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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20 猫有一命
(一)咪咪和路托维柯斯 Alexandra以前养过两只猫。一对母子。猫妈妈叫咪咪,典型的猫名字,像熊猫都该叫盼盼一样。儿子叫路托维柯斯,这是德语人名路德维希的希腊叫法,这个老式的名字今天已经很少有人叫了,听着像普鲁士十九世纪的老贵族似的。对一只小黑猫来说,“路托维柯斯”这个名字显然隆重了些,让人觉得咪咪似乎生了个开国皇帝下来。 Alexandra的妈妈在阳台上栽了很多花草,她对我说猫活着的时候一直趴在阳台上。虽然我不知道猫在阳台上想什么,但是,想必猫也能体会在阳台上趴着,晒晒太阳,无所事事是多悠闲的一件事儿。 阳台下面是条小巷子,其实是道坡,一直往上,大概一百来米的地方,就是雅典卫城。小巷里游客很少,因为他们都穿着旅游鞋,背着相机在卫城的另一边。所以这儿很安静。晴朗、温暖、安静、食宿无忧,咪咪和路托维柯斯就生活在这么一个环境里。 从降生那天起,路托维柯斯就和它妈妈形影不离。 就算命运真需要它完成某项使命,但那么小的一个生活圈子已经注定了其不可实现。毕竟英雄的诞生需要一片广阔的天地,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公理。 不过这无关紧要。路托维柯斯是只快乐乖巧的小猫,有时跟着咪咪一起到街上散散步,大多数时候只是和咪咪在阳台上晒太阳。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作息规律得像只闹钟。也许会觉得有些无聊,但潜意识里,我却认定,猫也同样认为这是幸福的生活。 事实上,路托维柯斯确实是只幸运的猫。它觉得不幸的时间,短暂的只有一个上午。 咪咪在她十二岁的时候,身体突然变得很差,经常吃不下东西,走路也不方便,没人知道发生 了什么。隔了一段日子,Alexandra的妈妈带咪咪去看兽医。医生详细检查了一遍,是癌,已经没法治了。 最后的那段日子,它和路托维柯斯依然常趴在阳台上,只是不再出去散步了。 咪咪死的时候,据Alexandra说,是个早晨。整个上午,路托维柯斯围着咪咪的尸体,不停转圈,有时依偎在它身上,就像它还活着一样。那上午,路托维柯斯一直在叫,声音很悲伤。 下午,房间里突然没了猫的声音。察觉到这点时,大家才发现这只叫“路托维柯斯”的小黑猫,躺在妈妈身旁,不知在什么时候,跟着它妈妈静静地死去了。
(二)麦当娜 “麦当娜”是只又胖又白的母猫。它的主人,我的一个哥儿们,对我说麦当娜脾气很坏,好妒忌。最有特点的是,它特别喜欢白色的东西。对猫来讲,这真是个奇怪的爱好。 我那哥儿们很喜欢捉弄那只猫。比方说,他经常抓住猫的两条前肢,让猫就这么悬空挂着。起初,麦当娜很愤怒,拼命地嘶叫挣脱,这时,我那朋友就喂它最爱吃的猫鱼,久而久之,麦当娜虽然还是不喜欢前肢被抓着悬在空中荡秋千,可也不再声嘶力竭地叫喊,不再用力挣脱了。只是很配合地等主人把它放下,然后喂它吃鱼。 我问他,如果放了它下来,而不喂它鱼吃,麦当娜会怎样。他老实告诉我,从没试过。是个实在的好人呐。 我那哥儿们有个邻居,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他一直想追,可苦于没机会。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女孩一家要出去旅游,可她的兔子没人照顾,于是他自告奋勇地把这任务接了下来。此刻,在他眼里,这兔子已不仅仅是一只兔子,而是命运赐给他的一把钥匙。他把钥匙带回家,当成泥菩萨供奉在自己房间里,每天给它好吃好喝,恨不得兔子在女孩回来后,能开口说话。对她说,他多善良多体贴多温柔多负责肩膀多宽阔头脑多发达。 当然,这只是他最初的愿望,几天后,他非常庆幸兔子不会说话。 转变的根源,就是这只叫“麦当娜”的猫。 麦当娜只能睡在客厅一个固定的角落里,它曾尝试过到我哥儿们睡房里去,可每次都被他无情地赶了出来,确切点,是打了出来。但这只白猫依然对这间屋子充满了感情,充满了渴望,充满了幻想。 可就在一夜之间,它发现它的幻想破灭了。兔子,该死的兔子夺走了它的幻想,击碎了它的渴望。麦当娜不明白兔子到底付出了什么,能如此轻易地占领它梦寐以求的屋子。 麦当娜绝望了,它把绝望体现在了行动上。它堵在房间门口,只要兔子一露脸,它就一个耳光打过去。兔子胆小,(俗话不就说,胆儿小得跟个兔子似的)不敢还手,只会逃。但逃到别的地方都没用,麦当娜会追上去,一个接一个的耳光,直到把兔子赶回它不能进入的禁区,也就是那个房间,才停手。我哥儿们见过几次,把麦当娜揍了一顿,可麦当娜我行我素,毫不在乎自己被打,只要看见兔子出来,还是会冲上去给它耳光。 兔子从此再不敢出房间了。 几天后,女孩子度假回来,带给我那哥儿们一包糖,高高兴兴把兔子领回家。我哥儿们也很高兴,终于完成了任务。第二天,他看见女孩子一副很伤心的样子,问她怎么了。女孩告诉他,不知道怎么的,兔子一大早无缘无故,毫无征兆地死了。 送走兔子后,麦当娜心情似乎也好了,做秋千游戏的时候,还像以前那么配合,甚至会表现出一副很嗨的样子。 麦当娜给我那哥儿们当时无聊低落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他回忆起那只猫的时候,一边笑一边说。他说,猫失踪后,他在雪地里,沿着街来回走了好几个钟头,大声喊着“麦当娜!麦当娜!” 麦当娜的失踪是在一年冬天。那天下了大雪。小地方的雪景特别漂亮,白茫茫一片,因为人少车少,所以雪很干净。这在大城市里是见不着的。城市里一下雪,到处是黑脚印,雪好像拌着煤渣。 小地方的雪地白得晃眼、平整。那只又胖又白的猫恰恰喜欢白色,真是奇怪的爱好。 我那哥儿们说他看见麦当娜的最后一眼,是它兴奋地冲出门,撒狂似的向着茫茫雪地,飞奔而去。
May 17 一九九五年的电梯出于习惯,小王转了下门把手,确定门锁了,他这才离开。 在电梯间等电梯的时候。他看着一盆开得错综复杂的假花出神,一开始都没注意电梯来了。里面发白的黄色灯光让小王最终还是看见了它。他走进去,按下按钮,电梯开始下沉。他觉得自己像是潜艇上的指挥官。 这是一部一九九五年的电梯,四周被不锈钢包围,上面有斑斑点点的亮光。巴掌大小的显示器上显示着楼层数字。他的左手边是两排按钮,分别是“1”到“16”,单数在左边,双数在右边。 电梯开始往下,小王开始怀疑。 他记得好像锁了门,但又好像没锁。他似乎只记着那盆塑料花,别的却都想不起来了。到二楼的时候,他啪啪啪啪地按着标有“7”的按钮,急促的声音像是电报。电梯到了底楼,然后回到七楼。小王跑回去,推门时却发现它已经锁上了。他舒了口气,虚惊一场。虽然费了些功夫,但因此放心。 小王走到电梯间,他注意到假花堆里有一朵粉红的花很漂亮,像裹着层糖纸,甜甜的。他觉着好像在哪儿见过,可怎么也记不起来。大概是前生,小王对自己说。每次碰上这种似曾相识的情况他总这么说。 电梯来了,小王走进去,看着电梯门不疾不徐关上,心里还在想着刚才那盆假花。特别是那朵粉红色的,说不上来的好看,好像曾在遥远的记忆之外在他面前开放。 小王看着显示器上的数字从“7”变成“6”,再变成“5”,又变成“4”,突然想起来还没锁门,他果断地按下“7”。小王心急如焚,可电梯丝毫不体会他的心情,仍然保持刚才的速度缓慢下降。电梯必须先到底楼,然后才能回上去。 数字从“4”变成“3”,再变成“2”。 忽然一阵晃动,它停了下来。小王一阵慌乱,不知该怎么办,他担心着锁门这件事,直直看着闪着红光的“2”。数字闪得越来越快,像个漩涡,把他卷了进去,无法脱身,也让他无暇再挂念他的房门。渐渐的,他忘了锁门这件事。然后,他忘了为什么会在这部电梯里,甚至不再记得他在什么地方。 电梯里闪烁的“2”,在最后,竟成了小王对世界唯一的记忆。 April 20 来自未来的捕鼠人(楔子)
未来过去后,我们会发现所有的伤感,其实都不合时宜。
(一) 气球 雪从昨晚下到现在一直没停,从里面望出去,外面像个摄影棚。我能想像这一切:在窗外的大树底下,一对男女深情地拥抱在一起。围着傻傻的长围巾,其中尤以男的更傻,好像脖子破了个洞,从伤口流了条围巾出来。女的也许还戴着一副大红耳套,活像刚被砍掉耳朵的兔子。
他们不得不顶着一头假雪,一切都是为了影片,他们在心里这么想着,然后大声说着现实中不太会让别人听见的话。编剧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最后那男的会说: “我就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你!” 下雪天就这么容易让人走神。
