美国的国防部五角大楼也好,宇宙里百万光年之外的微弱光线也好,大家权当在观赏山水,不必费心给出一个批判的解释,毕竟这只是些画而已,况且,即便是真相,也只有过去之后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 February 13 古堡戴着红帽子的鬼
想看看自己 可镜子照不出它 鬼砸镜子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不知发生了什么 他们看天花板 吊灯摇摇晃晃 鬼坐在吊灯上 转了一下鬼脸 看见雪积了一地 雪地上 鬼高兴地打滚 重重地往上踩 刚下银马车的客人 正要进门 听见传来一阵 咯吱咯吱 咯吱咯吱
的声音 她回过头 看不见一个脚印 January 22 喜剧
记得那天中午他和几个朋友出去喝啤酒,天很热,喝得很畅快。三瓶冰凉的啤酒后,他很自然地去上厕所,这是他每次喝啤酒的习惯。 喝完酒二点多,大家都说天这么热该去游泳,肇一黉没那个心思,推说自己有事儿,先走了。 蓝旗是肇一黉的一位业余诗人朋友,既是他业余的朋友,也是业余的诗人。说是业余的朋友,因为他们之间很少联系,根本达不到朋友间联系的正常频率,所以只能降一等,称为业余;说是业余的诗人,因为他的主业是卖鱼,不是在菜市场上摆摊卖鲫鱼带鱼,而是在自己的店里卖热带观赏鱼。他是肇一黉大前任女友的密友的老公。通过这层盘根错节的关系,他俩偶尔也会见面。据蓝旗说,肇一黉是他唯一认识的有文化修养的人。 肇一黉不好意思把这段轶事说出来,所以当蓝旗夸奖完他父母有文化后,他也不好意思接茬,而且肇一黉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名字,不就一个名字而已?什么都不能说明。 后来在自己大前任女友嘴里,肇一黉知道了蓝旗原名“李卫国”。不知道蓝旗为什么总不爱提这个本名,肇一黉觉得其实不错,虽然普通了点,但是很平实。肇一黉就喜欢这类平实的东西。所以他不喜欢蓝旗作的那些不平实的诗,也有可能是肇一黉根本不懂诗。但就算不懂,也有权利去不喜欢,两者之间本无矛盾。 就在肇一黉这时心情很不好的时候,他又接到了蓝旗的电话。 在电话里听见母亲声音的一刹那,他想把自己撒不出尿这件事告诉她,可迟疑了一下,又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知道讲了也没用,只会让他们干着急,如果把自己从小让他们操心的事一一铺开、排齐,就足够在上面盖一个有十万观众席的球场了。所以这件事他就不说了。 肇一黉也不知道怎么办,他尝试了各种方法,大量喝水或者根本不喝水,大量运动或者根本不运动,也尝试了负责撒尿的各种姿势,可就是没办法。 这天他又刚好不巧碰上电脑系统故障,所以等了两个多小时才挂上号。 二楼泌尿科里等着一大帮老头,但也有年轻人,都是陪着老人来看病的,所以,当肇一黉走进去,把病历卡放在桌上时也没人感到奇怪。 《嗯(哼)》 嗯(哼) 医生用左手毫无表情地扯掉了那粒纽扣,把它塞进离左肾较近的那个白大褂口袋,继续低头写字。 回到家里,肇一黉什么都不想,膀胱好像更胀了,他又试着走到抽水马桶前,可还是什么都没发生。 “没有。” 肇一黉坐在沙发上,觉得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随时会爆炸一样。他想要是他真这么死了,隔天的报纸一定会登这么一条消息:奇闻——原来活人真会被尿憋死!本市一男青年,因在数天之内一直无法小便,昨日医治无效身亡。医生至今无法查出病因。 肇一黉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仿佛看见睡意正趁着浓雾,向他袭来。 December 26 丁没有骗子的生活是寂寞的