我望着窗外的大雪,坐着。屋子的暖气开到最大,可还是冷。我对着手哈了口气,搓了几下,就像对着玻璃哈了口气,搓了几下。屋子越来越冷,我走到暖气边,摸了摸它。暖气片吐出一丝幽幽的凉气,像骨骼。 每逢冬天暖气就会故障。坏了以后,就得找人来修。但暖气工人不是我豢养的,所以不可能随叫随到。一等往往就是两个礼拜。在这期间,要取暖也不是没办法,就是多穿衣服,多喝热水。我觉得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只要有一个必须适应的环境就行。 只要适应了就行! 如果不行,那你只能像三叶虫一样变成化石。 我缩在椅子里,翻着一本厚厚的介绍三叶虫的书。我对三叶虫没有兴趣,只是手边没别的可看的。上面写着三叶虫在寒武纪和奥陶纪最繁盛,到二叠纪绝种。我原想对这段话进行一番思考。可三叶虫或者二叠纪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所以我放弃了思考。 我把自己换到了僵硬的沙发上,但它却是我从刚才到现在所有接触的物品中最柔软的,椅子,我的手,暖气片,还有带壳的书。 在这样的时刻,我该做些什么?一点声音也没有,那么平静。这屋子里除了寒冷和空旷,只剩时间。 这是多令人伤感的事情。所有这些转瞬 即逝的事情。 曾有人对我这么说过:“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我记忆犹新。确实,除了伤感,别的事情都转瞬即逝。记得小时候看小灵通漫游未来,对遥远的2000年充满憧憬,觉得那些将会发生的,在时间深处闪烁着光芒,诱惑我不断往前。 2000年早成了过去,这些也都成了一种好笑而尴尬的伤感。我为当初的想像感到好笑,我为我的未来这么轻易过去感到尴尬。 “和你在一起根本不会有未来!你这个人不会有任何未来!”马亮亮在分手前这么对我说。
我能理解她的话,我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想像,而不是真正的未来。如果可以,我情愿自己成为挂满一身树叶的雨水,只要落到地上,就结束了。不用等待明天,也不用为了打发等待的时间,费力思考。 所以马亮亮和我分手,我既不惊讶,也不难过。 我和她是在去年九月结束的。其实我们在一起不到半年,根本谈不上什么深厚的感情,甚至根本谈不上感情。之后,我只叹了一下午的气,像哮喘发作一样。 就在那天晚上,我接到马耳打来的电话。
马耳是马亮亮的远方堂哥,我从小的朋友,通过他,我才认识的马亮亮。 马耳对我说,他知道了我和马亮亮的事,让我先去他家,等下一起出去玩。我反正也没事做,就去了。到了他家,他和他父母正围着桌子吃饭。他妈热情地让我和他们一起吃点,还说: “随便吃点,没什么好菜。” 我看看桌子,上面的确没什么好菜。除了饭以外,只有一碗汤,上面浮着几根软绵绵的青菜,可能在深不见底的汤的尽头还有几块肥肉,好像碗里装了几个投河自尽的胖子,尸体沉在下面,绿色的锦缎袄子漂在上面。我虽然肚子饿,不过也不愿意真的就这么随便吃点。 所以我说自己吃过了。然后坐了下来,看马耳的爸爸津津有味地喝酒吃菜。我想大概只有借着酒,才会对着这么一大碗什么都算不上的汤,产生不能理喻的巨大兴趣。 小的时候,我很羡慕马耳有这样一个爸爸。人和蔼,做菜好吃,知道的故事又多。那时我真爱听他讲故事,恨不得整日整夜听他讲。
《小灵通漫游未来》这个故事就是他说给我听的。我对他说的一切都曾信以为真,在真正认识未来之前,我一直以为未来就是那样。那时我甚至以为,2000年就是永远的未来。永远不会到来的未来。 可终于,那时的未来还是成了现在的过去,只不过现在对未来的想像还是当时对未来的那段想像。 “咔”的一声打断我的回忆。我这才发现我像佐罗骑马一样,把凳子后腿着地,前腿腾空。全家人停住了碗筷,齐刷刷地向我望过来。不用想,一定是凳腿坏了。
出乎意料的是,我发现凳子完好如初。这时,马耳发现了什么,这小子的眼睛就是尖。 “地板裂了。” “呦,真是地板裂了。”经过他的提示,他妈也看见了。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他家还铺着地板。虽然来过好几百次,但以前我一直以为他家地上铺的不是水泥就是报纸。 “没事儿,地板本来就老旧,反正准备换了。你别放心上。”他爸很潇洒地挥了挥筷子,让我感到很温暖。 老马的话感染了在座所有人,他妈妈也马上说:“对,没关系,早就想换了。” 我一边说对不起,一边把凳子往前挪了一大块,离饭桌很近。老马又开始劝我和他们一起吃一点,或者陪他一起喝点酒。我觉得,要是不陪老马一起吃点或喝点,实在是辜负了这么一片大好的心肠。就算是对地板的一点补偿,我也该一起吃点或喝点。但我更愿意只陪他爸爸喝点酒,而不吃别的。 见我答应,老马很高兴,让马耳去拿了两个小酒盅,一个给我,一个给马耳。马耳说咱们呆会儿还要一起出去玩,现在没什么好喝的。 我觉得他爸爸有些扫兴,就反过来劝马耳: “咱们反正也没约谁,就陪你爸一起先喝点再走不迟。这酒好像不错。” 老马高兴地帮我倒满了一盅。我说太多了,他说一点不多,伯伯知道你喝酒厉害。给马耳就只倒了一个杯底,边倒还边说,马耳喝酒不行,少点儿。 其实我喝他妈的两瓶啤酒就醉,马耳喝多少都没事儿。 喝了口酒,老马慢悠悠地对我说:“怎么,和亮亮掰了?”
我心想马耳这小子的嘴真快,点了点头。 他爸又潇洒地挥了挥筷子,(不过,我觉得这次不如上次潇洒,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这点。)他对我说:“小伙子,这种事情不用放在心上。” 我本来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可也只能跟着点点头。 老马还是那么喜欢和我说话,“谁都会碰上这种事。你记住,没有失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继续点头,像在摇晃耳朵里刚听见的那句话。 “希腊的古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 我心想:“什么‘希腊的古哲学家’,是‘古希腊的哲学家’。” 老马听不见我心里的话,接着说:“他曾这么劝慰失恋的年轻人:‘年轻人…… ’” “哎爸,我说你烦不烦?苏格拉底和咱们有什么关系?唠叨个没完了。”马耳打断了他爸爸即将展开的大段引用。我在心里不由狠狠地称赞了马耳。 “你们这些年轻人……”他用眼光扫了一下马耳,“大人说什么都不想听。” 这句话老马说得千真万确,我真的一点不想听他的唠叨。我不知道唠叨是不是和性欲下降一样,都是到了一定年龄后必然具备的特征。想到总有一天我也会像老马一样,在九月的晚上,穿着汗背心,一边喝酒,一边对着自己的儿子和他的朋友吹嘘他们毫无兴趣的话题,我对未来不由充满绝望,觉得人生就是一个他妈的注定会被吹破的气球。 (二) 来自未来的捕鼠人
从马耳家出来,已经十一点多了。我住得不远,就步行二十分钟的路,我决定走路回去,顺便吹吹风,解下酒气。
我也不明白怎么在他家呆了那么久。只记得喝着喝着就听不清老马到底在说些什么了,然后那些酒好像积在雨棚上的水,哗的一下被抖翻,让我的胃产生了感觉。因为晚上一直没吃东西,所以觉得很不舒服,我就喝了些汤。 我想起见到老马喝汤时想的: “只有借着酒,才会对着这么一大碗什么都算不上的汤,产生不能理喻 的巨大兴趣。” 夜晚很安静,我得以辨认出所有的声音,远处运河里的轮船,夜鸟,偶尔扇动的树叶还有未曾满月的婴儿。一家小杂货铺还开着门,老板躺在凉椅上,电视开着,正在放球鞋广告。一只巨大的脚伸在一只巨大的球鞋里,把屏幕撑满。我想,被那么大的脚踩一下,一定很疼。
小店往前五十来米是一处喷泉。每逢重大节日,总会风雨无阻地喷些水花出来。而在平时,喷泉只能被看作一个高约二米的体操女运动员雕塑。 明亮的月光下,我看见她左边小腿上被人用黑色记号笔写着一行醒目的字,“陈红叶,我永远爱你,张”。屁股上也有,“秋风秋雨入我心,只对红叶真感情”,右腿外侧是“陈红叶,你是我的女……”,最后一字被人涂去,只留着一个点在黑团上面,像套着黑丝袜的银行劫匪露出一只眼睛,我猜那是个“神”字,被涂去后,有人在一旁另写了个“奴”。右腿内侧还留着一行笔迹不同的字,“陈红叶是男人”。 我把手叉在腰上, 好奇地看着雕塑,像局长好奇地看着归他管的工厂。 一道光把我的眼睛晃了一下。我以为是闪电,抬头看看天,可夜空平平坦坦,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想可能只是个幻觉,就像所有人酒喝多了一样。