骗人其实很简单,特别当别人以为你是气功师的时候,他说他小时候就明白这道理。不过他补充了一句:“但是每个人其实都知道,没有骗子的生活是寂寞的。” 所以他小时候常骗人。 他对我讲过他七岁时的事。那是在一个暑假,同一院子的小孩来找他玩。 他对那个小孩说:“我跟你说啊,其实我会气功。” “真的?”那个小孩睁大了眼睛,“我不信。你给我看看。” “跟我来。” 他把那个小孩带到了另一个小孩家。 “来,让我们给他看看我的气功。” 他对另一个小孩眨眨眼睛。眨眼在他俩之间代表了所有的默契。 另一个小孩对他说: “好,你来发功。” 他于是装模作样地表演了一番,另一个小孩跟着陪演了一番。 那个小孩看得目瞪口呆。 心理学里有一个名词叫做“巴纳穆效应”,在个人认识自己的自我知觉过程里,很容易受到外来的暗示,从而出现认知的偏差。比方说不少人对算命先生讲的深信不疑,比方说那个小孩觉得他真的会气功。 当然,在那时候,他并不懂心理学,但这只说明他没有理论的参考,并不妨碍他实际的运作。 他把手对着五米外的那个小孩,两掌向外平推,突然“哈”的一下。那个小孩不由往后退了几步,嘴里还说,“我感到一阵很强的风。” 他接着又做往回吸气的样子,“来!” 那个小孩真的就这么一步一步移了过来。 整个上午就这么快乐地渡过了,三人玩得都很尽兴。 那个小孩因此中午吃得特别多,那天过得特别快乐。 不幸的是,那个小孩第二天就知道了真相,所以一气之下就不来找他玩了。院子里也没别的小朋友,所以那个小孩只能呆在家里做了一整天的暑假作业,一口气写了十来天的日记。 而他则快乐地找别人继续玩他的那些把戏。因为他知道,每个人其实都知道,没有骗子的生活是寂寞的。 ——————————————————————————————
丁 微波炉说:“嘘,轻点,我给你们讲个故事,但你们先数一二三,不,你们先数甲乙丙。” 它的朋友齐声说:“甲、乙、丙。” —————————————————————————————— 爱情故事 一 关公只喝了一杯酒 脸就红了 幸亏 别人看不出来 二 庙里的小鬼跟着醉了 趁着酒兴,扮成关公 出去遛马 跑过一座山 撞翻了大树 却丢了关公的刀 三 终于,关公知道了小鬼的 事,脸 气得通红 只是 别人看不出来 四 为了将功赎罪 小鬼上山 在闹鬼的山里 他很害怕 可还是 找回了刀 被麻雀结结实实地踩了一脚 满身是血 差点见了阎王 幸好 一个女鬼用她的手帕帮他包了伤口 五 找回了刀,关公很高兴 笑得合不拢嘴 脸都红了 不过 别人看不出来 六 小鬼舍不得扔掉那块 包伤口的手帕 又上了那座 闹鬼的山 —————————————————————————————— 讲给张超超听的睡前故事 舅舅小时候住在乡下,有一次,外婆叫舅舅去村口的杂货店买奶酪和大葱,晚上做奶酪大葱煎饼。天已经很黑了,舅舅走着走着就迷了路,来到一片坟地。那里漆黑一片,就像现在一样,只有猫头鹰在叫,“咕,咕。” 舅舅心里很害怕,头都不回地往前跑。可是,后面好像老是有什么跟着舅舅。 突然,背后伸过来一只手。 超超,你看,这是什么? —————————————————————————————— 鸽子 那天我像平常一样,睡到中午,我觉得这样很幸福。 醒来后我开始数数。像小时候捉迷藏一样。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时间到! 有时我会数得很快,有时我又会数得很慢。 但是现在数数只会让自己睡着,不管多快或者多慢,当然,能这么轻易地睡着也是一种幸福。 再醒来时,我看见一只鸽子飞了几下,然后落在地上,向前小跑几步,像一个急着赶车的游客,腿细细的,身子胖胖的。 鸽子一会儿飞走了。没多久,天暗了,先是发红再是发紫,然后成为一片透明的深青色,直到满满的月亮升起,好像巨大的烟花在散开前,忽然停在了夜空。 ※※※※※※※
把今年写的,自己觉得好玩儿的几个小短篇改了一下,合在一起,取个名字,叫《丁》。 “丁”是什么? “丁”是发生在沉默与沉默之间的清脆的响铃。仿佛来自某处古寺,进来我的耳中,虽然纤细,但挥之不去。 December 25 捏糖人老头