然后我又听见了一个巨大的声音,像打雷,又像开山。我又看看天,可夜空里只有灯光似的星星,不可能是雷声,附近只有楼房,没有山。我想不出能是什么声音。 所以只能是又一个幻觉。我的确喝多了。我只想快回家睡觉。 一个黑影在这时从我身后像只黑夜里的熊猫一样窜了出来,无声无息且又软软地落在一旁,这次不是幻觉,扭头的时候,我看得很清楚。
背后站着一个陌生人。长相很奇怪,我被吓了一跳,我猜就算他早上照镜子看自己,也会感叹:好奇怪的脸。 比他的脸更奇怪的是他的衣服。事实上,我根本不能肯定那到底是不是衣服,看起来更像是裹了一个茧。他直直看着我,我往后退了两步,他的目光如狼狗,立即跟了上来,把我紧紧咬住。 我、他还有体操女将围成了一个三角,像小时候用的三角板一样,雕塑在九十度上,我和他分别占着四十五度的位置。谁也没动,好像刚吃完,我们在互相盼望着别人付帐。 我细细打量他,直到我的好奇自动脱口而出:“你是谁?” 他没回答。 我怀疑是他耳朵的问题,用力咳嗽了一声,“咳!”,他还是没反应。 我忽然怀疑是不是我的声音有问题,于是大声问: “你在这儿干吗?”声音很宏亮,我听得很清楚。 他皱了一下眉头,可没说话。我突然想到,他也许并不是中国人,他的长相服饰说明了这方面的可能。他根本听不懂我的话。 我试着用英语问了一遍,“Can,Can I help you?” 除了这句话,我只会把自己的名字和极少数几个诸如“苹果”、“好”、“马”之类的词语译成英文。
这次他点了一下头,发出一个怪声。声音像是僵硬太久后忽然点头,然而动作太大,以致关节之间产生巨大的摩擦引起的。 “你好。”他说了两个字,像外国人学讲中文。 “你是哪儿人?你懂中文吗?”怕他有理解上的障碍,我放慢速度,口齿清楚地重复了一遍:“你——是——哪——儿——人?你——懂——中——文——吗?” 他笑了一下,像咧着嘴的老式发报机,让人觉得他不该笑。他冲我点点头,用四平八稳的语调回答:“我懂中文。” 我这才放心,“哥们儿,你哪儿人?” “……”他的声音很轻,我根本听不见。 我发现他说话的样子也很奇怪,嘴唇几乎完全闭拢,偶尔开条勉强的缝隙,仅容一个字斜躺着通过。我似乎看到他的牙齿正躲在嘴唇后面,悄悄地,往外偷窥。 我知道此时此刻,我留在这儿只是因为好奇,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产生好奇,我无从得知。 “一定是你那天喝太多了。”
后来对马耳说起那件事的时候,他这么对我说。 “要不就是命中注定,合该如此。老子早就知道你会碰上这种事 ”他用夸张的语气补充了一句。 “算了,别想这个。”马耳拍拍我,“快给我讲讲那个未来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迫不及待地催促。 我望着喷泉。从我坐的这个角度望上去,下午的雕塑背着光,一团黑,只在脸颊肩膀和手臂上画着黄澄澄的轮廓线。 围着喷泉坐着包括我在内的男男女女。我曾经在七楼的阳台上往这里看。雕塑成了一个浓重的黑点,周围的人毫无意识地围成一个圈,像一张静悄悄的识字卡片,上面写着“日”。 我就坐在日的边框上。 我有些后悔,不该在一时兴起的情况下,把遇到未来人这件事告诉马耳。这小子的好奇心比我和所有别人的加起来还大。 “你他妈快说呀。”马耳急切的样子像条吐着舌头、等待兔子的猎狗。 “那你不准对别人说这件事,这种事情不能让人知道。” “为什么?” “你不明白。你除非先发个誓,不然我就不说了。” “行,我发誓,绝不对别人说。” 我其实也想不起来在那晚,当那个怪人对我说,他来自未来,我的反应到底是什么。好像很吃惊,又好像不是,也可能两者兼而有之,毕竟对未来的向往是从小就埋下的种子。
可自从知道他来自未来后,我就觉得那个晚上奇怪的闪光和巨响,还有他的长相,他的服装,他说话时的嘴唇和语调,这些都解释得通了。 我记得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我来自3518年,就是距离你所处的这个时间,2005年,整整一千五百十三年之后。” 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三千五百一十八减去二千零五,八减五得三,五一不变,三减二得一,对,还真是一千五百十三。没瞎说。 “这件事情希望你能为我保守,嗯,保守,保守……” “秘密?” “哦,对了,是秘密。对不起,在我的时代,语言已经进化,说话方式和你们现在完全不同,为了让你理解,我通过大脑的第五区域,把我的语言转换成了你的。不幸的是,刚才进入你们时空,我碰到了没预想到的危险。”他把左手握紧拳头,愤然甩了一下。“我的区域产生了问题,所以,有可能我的话不能被准确翻译。” “语言进化?第五区域?这些是什么意思?” “这些很难向你一下子解开清楚。” “解释清楚吧?”我小心地说。 “对,是‘解释’清楚,对不起,我现在的汉话……” “汉语”,我纠正他,我发现纠正别人能让自己幸福。怪不得我以前的英文老师老是纠正我。 “哦,汉语有故障。” 我想了想,对他说:“你该这么讲,‘我现在的汉语系统有故障’,嗯……,不过我不知道你那里面到底是不是一个系统。”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也许你们那时候根本不说什么系统了。要不,你这么说,‘我……’”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正确表达,想了一会儿才说:“这么说,‘我的汉语不好’,最好这样,‘我的汉语讲得不好’,嗯……,加上‘可能’意思会更贴切,对,‘我的汉语可能讲得不好’,懂了没有?” 他看着我,木然点了一下头。“我的汉语可能讲得不好。”他重复了一遍。 我也对他点点头,“你说得其实挺好的,就在这个时代里,至少有好几十亿人说得都比你差。” 说完却忘了刚才他说到哪儿。 还好他没忘,“语言进化你可能会理解,但区域是很复杂的东西,你们还没有能理解它的知识。”
“哦。”我对科学技术反正没兴趣,“你来这个时代做什么?” 他神色黯然地回答: “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卡里卡里。”(或者是巴里巴里,哈里哈里,我没听清。) “卡里?卡里卡里?” “对不起,原来这也不是你们这个时代的词汇。”他用左手摸了下右边的太阳穴,好像在调整什么。过了一会儿,他说:“真糟糕,我的区域都被破坏了,所以情况很混乱。我明白了,原来卡里卡里这个词在二十八世纪才会出现。用你们的语言,简单地说,‘卡里卡里’就是‘时间人’的意思。” “时间人?”我琢磨了一下,“是不是指穿梭在时间里的人员?” “对。” “那样的话,你该被称为‘时间穿梭员’。” “时间穿梭员?” “时间穿梭员。” “好,我是一名时间穿梭员。我的目的地,目的地?可以这么说吗?” “没问题,目的地,可以这么说。” 这样的对话出乎我的意料。来自一千五百多年后的未来人,虽然拥有我,乃至我们整个时代所没有的知识、技术等等一切,可我在他面前竟有一种优越感。
我曾幻想能像小灵通一样漫游未来,可这样的未来并不是我想过的样子。“未来和现实一样,都出乎意料之外。”我对自己说。 “我的目的地是2319年的某一天,但进入时间雾层时,字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 “数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我想你要说的是。” “哦,对不起。”他又把左手很紧张地搭在了右边的太阳穴上。 尴尬就像锅渣一样,在他脸上泛了起来。我对他友好地笑笑,我为自己的这一大方的举止感到高兴。 受到我的鼓励,他说了下去: “数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当我穿透时间雾层,来到时间表层,也就是现实的时间层时,我发现竟然是2005年,而且所有的区域都受到了破坏。” “原来这样,你来多久了?” “就在你发现我之前。” “那光和声音是你的关系吧?” “我想是的。” “那你的飞船呢?能让我看看吗?”我兴奋地问,这是我从小的梦想。 “飞船?” “对,就是你从未来到现在的交通工具,你的那个也许该叫时间穿梭机。”我用手比划了一下。 “哦,那个,很遗憾,并没有你所说的那种穿梭机。实际上,那样的穿梭机在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存在了,这是退休的东西,退休?可以这么说吗?” “最好说淘汰。”没能看到梦寐以求的飞船,我感到很失望。 “好的,那是淘汰的东西。” “那你又是怎么来的?你们会飞不成?” “会飞不成?这又是什么意思?” 我看见他又在抚摸右边的太阳穴。 “就是说你们会飞吗。” “那‘不成’是什么意思?” 我顿了一下,想不到他连这个都不知道,我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原来英语老师也不容易。 “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这解释起来很复杂,你可能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一时半会儿我也说不清楚,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就行了。” “哦。” 未来人点了点头,继续道:“其实我们不会飞,都得靠区域完成。” 我没多问,这些技术上的事情我不感兴趣。 “你在做时间旅行吗?” 他摇摇头。 “不是,时间旅行是被严禁的。只有联合国最高中心有权决定,由他们批准并派出经过严格训练的时间穿梭员进行时间穿梭。而且!”他把而且说得特别响亮,“进行一次时间穿梭费用惊人!” 原来联合国没被淘汰,想不到今天离我遥远的联合国竟成了在未来我唯一熟悉的东西。 “你是因为什么?” “我不能说。” 我的肚子咕的叫了一声,整晚都没好好吃东西。我看看时间,快一点了,我问他:“你肚子饿不饿?要不咱们一起去吃点东西,我知道前面街上有家二十四小时的饮食店。”
他没拒绝。跟着我一起去了。 所有的情况和我想像的完全不同。一切都在想像之外,未来也在想像之外变成现实,以致我不敢相信。 店里没一个客人,日光灯把桌椅照得分外冷清。我曾来过好几次,都没这么晚,店里的人和苍蝇也都比现在多。我问未来人想吃什么,他说随便,反正什么都没吃过,上面的字也看不懂。我就要了两碗馄饨,两瓶啤酒。店里的伙计小声问我,和我一起来的那个是不是神经病,我说他是搞科研的,伙计恍然大悟地对我笑笑。
再看他时,觉得伙计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未来人问我点了什么,我说是馄饨和啤酒。他说从没听说过。 他问我馄饨的“馄”是不是脏的意思。我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 “不是,你说的那个是‘混’,不是一个字。”我拿起一对一次性筷子,掰开,拿其中的一支,在桌上一笔一划写给他看。 “哦,那馄饨怎么写?” 我用筷子又写了一遍,“看见了没,两个字发音相同,但写法不一样。这个混字,还能和蛋一起组词,混蛋,是个骂人的词儿。或者和球也行,混球,也是骂人的。” 他必恭必敬地点头,像在学什么不能外传的武功秘笈似的。 没多久,馄饨和啤酒都送了上来。在我加辣的时候,他已经吃了起来,看样子是饿坏了。我问未来人在未来有这些吃的没有,他说:“我们只吃营养药丸,不过还是这些好吃。”说完喝了口啤酒,猛地打了一个嗝。我笑了起来,问他:“啤酒好喝吗?”他说啤酒一般,可说归说,还是几口就把一瓶啤酒喝完了。我帮他又要了瓶啤酒。
“这是怎么做的?”他指着馄饨问我。 “买包馄饨皮。”可是我想他们一定也没有馄饨皮,所以说:“或者自己拿面粉擀皮也行。面粉你们有吗?” “没有。”恐怕也没听说过。 “那要不这样,呆会儿我给买你一包生馄饨,你带回去,化验一下成分,到时就能自己做了。” 他很高兴,连说几声太好了。可忽然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把脸埋在胳膊里,一声不吭。 我问他是不是酒喝多了不舒服。他没回答。 我拍拍他,“你没事吧?” 过了半支烟的功夫,他缓缓地说:“我回不去了。” 我隐约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照着我的理解,就是说,他成了时间的难民。不过我觉得一个生活在过去的未来人,在某种程度上,倒比我们这些正常生活在其中的人,有优势得多,就像有关科幻小说上描写的一样。当然,他首先得适应现在的生活,但我想这不是问题。 可他没有理会我的安慰,只一大口喝完啤酒。 “好吧,我把整件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未来人叹了一口气说。 这是我一整天听见的最让我高兴的话。 “我的任务是去是2319年的三月三十一日捉老鼠。”
“什么?抓耗子?”我惊讶地用手扶了一下鼻梁,好像那儿架着副眼睛。 “耗子?什么是耗子?”未来人问。 “耗子就是老鼠,口语的说法。” “哦,懂了。”他继续说下去,“由于以前时代的人类,包括这时的你们,对老鼠大肆捕杀,到二十五世纪它们就基本绝迹了,偶尔在极偏远的山谷才会被发现一两只。老鼠成了珍稀动物,世界甚至为争夺老鼠打了很多年仗。整个社会这才意识到保护老鼠的重要,可为时已晚。到二十六世纪中叶,就再也没人发现过老鼠,终究还是全部灭绝了。到我们的时代,我们只能从资料上了解老鼠。最近联合国开始了复活老鼠的计划,所以我被授权,去2319年捕捉老鼠。” “就因为这样?”我不能相信这么简单而可笑的理由,这和我原先想的出入太大。 “令人难以相信,是吧?可事实就是如此。你们今天也许还有很多老鼠,而且觉得永远都会这样,可实际上都会被时间改变,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 “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何尝不是这样? “为什么非得2319年?咱们这儿也到处是老鼠,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一定能抓着老鼠。”我想起马亮亮家是老房子,她总是抱怨老鼠,正好带着未来人去她家灭鼠。
可转念一想,不对,我和她已经分手了。我还管她家老鼠干吗? “不行,你们这个时代的老鼠还没进化完全,我即使带回去,也没多大用处,只有2319年的才行。”怪不得我见到的老鼠都贼头贼脑,原来还没进化完全。可难道进化完全的老鼠就不啃东西,不讨人厌了? “我真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危险,我刚才试了很久,区域被全部破坏了。我和未来的一切联系都被切断,3518年的人们不会知道我在这里。本来我准备一回去,就和我的未婚妻结婚,可是现在……”他难过地说不下去了。 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 “天涯何处……,不是,我想说的是,我今天也刚巧失恋了,其实不该用‘也’,因为你的情况不属于失恋。不过我的意思是,我以后大概也不会和昨天还在一块儿的姑娘在一起了。当然,我和你没法比,你的感情比我真挚深刻得多。不过,因为我正亲身经历,所以我现在也觉得很难过,甚至觉得没人比我更难过。就像我们能在外面看见的星星,其实都比地球大,这也是我们都知道的事实。可因为咱们在地球上,所以老觉着地球就是最大的。” 他看看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简单直白点,其实我的意思就是,我能理解,但无法分担你的痛苦。不过我还是希望我能帮你。” 他绝望地摇摇头。 “早知道我就不去抓老鼠了。” 我不知道能做什么。我所在的2005年对他的3518年而言,是地地道道的过去,可当他置身其中时,面临的一切原来也同样是难以预测的。在这一刻,他的过去也同样是他的未来。
就像小灵通曾漫游过的2000年,对我来说,既是我的过去,也是我的未来。 我问他:“你们3518年看你没回去,应该会派人出去找吧。”
“你不理解时间的宽广,没有我的信号,他们根本不可能找到。” “你的信号一点都没了?” “一点都没了。其实哪怕我降落在2050年也比现在好,那时至少有了姆顿。” “什么是姆顿?” “那是一种无需借助固定线路的通讯工具,由你们还没有的特殊材料制成,虽然很落后,但我可以改装它,和未来重新取得联系。” 我想了想,把我的手机拿了出来,问他:“这个行吗?” 他看了一眼,问我:“这是什么?” “手机,我们用来打电话的,也是一种通讯工具,而且不用电话线,直接在空中传递信号。” “让我看看。”他边说边接过我的手机,细细看了几遍,然后放在太阳穴上。我看见有一丝喜色在他脸上,像大红窗花一样慢慢张开。 “这虽然还不是真正的姆顿,但已经具备了姆顿的基本功能。我也能对它进行改装。没想到你们居然有这种东西!”他兴奋得望着我。 “那好,你拿去改装吧。”虽然在心里我很舍不得这个将近四千块的新手机,可面对着濒临绝望的人,我有什么理由吝啬这些。帮助他重新获得属于自己的未来,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他满脸感激,眼里几乎噙着泪。我能理解他的感动,其实就在我说让他把手机拿去改装的那一刻,我都被我的慷慨感动了。