捏糖人的老头从南门进城,在即将中午放学的校门口,不张声势地摆开了一个摊。下课铃响起,小朋友都涌在捏糖人老头的小摊周围,看着他捏糖人,眼镜一眨不眨,比上课还认真。一会儿的功夫他就捏了一个黄风怪。 December 24 月亮人月亮荡在夜空
我寻找悬挂它的丝线 我也同样寻找过 属于电影里的空中飞人的丝线 通常,它们并不为肉眼察觉 除非,你有异常敏锐的肉眼 能分辨出一百米外苹果核上的虫子 我同样在寻找
月亮上的月亮人 但不是传说里的兔子和嫦娥 月亮人 无所事事的月亮人 终日看天 寻找着地球人 一群无所事事的地球人 整晚看天 寻找月亮人的地球人 December 23 也算观后感连续三个晚上都在看网上下载的《大宋提刑官》。看的过程中,连续睡着三次。我在想:导演该有怎样的猪脑子才能拍出这么烂的片子?我看的十几集,剧情弱智且毫无逻辑,即便《搜神纪》、《山海经》、《聊斋》这类神怪小说,逻辑性都比这部本该注重逻辑的探案电视剧好上百倍。 演员僵硬的演出并不是本剧特别出彩的对方,因为一来有剧本导演诸多更大的问题,二来这也是大多数连续剧的通病,习惯成自然,在这里当然就不会显山露水了。 我竟在这种烂片子上花了三个晚上! December 22 猴山上猴山上蹲着一大群猴子
脸齐刷刷地朝上 对着猴王 都他妈别吵了 猴王说 记住,观察人的时候 一定要保持安静 别给它们喂食 别翻过笼子 要是没问题了 大家就开始参观吧 笼子后的人
傻傻地笑 边磕瓜子 边做鬼脸 December 20 碎花下午走在街上,突然想给胖子打个电话。电话响了一通,是留言,我忙挂上。然后又拨了一遍。这回接通了。胖子还在睡觉,一嘴迷迷糊糊:“喂?”
我说:“是我。”他问:“谁?”我重复了一遍:“是我。”这回他听明白了,“哦,是你呀,你最近都在干吗?” 我说:“忙着呢。”他又问:“忙什么?” 我说:“你怎么现在还在睡觉?真他妈是个懒猪。”他说昨天整晚在开派对,有个捐助“哈哈”的活动,他也参加了。 我说:“街上的风太大,我听不清,你刚才说什么‘哈哈’来着?” 他重复了一遍,我还是没听清。街上的风真的很大,石子路干干净净,该刮走的早刮走了。云又密又暗,看样子是要下雨或者下雪了。乌鸦不知在哪儿大叫了两声。 正如这样:“嘎!嘎!” 这时,我想起了以前写的《大雁》,但只记得一个开头。 “这秋天的风刮得你
只能躲在我的身后 于是,我指给你看天上的大雁” 就这么三句。
胖子在电话里的声音好像来自遥远的火星一样模糊。他接着说的,我一句都没听清,可还是边走边用快被冻僵的手握着电话和他说话。不远处是栋老房子的入口,蓝色的大木门,年久失修,掉了好几处漆,裸露着木头的本色,长了锈一样。整扇大门好像一个曾经高大的佝偻老人。门旁边有一段墙,我往墙和门之间躲了进去。 然后听见胖子在电话里说,现在好多了,刚才他都听不到我在讲什么,只有风声。 我问:“胖子,你最近怎么样?” 胖子说:“挺好的,但和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不一样了。对了,你来看我吗?” 我说:“好啊,那就今天吧。” 胖子说:“行,你什么时候来?” 我说:“四五点你该醒了吧。” 胖子说:“好,就那时见。” 我说:“那好,你继续睡吧,一会儿见。” “再见。” 挂了电话,我就往地铁站走。一路上的风好像闻了什么讯,从四面八方往这儿赶。我把手插在口袋里还是嫌冷,鼻子冻得通红。 地铁里很暖和,脸热得通红。 再出地铁的时候,脸上的红色还没褪去,鼻子却又红了。 胖子是我来这儿以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一个画室的同学,但比我高一年级。其实他并不算很胖,只是那些能被别人注意到的部分,都碰巧胖些,比方说:脸、肚子。每次看见他,我都会和他打趣:“胖子,你又瘦了。”