他掏出一块石头,郑重地塞在我的手里,“非常感谢你的帮助,作为你的手,嗯,手机的答谢,这个送给你。”
我细细端详石头,看起来就像一块非常普通的鹅卵石。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微笑着对我说:“好好保存,别把它弄湿,说不定在你有生之年会发现它的用处。但有一点请答应我,不要告诉别人石头从哪儿来的。不然,会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 他的笑容很神秘。我把石头看了又看,突然觉得好像石头发着光,我怕是自己眼花,忙揉了揉眼睛,根本没什么光,石头还是普通的石头。 妈的,的确是眼花。 “你放心。我谁都不说。对了,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先到我家住几天,边住边改装,还能让我看看你到底怎么弄的。”
“谢谢你,不用了。因为法律严禁我们在过去的人类面前展示未来的科技。请你理解我。而且我想,如果快的话,可能明天就会有人把我接回去。” “真的?那太好了。” 但说实话,我很失望,因为原本想知道更多未来的事情,说不定有对我有用的。不过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好人做到底。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和未来人喝了不少酒,说了不少迷迷糊糊的酒话。
第二天醒过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怎么回来的、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不知道。大概是未来人把我送回来的。可他怎么会知道我的住址? 可能这对未来人来说不是问题。 手里的石头告诉我昨晚发生的这些是真实的,当然,我没有了的手机也同样能说明这点。 我想未来人一定回到了他的世界,正在用他的方式正确地生活。而我也还在这儿继续我的,遇见来自未来的捕鼠人这件事对我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只是我知道了总有这么一个未来,会在某时倏然而至。
可我总有些难过,或者说有些伤感,因为他说我们觉得永远的东西最后都会被时间改变,这些都只是转瞬即逝的事情。 我虽然不愿意未来就这么轻易地过去,可我又能做什么? 接着的很长一段日子,我都沉浸在这样一种伤感的气氛中,原本故事也该在这样伤感的气氛中结束。可偏偏又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妈不小心把石头弄湿了。 她以为那只是块普通的鹅卵石,就把它扔到了鱼缸里。等我发现时,它已在水里浸泡了两天,幸亏我还认得出它,没把它和别的石头搞混。捞上来后,先用布擦了几遍,然后用吹风机把它彻底吹干。我觉得没什么异样,就把它放回到我房间的原处。 下来那几天,早上起床我总觉得头疼,看医生也无济于事,而疼却越来越厉害,什么办法都没有。我突然想到可能是石头的原因,因为未来人特别叮嘱,千万不能碰水,他的意思会不会是万一碰了水,就会对人有危险,比方说就会带有辐射。我越想越怕,忙给在化工厂实验室工作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他说他们不化验辐射,不过他能帮我想办法,就是可能得花点钱,最多三百块。 我觉得搞清楚石头比较重要,于是就答应了他。 过了两个礼拜,我接到他的电话。在电话里他对我说:“就是一块普通的鹅卵石,随手能找到的那种,怎么可能有辐射?我那朋友笑话了我半天,说我是傻比。”
我心想没辐射就好,这是未来的东西,你们懂什么。 “对了,你得给他一百五十块化验费,仪器的费用,别的因为是朋友,都不收了。” 我谢过他后挂上电话。一看时间,快七点半了,天气预报要来了,于是打开电视。天气预报还没开始,还在讲新闻: 本市消息,本市领导今天下午去敬老院慰问孤老,给孤寡老人送上节日的温暖。这时屏幕上挤满鲜花,几乎从电视里掉了出来。 本市消息,本市公安系统重拳出击,破获一个特大诈骗团伙。镜头扫了一下,几个诈骗犯耷拉着脑袋。一个还用手挡着脸,可下巴露在外面,大概天生大下巴,长得应该很有意思,我笑了起来。最旁边的那个倒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大概摄影也觉察出了 这点,所以给了他一个特写。 我被他奇怪的长相吓了一跳,我猜就算他早上照镜子看自己,也会感叹:好奇怪的脸。 忽然,我脱口而出一个字,“操!”。我记了起来,这孙子就是他妈那自称来自未来的捕鼠人! February 13 古堡戴着红帽子的鬼
想看看自己 可镜子照不出它 鬼砸镜子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不知发生了什么 他们看天花板 吊灯摇摇晃晃 鬼坐在吊灯上 转了一下鬼脸 看见雪积了一地 雪地上 鬼高兴地打滚 重重地往上踩 刚下银马车的客人 正要进门 听见传来一阵 咯吱咯吱 咯吱咯吱
的声音 她回过头 看不见一个脚印 January 22 喜剧
记得那天中午他和几个朋友出去喝啤酒,天很热,喝得很畅快。三瓶冰凉的啤酒后,他很自然地去上厕所,这是他每次喝啤酒的习惯。 喝完酒二点多,大家都说天这么热该去游泳,肇一黉没那个心思,推说自己有事儿,先走了。 蓝旗是肇一黉的一位业余诗人朋友,既是他业余的朋友,也是业余的诗人。说是业余的朋友,因为他们之间很少联系,根本达不到朋友间联系的正常频率,所以只能降一等,称为业余;说是业余的诗人,因为他的主业是卖鱼,不是在菜市场上摆摊卖鲫鱼带鱼,而是在自己的店里卖热带观赏鱼。他是肇一黉大前任女友的密友的老公。通过这层盘根错节的关系,他俩偶尔也会见面。据蓝旗说,肇一黉是他唯一认识的有文化修养的人。 肇一黉不好意思把这段轶事说出来,所以当蓝旗夸奖完他父母有文化后,他也不好意思接茬,而且肇一黉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名字,不就一个名字而已?什么都不能说明。 后来在自己大前任女友嘴里,肇一黉知道了蓝旗原名“李卫国”。不知道蓝旗为什么总不爱提这个本名,肇一黉觉得其实不错,虽然普通了点,但是很平实。肇一黉就喜欢这类平实的东西。所以他不喜欢蓝旗作的那些不平实的诗,也有可能是肇一黉根本不懂诗。但就算不懂,也有权利去不喜欢,两者之间本无矛盾。 就在肇一黉这时心情很不好的时候,他又接到了蓝旗的电话。 在电话里听见母亲声音的一刹那,他想把自己撒不出尿这件事告诉她,可迟疑了一下,又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知道讲了也没用,只会让他们干着急,如果把自己从小让他们操心的事一一铺开、排齐,就足够在上面盖一个有十万观众席的球场了。所以这件事他就不说了。 肇一黉也不知道怎么办,他尝试了各种方法,大量喝水或者根本不喝水,大量运动或者根本不运动,也尝试了负责撒尿的各种姿势,可就是没办法。 这天他又刚好不巧碰上电脑系统故障,所以等了两个多小时才挂上号。 二楼泌尿科里等着一大帮老头,但也有年轻人,都是陪着老人来看病的,所以,当肇一黉走进去,把病历卡放在桌上时也没人感到奇怪。 《嗯(哼)》 嗯(哼) 医生用左手毫无表情地扯掉了那粒纽扣,把它塞进离左肾较近的那个白大褂口袋,继续低头写字。 回到家里,肇一黉什么都不想,膀胱好像更胀了,他又试着走到抽水马桶前,可还是什么都没发生。 “没有。” 肇一黉坐在沙发上,觉得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随时会爆炸一样。他想要是他真这么死了,隔天的报纸一定会登这么一条消息:奇闻——原来活人真会被尿憋死!本市一男青年,因在数天之内一直无法小便,昨日医治无效身亡。医生至今无法查出病因。 肇一黉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仿佛看见睡意正趁着浓雾,向他袭来。 December 25 捏糖人老头
捏糖人的老头从南门进城,在即将中午放学的校门口,不张声势地摆开了一个摊。下课铃响起,小朋友都涌在捏糖人老头的小摊周围,看着他捏糖人,眼镜一眨不眨,比上课还认真。一会儿的功夫他就捏了一个黄风怪。 December 20 碎花下午走在街上,突然想给胖子打个电话。电话响了一通,是留言,我忙挂上。然后又拨了一遍。这回接通了。胖子还在睡觉,一嘴迷迷糊糊:“喂?”