我们那个画室名义上有四个人,可实际上常在那儿工作的,只有我和他。我曾因此对他说:“大好的河山,白白便宜了咱们俩。” 他于是问道:“什么河山?我不懂什么意思。” 对一个外国人解释这些还真不容易,所以我就问:“对了,你看过贾木许的电影吗?” “吉姆· 贾木许?看过他的《咖啡和香烟》。” “汤姆·维茨演的那个吧。” “对,我很喜欢他的片子。” “我也很喜欢汤姆·维茨的歌,他很棒。我刚买了张他的新专辑,明天我带来,咱们一块儿听听。” “你想不想看《杀死比尔》?我前天看了点介绍。”胖子问。 “不想看。”我说。 胖子今年毕业后就搬了出去,我一起帮着搬的。整整五年,他画了数以百计的画。而我 这些年一共才画了二十来幅,数量上的巨大差异让我很惭愧。所以在搬的时候,我也格外卖力,上上下下跑了几十趟,幸好,不是搬住的地方,没有冰箱洗衣机。
有一幅画又大又沉,将近三米长,二米高,画了很多层,原先准备画的好像是个卖唱歌手,最后却画成一幅绿色的抽象画。 记得为这副画,我给他讲了一个中国的老笑话。 有这么一个人,爱画画,可老也画不好,不过还爱吹牛,老是说自己画得多好。有一天,那人一邻居买了把折扇。他看见了,就对那邻居说:“嘿,新买的折扇?没写没画,这么着吧,今儿高兴,来帮你画个扇面。”邻居一听,高兴坏了,心想,这当然好,平常只听他吹,不见他画,今天也没求他,自己要画。于是说:“那太谢谢您了,您准备画什么?”
“美人儿吧,我呀,最擅长画美人儿。您过三天来取就得了。” 过了三天,邻居来取扇。他从屋里把扇子拿了出来,把扇子打开,也没给邻居看,就说:“哎呀,这画是画完了,可这两天有点事儿,所以没画好,美人儿的脸有点大。不过没事儿,改一改就行,嗯,改张飞得了,添上胡子就是。您过三天来取。” 过了三天,邻居来了,他拿出扇子:“哎呀,这两天还是有事儿,所以也没画好,张飞的胡子太多了,这么着吧,再帮您改一改,改成大树得了,旁边再加上几块怪石。这我拿手,您过三天来取。” 又是三天,邻居来了,他拿出扇子,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自己不好意思起来了:“哎呀,这怪石也太怪了,要不这么着吧,我帮您把扇面涂黑,您找人写金字儿得了。” 听了这个笑话,胖子对我竖了竖中指,我却哈哈大笑。
坐在画室里的时候,我又想起了这个笑话。以前属于胖子的那面墙还有一大块地,现在干干净净,好像我刚经过的街一样,被风刮得干干净净。 画室的暖气开得很足,房间微微发烫,使人觉得能源危机根本就是谣言。中午我吃了不少,坐在软绵绵的转椅上,一下就睡着了。 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像是被涂了墨的扇面。冬天就是这么令人沮丧。我突然想起了《大雁》剩下的几句。 “天上的那群大雁
一会儿,被风吹得像个人字 一会儿,被风吹得像个一字 你抬起头,眼睛 一眨不眨看着大雁 而我转过脸,眼睛 一眨不眨看着你” 看看时候不早了,我出去坐车到胖子那儿,一直坐了半小时才到。刚到门口,收到胖子的短信,上面寥寥数字:“睡过头了,晚半小时。”我只好等在门口,大风吹暗路灯。我边哆嗦边骂。过了半小时,胖子来了,这次倒很准时。但我已经连一腔原本想骂的脏话也被活活冻死在嘴里了。
上了楼,胖子摸索了好久才找到了电灯。那是两盏聚光灯,黑暗的房间陡然射出两束明亮的光线,仿佛二战时正被挨炸的城市。胖子把他的画一幅一幅小心翼翼地拖出来给我看。房间积满了灰,因为整栋楼都在整修。窗户关得很紧,到处是刺鼻的松节油味道。 他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拿出了包烟,抽出一根,用火柴点上,抽了起来。 我问他怎么又开始抽烟了,他说戒不了。 我走到窗边,费力地把窗打开,对他说:“胖子,你这样太不健康了。松节油的味道要是不散去,是会致癌的。”胖子说:“我知道,只是开窗实在冷得受不了。” 他接着抽烟,对我说,明年等房子维修完,房租就要涨了。那时他肯定就得再搬,他付不起那么多钱。他的那家画廊弄坏了他的一幅画,可钱一直都不肯赔给他。 在这样昏暗的房间里进行这样的谈话让我有些难过。呆了一会儿,我说我要走了。他说他送我下去。 走到楼下的大街上,开始下雪了,街上的车灯在飞快闪烁,他问我觉得这儿怎么样。我说还行。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问他:“胖子,你昨天参加的是什么捐助活动?我在电话里没听清楚。” “捐助加纳的活动。”胖子答道。这下我才明白电话里听见的“哈哈”是什么。 “昨天那个女主持太正点了!我留了她的电话。” “嘿嘿。”我对他眨眨眼。 “对了,什么时候咱们一块儿看电影吧。”胖子说。 “什么电影?” “贾木许,吉姆· 贾木许的《碎花》。” “好啊,什么时候咱们有空的时候一起去看。” 我看看胖子,问他:“车站在哪儿?我刚来时走的不是这条路。”胖子用手往我正前方一指:“就在那儿,一直往前,很近,五分钟。” 雪越下越大,我说:“他妈的冬天。”他用腔正字圆的普通话答道:“操!”,然后我们一起笑了起来。 我说:“好,我走了,你多保重。” 我们拥抱了一下,不再是以前的互相比划中指。 “好吧,有空的时候咱们再联络,《碎花》应该不错。” 我说:“嗯,应该是的。” 胖子说:“好了,再见。我去对面顺便买包烟。” “好,再见。” 我往车站走,而胖子站在街边,等着穿马路,我回头的时候,他也正朝我这儿看。见我看他,对我笑着挥手。 然后,我也对着他一边笑一边挥手。 November 22 食人奇谭明明约好了晚上六点半在火车站出口碰面,可过了二十分钟那人还是没出现。虽然作为一个见习记者,我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而且说实话,我也能忍受迟到,可主观的忍受并不能抑止客观的烦躁。所以几乎每隔五秒钟,我就会不自觉地看一下手表,然后移一下背包。
那只包里装着厚厚的资料,全是关于食人者的。 吃人这一现象,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 十四世纪的时候,苏格兰有一个食人家庭,父母子女躲在一个隐蔽很深的山洞里,袭击经过的路人,再把他们拖回洞穴吃掉。 就在几年前,德国也发生过一起退役军人通过网络找到自愿被食者的事件,轰动一时。 说来也巧,前几个月有人对我说,认识一个自称是食人者的女人。出于记者的本能以及好奇的天性,我一下子就来了兴趣。几番周折后,终于在上个礼拜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于是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在电话里,我先是自我介绍了一番,并说明了来意。 她的声音十分温柔: “好吧,如果您非要采访我不可,那就下周六晚上六点半,怎么样?” “好啊,您看哪里合适?” “火车站出口吧,那儿人多。要是咱们去个没人的地方,我想您对着我,心里一定会觉得怪可怕的。” “呵呵,瞧您说的,哪儿能呢。”我打了个哈哈,心里想着:呦呵,我肚子里的虫都没她了解我。 我给她形容了一下我的体貌特征: “对了,我给您说一下我长什么样,这样您好找。我身高一米六三,很瘦,络腮胡子,到时候会背一个绿色的背包……哎,要不,您也说一下您的特征,让我也好认。” “不用了,您刚才描述地比寻人启事还详细,我一定一眼就能认出您来,咱们就到时见吧。” 听她这么讲,我就不说什么了,和她告了别,然后挂上了电话。 周末火车站出口的人真不少,作为和食人者见面的场所,从安全的角度来看,当然不错。不过作为和陌生人首次见面的场所,就有很大缺陷,茫茫车站出口,要找一个人实在很困难。
而且我今天没能背那个电话里说的绿包。 怎么回事儿呢? 是这样的,昨天一个同事买菜忘了带包,我就把我的绿包借了给她,谁知道她不小心把一盒鸡蛋打碎在我包里,她不好意思,就连忙洗了。今天才对我提起这件事。我出发时,包还湿漉漉地挂在晾衣架上,活像一团滴着水,耷拉着脑袋的咸菜。 可同事是出于好心,而且她也挺漂亮的,所以怪不得她。 可是说好的那个绿包没了,正好还有个人有一只蓝色的背包,就借了过来。反正好多人都分不清蓝和绿。我想不至于因为这个蓝包,她就找不着我。 我摸了摸胡子,对着玻璃看了一下,又矮又瘦,没错,在电话里就是这么说的,只是背包的颜色略有差异,不过大致的描述是准确的,她应该能找着我。到底也不是跟着生物书上的介绍来辨识蜘蛛。 突然我在玻璃里看见身后有个女人,笑眯眯地望着我。我忙回头,她微笑着说:“对不起,我来晚了,突然有点急事儿,又错过了一班地铁。”