我说:“是我。”他问:“谁?”我重复了一遍:“是我。”这回他听明白了,“哦,是你呀,你最近都在干吗?” 我说:“忙着呢。”他又问:“忙什么?” 我说:“你怎么现在还在睡觉?真他妈是个懒猪。”他说昨天整晚在开派对,有个捐助“哈哈”的活动,他也参加了。 我说:“街上的风太大,我听不清,你刚才说什么‘哈哈’来着?” 他重复了一遍,我还是没听清。街上的风真的很大,石子路干干净净,该刮走的早刮走了。云又密又暗,看样子是要下雨或者下雪了。乌鸦不知在哪儿大叫了两声。 正如这样:“嘎!嘎!” 这时,我想起了以前写的《大雁》,但只记得一个开头。 “这秋天的风刮得你
只能躲在我的身后 于是,我指给你看天上的大雁” 就这么三句。
胖子在电话里的声音好像来自遥远的火星一样模糊。他接着说的,我一句都没听清,可还是边走边用快被冻僵的手握着电话和他说话。不远处是栋老房子的入口,蓝色的大木门,年久失修,掉了好几处漆,裸露着木头的本色,长了锈一样。整扇大门好像一个曾经高大的佝偻老人。门旁边有一段墙,我往墙和门之间躲了进去。 然后听见胖子在电话里说,现在好多了,刚才他都听不到我在讲什么,只有风声。 我问:“胖子,你最近怎么样?” 胖子说:“挺好的,但和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不一样了。对了,你来看我吗?” 我说:“好啊,那就今天吧。” 胖子说:“行,你什么时候来?” 我说:“四五点你该醒了吧。” 胖子说:“好,就那时见。” 我说:“那好,你继续睡吧,一会儿见。” “再见。” 挂了电话,我就往地铁站走。一路上的风好像闻了什么讯,从四面八方往这儿赶。我把手插在口袋里还是嫌冷,鼻子冻得通红。 地铁里很暖和,脸热得通红。 再出地铁的时候,脸上的红色还没褪去,鼻子却又红了。 胖子是我来这儿以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一个画室的同学,但比我高一年级。其实他并不算很胖,只是那些能被别人注意到的部分,都碰巧胖些,比方说:脸、肚子。每次看见他,我都会和他打趣:“胖子,你又瘦了。”
我们那个画室名义上有四个人,可实际上常在那儿工作的,只有我和他。我曾因此对他说:“大好的河山,白白便宜了咱们俩。” 他于是问道:“什么河山?我不懂什么意思。” 对一个外国人解释这些还真不容易,所以我就问:“对了,你看过贾木许的电影吗?” “吉姆· 贾木许?看过他的《咖啡和香烟》。” “汤姆·维茨演的那个吧。” “对,我很喜欢他的片子。” “我也很喜欢汤姆·维茨的歌,他很棒。我刚买了张他的新专辑,明天我带来,咱们一块儿听听。” “你想不想看《杀死比尔》?我前天看了点介绍。”胖子问。 “不想看。”我说。 胖子今年毕业后就搬了出去,我一起帮着搬的。整整五年,他画了数以百计的画。而我 这些年一共才画了二十来幅,数量上的巨大差异让我很惭愧。所以在搬的时候,我也格外卖力,上上下下跑了几十趟,幸好,不是搬住的地方,没有冰箱洗衣机。
有一幅画又大又沉,将近三米长,二米高,画了很多层,原先准备画的好像是个卖唱歌手,最后却画成一幅绿色的抽象画。 记得为这副画,我给他讲了一个中国的老笑话。 有这么一个人,爱画画,可老也画不好,不过还爱吹牛,老是说自己画得多好。有一天,那人一邻居买了把折扇。他看见了,就对那邻居说:“嘿,新买的折扇?没写没画,这么着吧,今儿高兴,来帮你画个扇面。”邻居一听,高兴坏了,心想,这当然好,平常只听他吹,不见他画,今天也没求他,自己要画。于是说:“那太谢谢您了,您准备画什么?”
“美人儿吧,我呀,最擅长画美人儿。您过三天来取就得了。” 过了三天,邻居来取扇。他从屋里把扇子拿了出来,把扇子打开,也没给邻居看,就说:“哎呀,这画是画完了,可这两天有点事儿,所以没画好,美人儿的脸有点大。不过没事儿,改一改就行,嗯,改张飞得了,添上胡子就是。您过三天来取。” 过了三天,邻居来了,他拿出扇子:“哎呀,这两天还是有事儿,所以也没画好,张飞的胡子太多了,这么着吧,再帮您改一改,改成大树得了,旁边再加上几块怪石。这我拿手,您过三天来取。” 又是三天,邻居来了,他拿出扇子,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自己不好意思起来了:“哎呀,这怪石也太怪了,要不这么着吧,我帮您把扇面涂黑,您找人写金字儿得了。” 听了这个笑话,胖子对我竖了竖中指,我却哈哈大笑。
坐在画室里的时候,我又想起了这个笑话。以前属于胖子的那面墙还有一大块地,现在干干净净,好像我刚经过的街一样,被风刮得干干净净。 画室的暖气开得很足,房间微微发烫,使人觉得能源危机根本就是谣言。中午我吃了不少,坐在软绵绵的转椅上,一下就睡着了。 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像是被涂了墨的扇面。冬天就是这么令人沮丧。我突然想起了《大雁》剩下的几句。 “天上的那群大雁
一会儿,被风吹得像个人字 一会儿,被风吹得像个一字 你抬起头,眼睛 一眨不眨看着大雁 而我转过脸,眼睛 一眨不眨看着你” 看看时候不早了,我出去坐车到胖子那儿,一直坐了半小时才到。刚到门口,收到胖子的短信,上面寥寥数字:“睡过头了,晚半小时。”我只好等在门口,大风吹暗路灯。我边哆嗦边骂。过了半小时,胖子来了,这次倒很准时。但我已经连一腔原本想骂的脏话也被活活冻死在嘴里了。
上了楼,胖子摸索了好久才找到了电灯。那是两盏聚光灯,黑暗的房间陡然射出两束明亮的光线,仿佛二战时正被挨炸的城市。胖子把他的画一幅一幅小心翼翼地拖出来给我看。房间积满了灰,因为整栋楼都在整修。窗户关得很紧,到处是刺鼻的松节油味道。 他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拿出了包烟,抽出一根,用火柴点上,抽了起来。 我问他怎么又开始抽烟了,他说戒不了。 我走到窗边,费力地把窗打开,对他说:“胖子,你这样太不健康了。松节油的味道要是不散去,是会致癌的。”胖子说:“我知道,只是开窗实在冷得受不了。” 他接着抽烟,对我说,明年等房子维修完,房租就要涨了。那时他肯定就得再搬,他付不起那么多钱。他的那家画廊弄坏了他的一幅画,可钱一直都不肯赔给他。 在这样昏暗的房间里进行这样的谈话让我有些难过。呆了一会儿,我说我要走了。他说他送我下去。 走到楼下的大街上,开始下雪了,街上的车灯在飞快闪烁,他问我觉得这儿怎么样。我说还行。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问他:“胖子,你昨天参加的是什么捐助活动?我在电话里没听清楚。” “捐助加纳的活动。”胖子答道。这下我才明白电话里听见的“哈哈”是什么。 “昨天那个女主持太正点了!我留了她的电话。” “嘿嘿。”我对他眨眨眼。 “对了,什么时候咱们一块儿看电影吧。”胖子说。 “什么电影?” “贾木许,吉姆· 贾木许的《碎花》。” “好啊,什么时候咱们有空的时候一起去看。” 我看看胖子,问他:“车站在哪儿?我刚来时走的不是这条路。”胖子用手往我正前方一指:“就在那儿,一直往前,很近,五分钟。” 雪越下越大,我说:“他妈的冬天。”他用腔正字圆的普通话答道:“操!”,然后我们一起笑了起来。 我说:“好,我走了,你多保重。” 我们拥抱了一下,不再是以前的互相比划中指。 “好吧,有空的时候咱们再联络,《碎花》应该不错。” 我说:“嗯,应该是的。” 胖子说:“好了,再见。我去对面顺便买包烟。” “好,再见。” 我往车站走,而胖子站在街边,等着穿马路,我回头的时候,他也正朝我这儿看。见我看他,对我笑着挥手。 然后,我也对着他一边笑一边挥手。 November 22 食人奇谭明明约好了晚上六点半在火车站出口碰面,可过了二十分钟那人还是没出现。虽然作为一个见习记者,我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而且说实话,我也能忍受迟到,可主观的忍受并不能抑止客观的烦躁。所以几乎每隔五秒钟,我就会不自觉地看一下手表,然后移一下背包。
那只包里装着厚厚的资料,全是关于食人者的。 吃人这一现象,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 十四世纪的时候,苏格兰有一个食人家庭,父母子女躲在一个隐蔽很深的山洞里,袭击经过的路人,再把他们拖回洞穴吃掉。 就在几年前,德国也发生过一起退役军人通过网络找到自愿被食者的事件,轰动一时。 说来也巧,前几个月有人对我说,认识一个自称是食人者的女人。出于记者的本能以及好奇的天性,我一下子就来了兴趣。几番周折后,终于在上个礼拜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于是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在电话里,我先是自我介绍了一番,并说明了来意。 她的声音十分温柔: “好吧,如果您非要采访我不可,那就下周六晚上六点半,怎么样?” “好啊,您看哪里合适?” “火车站出口吧,那儿人多。要是咱们去个没人的地方,我想您对着我,心里一定会觉得怪可怕的。” “呵呵,瞧您说的,哪儿能呢。”我打了个哈哈,心里想着:呦呵,我肚子里的虫都没她了解我。 我给她形容了一下我的体貌特征: “对了,我给您说一下我长什么样,这样您好找。我身高一米六三,很瘦,络腮胡子,到时候会背一个绿色的背包……哎,要不,您也说一下您的特征,让我也好认。” “不用了,您刚才描述地比寻人启事还详细,我一定一眼就能认出您来,咱们就到时见吧。” 听她这么讲,我就不说什么了,和她告了别,然后挂上了电话。 周末火车站出口的人真不少,作为和食人者见面的场所,从安全的角度来看,当然不错。不过作为和陌生人首次见面的场所,就有很大缺陷,茫茫车站出口,要找一个人实在很困难。
而且我今天没能背那个电话里说的绿包。 怎么回事儿呢? 是这样的,昨天一个同事买菜忘了带包,我就把我的绿包借了给她,谁知道她不小心把一盒鸡蛋打碎在我包里,她不好意思,就连忙洗了。今天才对我提起这件事。我出发时,包还湿漉漉地挂在晾衣架上,活像一团滴着水,耷拉着脑袋的咸菜。 可同事是出于好心,而且她也挺漂亮的,所以怪不得她。 可是说好的那个绿包没了,正好还有个人有一只蓝色的背包,就借了过来。反正好多人都分不清蓝和绿。我想不至于因为这个蓝包,她就找不着我。 我摸了摸胡子,对着玻璃看了一下,又矮又瘦,没错,在电话里就是这么说的,只是背包的颜色略有差异,不过大致的描述是准确的,她应该能找着我。到底也不是跟着生物书上的介绍来辨识蜘蛛。 突然我在玻璃里看见身后有个女人,笑眯眯地望着我。我忙回头,她微笑着说:“对不起,我来晚了,突然有点急事儿,又错过了一班地铁。”