我一边说,“没关系,我也刚来不久”,一边打量她。 眼前的这个年轻女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和我(或者任何人)想象里的食人者,产生哪怕比死人的呼吸还要微弱的联系。 没了暑气的初秋,天色深蓝发紫,散发着隐约的夜花香味。所谓的隐约是这么回事:似乎是这样,又似乎不是这样,全凭大脑对暗示所起的反应而定。简单点,这么说吧:画一个圈,好财者会想到银圆,好食者便想到一个正要装菜的盘子,圆滑者想到自己的处世方式。也可以说得文学一点:好财者隐约看见了一个值钱的银圆,好食者隐约看见一个只缺美味的空盘子,圆滑者隐约看见了冥冥中某种不可知的力量对自己待人接物的暗示。 一个自称食人者的年轻女人站在我的面前,她的美丽让我隐约觉得闻到了花香。 一时间想不出讲什么,于是就说:“这儿太吵了,咱们换个能说话的地方吧。”
“行啊,你说去哪儿?” “前面不远有家酒吧,你看怎么样?” “我反正无所谓,那就去那儿好了。” 于是我们并排走着,我完全忘了自己是个记者,一路上什么都没提问,只是把手握成拳头不自然地插在裤子口袋里,别人看来,好像两边口袋各塞了一个橙子。 酒吧里人很多,只有大门旁一个小桌子还空着。通常,这种位置是留给放雨伞的桶或者绿色植物的。可人这么多,有位子坐就该知足了,况且外面天好得能看清银河里所有星星似的,一点雨水都没有,所以也就这样吧。 我要了一杯“海明威”鸡尾酒,她要了一杯热巧克力,真是古怪的选择,虽然已经没有夏天那么热了,可还不至于晚上跑到酒吧喝冒着热气的巧克力呀! “哎,关我什么事儿。”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么想道。 从包里把本子、笔、录音机拿了出来。 “能说说你自己吗?” “你指哪一方面?”她看着我。 “嗯,你最想说哪一方面?比方说,平时的工作、生活经历、业余的爱好……说什么都可以。” “我在一家私人博物馆里售票,埃及文物博物馆,听说过吗?” “知道,以前我还去过,不过没什么意思。” “对,我也这么觉得,而且不少人都这么觉得。即使对古埃及很感兴趣的人,对这家博物馆也没什么兴趣。因为里面的藏品实在太少,而且门票又贵。你知道,每次我对参观者说票价的时候,自己都会脸红。” “呵呵,我对票价倒没印象了,只是觉得博物馆没意思。” 边说边在本子上记下了“博物馆售票”,接着我问:“那下了班呢?” “也没什么事情。看看电影,散散步,没什么特别的。” 说完她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也看了她一会儿,然后小心翼翼地说: “我听说你吃过人。这是真的吗?” 她一下子微笑了起来,把周围的空气都笑松了。 “我一直在等你问关于我吃人的问题呢。” 我也跟着她笑了。 她停了一下,好像是唱片里上首歌和这首歌之间的短暂停顿,然后接着说: “是真的。” 我把笔一下子握紧了,直起了身子,往前倾去。刚想说话的时候,我们的饮料送到了。 “您的海明威。” “您的热巧克力。” 我用吸管用力吸 了一口。 她用小勺稍微搅了一下,然后也喝了一口。 “我说的是真的。我的确吃过人,而且好几个。” 没等我问,她就自己接着说:“可是说来也怪,别人从不相信我是食人者。” 我一边记录,一边问:“你对别人说过你吃人?” “当然,不然你是怎么知道的?” “倒也是。”我想着,白被她抢白了一句。 “你是怎么对人说的?” “就这么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可从来没人信。” 我更好奇了,忙问:“为什么?说一遍给我听吧。” “好。”她微笑着答应。 “我不知道你对食人者有多少了解。可我和那些别的食人者有很大不同。具体地说,我有一种奇特的本领。”
她撕开赠送的小饼干的塑料包装纸,把饼干掰成两半,一半塞进嘴里,另一半递到我面前,我摇了摇手,她放回了盘子。 我听见松脆的咀嚼声,好像从扑满落叶的山谷中传来的脚步。 脚步声远去,她喝了口热巧克力,又接着说: “每次我吃了一个人,就会变成那个人的模样。” “什么?”我望着她,她神色安详,一如平常,好像刚才只说了句“今天天气真好”。反倒是我,一脸发自内心的最为诚挚的惊讶。 “哈哈,看,你也不信了。我真有这种本领,吃了哪个人,就会变成那个人。不是有句俗话,吃什么就是什么,听说过吧?这句话可一点儿不假,我就是一个例子。” 我还是不能相信,“能说得详细点儿吗?” “当然没问题,不然我也不会接受你的采访了。”她把另一半饼干也塞进了嘴里。 山谷里的脚步声再次响起,然后慢慢消失。 “我第一次吃人是二十一岁,也记不清为什么吃了。可能是一种心理上的必须,反正就莫名其妙地吃了一个人。怎么吃的,我也记不太清了,这你应该能理解吧?有谁会记得好多年前的某一顿午饭?” 我摇了摇头,说:“这不太一样,我不能理解。” “不能理解就算了,无所谓,反正就是这样。我想说的重点不在这儿,而是我吃了以后发生的事儿。” 边说边移了下小桌子中间的蜡烛,又喝了口她的热巧克力。 “第二天早上,我洗脸时吓了一大跳,镜子里出现的居然是被我昨晚吃掉的那个人的脸,我以为撞鬼了,两腿禁不住地抖。隔了好一会儿,才渐渐意识到是我的脸变成了那人的模样。不仅如此,连声音体型也变了。我忙去找我最要好的朋友,可他无论如何也不信我说的话,以为我是个疯子。直到过了些日子,他们发现‘我’不见了,大惊小怪地报警、登报。当然,他们怎么也不可能想到原来我成了别人。 我的那个最好的朋友有天突然想到,我曾去找过他,和他说过吃人这件事。他和我的家人朋友一商量,一致认定我被吃了,而被我吃的那个就是凶手,于是告诉了警察。而被我吃的那人的父母,知道警察在抓我,以为他们的女儿真吃了人,忙给了我些钱,把我送离了城市,躲开了警察的追捕。 这样,‘我’成了被害人,而真正的被害人,倒成了罪犯。很滑稽,是不是? 到了新地方,我又吃了几个人。具体几个,我有些记不清了,反正不是六个就是七个。每次都是那样,吃了哪个人,就变成那人的样子。 其中只有一个,毫无麻烦,一个性格孤僻的失业者。因为没麻烦,所以我特别记得。吃他就毫不费事,过了几天又吃了下一个,那个失业者就这么失踪了,根本没人理会。他一个人住,和父母没有任何往来,没一个朋友,连熟人都没有。可怜人哪,就连失踪也没人知道。 而剩下的那些,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平白无故地少了个人,总会有人怀疑,不过没人猜到我经历的真相。事实上,就算我告诉别人,他们也只是哈哈一笑,当我在说疯话而已。” 我听得目瞪口呆:“那你说说现在的这幅身体吧。” “嗯。我是去年下半年吃的她,快一年了。我很满意,她长得很好看。说实话,我都记不得自己本来长什么样了。当初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连一张照片都没带,时间久了,好像在迷宫里转来转去,把最初的情形就全部忘光了。” 说完她长长叹了口气,手指弹了下杯子。 “可既然已经开了头,就只能这样下去。我现在有了份正常的工作,上个被我吃掉的人,和别人也没什么联系,家人只剩下一个姐姐,关系也不融洽,所以虽然失了踪,姐姐也没放在心上,朋友开始倒是手忙脚乱地找过一阵,可乱过以后,还是各忙个的。 因为大多都是这样,我也没遇到过什么问题。就是有时会遇见现在的‘我’以前的朋友,她朋友不算少,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不过也没什么,碰上朋友聚会,我能推就推,实在不行,去了那儿,不说什么,一个人闷着,久而久之,她的朋友也觉得找‘我’没劲了。 我还是挺满意现在的生活的。每天都很悠闲,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也不用担惊受怕。 而且,说真的,我很喜欢现在的外表,每天照镜子时都很高兴。” 听着这么闻所未闻的怪事,我想就连最有经验的记者,都会一时感到茫然,更别说我这个其实还是学生的见习记者了。