我一边说,“没关系,我也刚来不久”,一边打量她。 眼前的这个年轻女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和我(或者任何人)想象里的食人者,产生哪怕比死人的呼吸还要微弱的联系。 没了暑气的初秋,天色深蓝发紫,散发着隐约的夜花香味。所谓的隐约是这么回事:似乎是这样,又似乎不是这样,全凭大脑对暗示所起的反应而定。简单点,这么说吧:画一个圈,好财者会想到银圆,好食者便想到一个正要装菜的盘子,圆滑者想到自己的处世方式。也可以说得文学一点:好财者隐约看见了一个值钱的银圆,好食者隐约看见一个只缺美味的空盘子,圆滑者隐约看见了冥冥中某种不可知的力量对自己待人接物的暗示。 一个自称食人者的年轻女人站在我的面前,她的美丽让我隐约觉得闻到了花香。 一时间想不出讲什么,于是就说:“这儿太吵了,咱们换个能说话的地方吧。”
“行啊,你说去哪儿?” “前面不远有家酒吧,你看怎么样?” “我反正无所谓,那就去那儿好了。” 于是我们并排走着,我完全忘了自己是个记者,一路上什么都没提问,只是把手握成拳头不自然地插在裤子口袋里,别人看来,好像两边口袋各塞了一个橙子。 酒吧里人很多,只有大门旁一个小桌子还空着。通常,这种位置是留给放雨伞的桶或者绿色植物的。可人这么多,有位子坐就该知足了,况且外面天好得能看清银河里所有星星似的,一点雨水都没有,所以也就这样吧。 我要了一杯“海明威”鸡尾酒,她要了一杯热巧克力,真是古怪的选择,虽然已经没有夏天那么热了,可还不至于晚上跑到酒吧喝冒着热气的巧克力呀! “哎,关我什么事儿。”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么想道。 从包里把本子、笔、录音机拿了出来。 “能说说你自己吗?” “你指哪一方面?”她看着我。 “嗯,你最想说哪一方面?比方说,平时的工作、生活经历、业余的爱好……说什么都可以。” “我在一家私人博物馆里售票,埃及文物博物馆,听说过吗?” “知道,以前我还去过,不过没什么意思。” “对,我也这么觉得,而且不少人都这么觉得。即使对古埃及很感兴趣的人,对这家博物馆也没什么兴趣。因为里面的藏品实在太少,而且门票又贵。你知道,每次我对参观者说票价的时候,自己都会脸红。” “呵呵,我对票价倒没印象了,只是觉得博物馆没意思。” 边说边在本子上记下了“博物馆售票”,接着我问:“那下了班呢?” “也没什么事情。看看电影,散散步,没什么特别的。” 说完她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也看了她一会儿,然后小心翼翼地说: “我听说你吃过人。这是真的吗?” 她一下子微笑了起来,把周围的空气都笑松了。 “我一直在等你问关于我吃人的问题呢。” 我也跟着她笑了。 她停了一下,好像是唱片里上首歌和这首歌之间的短暂停顿,然后接着说: “是真的。” 我把笔一下子握紧了,直起了身子,往前倾去。刚想说话的时候,我们的饮料送到了。 “您的海明威。” “您的热巧克力。” 我用吸管用力吸 了一口。 她用小勺稍微搅了一下,然后也喝了一口。 “我说的是真的。我的确吃过人,而且好几个。” 没等我问,她就自己接着说:“可是说来也怪,别人从不相信我是食人者。” 我一边记录,一边问:“你对别人说过你吃人?” “当然,不然你是怎么知道的?” “倒也是。”我想着,白被她抢白了一句。 “你是怎么对人说的?” “就这么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可从来没人信。” 我更好奇了,忙问:“为什么?说一遍给我听吧。” “好。”她微笑着答应。 “我不知道你对食人者有多少了解。可我和那些别的食人者有很大不同。具体地说,我有一种奇特的本领。”
她撕开赠送的小饼干的塑料包装纸,把饼干掰成两半,一半塞进嘴里,另一半递到我面前,我摇了摇手,她放回了盘子。 我听见松脆的咀嚼声,好像从扑满落叶的山谷中传来的脚步。 脚步声远去,她喝了口热巧克力,又接着说: “每次我吃了一个人,就会变成那个人的模样。” “什么?”我望着她,她神色安详,一如平常,好像刚才只说了句“今天天气真好”。反倒是我,一脸发自内心的最为诚挚的惊讶。 “哈哈,看,你也不信了。我真有这种本领,吃了哪个人,就会变成那个人。不是有句俗话,吃什么就是什么,听说过吧?这句话可一点儿不假,我就是一个例子。” 我还是不能相信,“能说得详细点儿吗?” “当然没问题,不然我也不会接受你的采访了。”她把另一半饼干也塞进了嘴里。 山谷里的脚步声再次响起,然后慢慢消失。 “我第一次吃人是二十一岁,也记不清为什么吃了。可能是一种心理上的必须,反正就莫名其妙地吃了一个人。怎么吃的,我也记不太清了,这你应该能理解吧?有谁会记得好多年前的某一顿午饭?” 我摇了摇头,说:“这不太一样,我不能理解。” “不能理解就算了,无所谓,反正就是这样。我想说的重点不在这儿,而是我吃了以后发生的事儿。” 边说边移了下小桌子中间的蜡烛,又喝了口她的热巧克力。 “第二天早上,我洗脸时吓了一大跳,镜子里出现的居然是被我昨晚吃掉的那个人的脸,我以为撞鬼了,两腿禁不住地抖。隔了好一会儿,才渐渐意识到是我的脸变成了那人的模样。不仅如此,连声音体型也变了。我忙去找我最要好的朋友,可他无论如何也不信我说的话,以为我是个疯子。直到过了些日子,他们发现‘我’不见了,大惊小怪地报警、登报。当然,他们怎么也不可能想到原来我成了别人。 我的那个最好的朋友有天突然想到,我曾去找过他,和他说过吃人这件事。他和我的家人朋友一商量,一致认定我被吃了,而被我吃的那个就是凶手,于是告诉了警察。而被我吃的那人的父母,知道警察在抓我,以为他们的女儿真吃了人,忙给了我些钱,把我送离了城市,躲开了警察的追捕。 这样,‘我’成了被害人,而真正的被害人,倒成了罪犯。很滑稽,是不是? 到了新地方,我又吃了几个人。具体几个,我有些记不清了,反正不是六个就是七个。每次都是那样,吃了哪个人,就变成那人的样子。 其中只有一个,毫无麻烦,一个性格孤僻的失业者。因为没麻烦,所以我特别记得。吃他就毫不费事,过了几天又吃了下一个,那个失业者就这么失踪了,根本没人理会。他一个人住,和父母没有任何往来,没一个朋友,连熟人都没有。可怜人哪,就连失踪也没人知道。 而剩下的那些,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平白无故地少了个人,总会有人怀疑,不过没人猜到我经历的真相。事实上,就算我告诉别人,他们也只是哈哈一笑,当我在说疯话而已。” 我听得目瞪口呆:“那你说说现在的这幅身体吧。” “嗯。我是去年下半年吃的她,快一年了。我很满意,她长得很好看。说实话,我都记不得自己本来长什么样了。当初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连一张照片都没带,时间久了,好像在迷宫里转来转去,把最初的情形就全部忘光了。” 说完她长长叹了口气,手指弹了下杯子。 “可既然已经开了头,就只能这样下去。我现在有了份正常的工作,上个被我吃掉的人,和别人也没什么联系,家人只剩下一个姐姐,关系也不融洽,所以虽然失了踪,姐姐也没放在心上,朋友开始倒是手忙脚乱地找过一阵,可乱过以后,还是各忙个的。 因为大多都是这样,我也没遇到过什么问题。就是有时会遇见现在的‘我’以前的朋友,她朋友不算少,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不过也没什么,碰上朋友聚会,我能推就推,实在不行,去了那儿,不说什么,一个人闷着,久而久之,她的朋友也觉得找‘我’没劲了。 我还是挺满意现在的生活的。每天都很悠闲,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也不用担惊受怕。 而且,说真的,我很喜欢现在的外表,每天照镜子时都很高兴。” 听着这么闻所未闻的怪事,我想就连最有经验的记者,都会一时感到茫然,更别说我这个其实还是学生的见习记者了。
我猛吸了一口酒,又凉又酸。还是一点都不信她的话。 “那假如有一天你看腻了呢?” 她连想都没想:“ 那就到时候再说了,现在至少还没有。” “能说说你是怎么吃人的?你还从没提过。我很想知道你的那些受害者是怎么被你盯上的,他们有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你的地方?你是怎么和他们接近的?” “呵呵,你的问题还真多呀。被我吃掉的那些人,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也没有共通点。一般也都是很偶然地遇到他们,再简单不过。但总的来讲,我都挑一些生活圈子窄的人下手,这样麻烦会少一些。只有一次,我故意吃了个有一大帮朋友的家伙,什么时候都把自己当成中心,总是拉着一大帮人出去胡玩。我实在烦那人,就把他吃了。 变成那家伙后,我故意处处显出和以前不同的地方,人多的时候不怎么说话,也不爱出风头。可他的那些朋友们没人关心这些,只是开始觉得有些奇怪,会问我怎么了,可没多久又有了个新的家伙成了他们的头,就把‘我’就晾在了一边。 等吃了下一个,‘他’不见后,我开始还担心那帮朋友会到处找他,所以很小心地打探了一下,可那些人还是照常过着以前的日子,跟着那个新头儿到处瞎混,找了我几次,没找到就算了。都是些什么狗屁朋友。” 我想了想,对她说: “这样的人我也认识,是挺讨厌的。” “所以我吃了他。” “我可不至于把他吃了。而且那些朋友才更讨厌。” “是,可我不可能把他们都吃了呀。” 说完,她仿佛憋着一口气似的,把杯子里剩下的热巧克力一饮而尽。然后说:“不早了,我要走了。” 我连忙说:“稍微等一下,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完呢。能说完再走吗?” 她看看我,问道:“哪个问题?” “就是你怎么和你的受害者接近,并把他们吃了的?” “哦,原来你对具体的实施这么好奇呀。不过我不想说这个,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说的秘密嘛。” 这样的一篇采访,我估计不可能被刊登出来。即便最劣质的地摊杂志上的文章,看着都比她的叙述真实。 我有些失望地看着她。对她如何作案这点,我倒真的很好奇。至少能使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故事变得完整,而她又偏偏不肯说。 她也盯着我看了很久。突然对我说:“我知道你不信,那你敢不敢现在跟着一起来我家?”