我猛吸了一口酒,又凉又酸。还是一点都不信她的话。 “那假如有一天你看腻了呢?” 她连想都没想:“ 那就到时候再说了,现在至少还没有。” “能说说你是怎么吃人的?你还从没提过。我很想知道你的那些受害者是怎么被你盯上的,他们有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你的地方?你是怎么和他们接近的?” “呵呵,你的问题还真多呀。被我吃掉的那些人,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也没有共通点。一般也都是很偶然地遇到他们,再简单不过。但总的来讲,我都挑一些生活圈子窄的人下手,这样麻烦会少一些。只有一次,我故意吃了个有一大帮朋友的家伙,什么时候都把自己当成中心,总是拉着一大帮人出去胡玩。我实在烦那人,就把他吃了。 变成那家伙后,我故意处处显出和以前不同的地方,人多的时候不怎么说话,也不爱出风头。可他的那些朋友们没人关心这些,只是开始觉得有些奇怪,会问我怎么了,可没多久又有了个新的家伙成了他们的头,就把‘我’就晾在了一边。 等吃了下一个,‘他’不见后,我开始还担心那帮朋友会到处找他,所以很小心地打探了一下,可那些人还是照常过着以前的日子,跟着那个新头儿到处瞎混,找了我几次,没找到就算了。都是些什么狗屁朋友。” 我想了想,对她说: “这样的人我也认识,是挺讨厌的。” “所以我吃了他。” “我可不至于把他吃了。而且那些朋友才更讨厌。” “是,可我不可能把他们都吃了呀。” 说完,她仿佛憋着一口气似的,把杯子里剩下的热巧克力一饮而尽。然后说:“不早了,我要走了。” 我连忙说:“稍微等一下,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完呢。能说完再走吗?” 她看看我,问道:“哪个问题?” “就是你怎么和你的受害者接近,并把他们吃了的?” “哦,原来你对具体的实施这么好奇呀。不过我不想说这个,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说的秘密嘛。” 这样的一篇采访,我估计不可能被刊登出来。即便最劣质的地摊杂志上的文章,看着都比她的叙述真实。 我有些失望地看着她。对她如何作案这点,我倒真的很好奇。至少能使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故事变得完整,而她又偏偏不肯说。 她也盯着我看了很久。突然对我说:“我知道你不信,那你敢不敢现在跟着一起来我家?”
“我?”我愣了一下。 我几乎能确信她说的不是真的,这样的故事,要是有人相信反倒奇怪了。可下意识里好像有些什么东西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用刚才那个文学的说法:我隐约感到了一丝害怕。 照理讲,对这么一个比荒诞本身还要荒诞的故事,有值得害怕的地方吗?但我真的感到一丝害怕,虽然只是一丝,不过我现在“确实”觉察到了,而不是片刻前所说的“隐约”。 真奇怪,我竟对这感到了害怕!另一方面,我也真的很想跟她去,她的谈话全然不像真的食人者,和我搜集的那些资料上所说一点儿不同。我很想知道真相,而且我对她颇有好感。我抬起头,她在灯光下,双眼笑意盈盈。 我在灯光的这边,在去和不去之间无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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