“我?”我愣了一下。 我几乎能确信她说的不是真的,这样的故事,要是有人相信反倒奇怪了。可下意识里好像有些什么东西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用刚才那个文学的说法:我隐约感到了一丝害怕。 照理讲,对这么一个比荒诞本身还要荒诞的故事,有值得害怕的地方吗?但我真的感到一丝害怕,虽然只是一丝,不过我现在“确实”觉察到了,而不是片刻前所说的“隐约”。 真奇怪,我竟对这感到了害怕!另一方面,我也真的很想跟她去,她的谈话全然不像真的食人者,和我搜集的那些资料上所说一点儿不同。我很想知道真相,而且我对她颇有好感。我抬起头,她在灯光下,双眼笑意盈盈。 我在灯光的这边,在去和不去之间无从选择。 October 14 刺客(二)看着强壮的对手,刺客心里忽然有些不忍,觉得他可能上有老、下有小,杀了他一个,等于毁了他整个家庭。 刺客于是叹了一口气,平静地说道:“你走吧。不过你记住,我不是怕你。” 然后头也不回,飞上屋檐,燕子一般地离去。只有夕阳把他快速移动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October 09 超人
那天舅舅在街上看见一个男的,戴着眼镜,整齐的西装下面掩藏着欲盖弥彰的肌肉。像电影《超人》里的男主角——超人! 舅舅觉得他随时都会扔掉眼镜,脱掉上衣,露出那身带披风的内衣,飞向蓝天,拯救世界。 October 05 飞碟
一天,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我好不容易在车门口有了勉强放脚的地方。前胸后背都贴着人。车子里又闷又热,路不平,车晃来晃去,人也跟着动,好像是风浪里的小船。可是没办法,附近只有这趟车,要是不坐就只能走路了。 在车上,前后都挤满了人。可没办法,人人都想在这个时候坐这趟车,我也是,所以不能怨别人,要怨只能怨自己的生活和别人一样。 说说我的职业。初中毕业后,我就在精神病院工作,以前瘦的时候在食堂里做菜。其实我根本不会做菜,但因为吃的人都不正常,所以就无所谓好吃难吃,反正他们饭后的抱怨或者赞叹和我做的菜从来没有关系。 看护和精神病人的接触更多了,所以碰到的稀奇事儿也更多。 现在再提那件事,我还是觉得汗流浃背,在这样的车上,流的汗已经够多了。 在一个小站上,汽车停了下来。车门哗的一开,车上车下的人们就像两个国家的战俘似的,做了一个交换,下去多少,上来多少。 车子还是那么颠簸,我觉得下面的马路都被它震疼了。说来也怪,越是紧张,我越容易走神。刚才还在紧张钱包,一会儿的功夫,就关心马路了。 回过神的时候,车子已经到了终点。车门开着,乘客大都下去了。我是最后几个之一。绿夹克不见了,心颤了一下,连忙摸口袋。才意识到原来手一直在口袋里握着钱包,一动没动。还是有些不放心,偷偷看了下钱包,一样不少。想起那个提醒我的怪人,我觉得很好笑。 阳光把大路照得太蓝,直晃眼睛,所以我决定从旁边的树林穿过去。七月上午的树林,树叶就这么垂在树干上等风。深绿浅绿的树叶大大小小,像一朵一朵背光的花;若有若无的阳光高高低低,像一扇一扇透亮的窗。我辨认着各种声音,可安静极了。小路上横着一根长长的树枝,周围聚满蚂蚁,好像种子撒了一地,一不小心就会开出蘑菇。散落在树林里的每块石头都被妥善放置,像不断迸发但被小心掩藏的各种欲望。 让我从头开始想一遍。 不对,好像我记得有人喊了一声“飞碟!”。 下车后,我看见那个提醒我的人。于是追上去,告诉他,多亏了他,才让我的钱包没被偷走。 穿过树林后,阳光还是那样强烈。我边走边想: September 28 鸽子中秋节那天我像平常一样,睡到中午,我觉得这样很幸福。 醒来后我开始数数。小时候我们都会数数,特别是在捉迷藏的时候。那时我从没意识到中秋节和平常有什么不一样,但捉迷藏前的数数让我感到幸福。 一般是这样: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时间到! 有时我会数得很快,有时我又会数得很慢。 但是现在数数只会让自己睡着,不管多快或者多慢,当然这也是一种幸福。 再醒来时,我还是没意识到中秋节和平常有什么不一样。我只看见一只鸽子飞了几下,然后落在地上,向前小跑几步,姿势好像一个没有照相机的赶车的游客。 看了一会儿鸽子,它就飞走了。没多久,天也渐渐暗了,慢慢发红发紫,直到成为一片透明的深青色。 然后,我看见那天晚上的月亮很圆、很亮。 September 25 看门老头我想和大家说说我认识的那个很有意思的看门老头。他整天驼着背,哪儿的话都会一点。终日一脸严肃,实际上却善良而幽默。 前些天我看见了他以前的一幅自画像,我几乎笑死。那幅画里,他眼睛大大地睁着,好像喷发感情的火山,嘴唇又厚又性感,就像碧姬巴铎那种。更糟的是,他穿着一件草绿色的紧身圆领汗衫!活脱脱一幅男同性恋形象。当然,我对同性恋并无反感,相反,我认识好些同性恋,毫无特别之处,我们一样很谈得来。 September 20 气功师骗人其实很简单,特别当别人以为你是气功师的时候。
他小时候就明白这道理。
十岁的时候,他们搬到了现在住的地方。隔壁有个小孩儿,小他两岁。放暑假时他们一起捉迷藏、玩弹子、有时他讲讲故事。久而久之没了意思。所以他想骗那个小孩儿,让自己高兴。 每一个不同的故事都有一个几乎相同的开始,就像每一次地震总有些几乎相同的前兆。
有些故事以“有一天……”开始,有些以“从前有个人……”开始,而“气功师”这个故事的开始则是这样的: “骗人其实很简单,特别当别人以为你是气功师的时候。” 就像我刚才已经写的一样。 明白我想说什么了?对,我其实就是在逗你们,骗人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把别人弄糊涂了,什么都好办。有个词儿形容讲话夸夸其谈,叫做“口吐莲花”,这其实不错,稍待时日,众人便能因此食藕。难道不是件快乐的事吗?
让我想想那个暑假他都讲过什么故事。
有一个好像叫“橡皮士兵”。橡皮士兵不怕死,因为他们本来就是橡皮做的,不管敌人多强大,没有他们打不赢的仗。橡皮士兵都骑马,他们的武器是枪,有时是古代的长枪,拖着长长的红缨;有时又是激光枪,那种整个宇宙里威力最大的武器。 和所有别的无聊的故事讲的一样,他们惩恶扬善,无坚不摧。 故事就像卷筒卫生纸似的编了很久,说着说着他没了兴趣,而那个小孩倒还听得津津有味。 小孩子就是那么有意思,比方讲:在地上拣到一片废铜,他们会当宝似的藏在口袋里,到了学校再神秘地给别人看。居然有眼红的,先提议用他的洋画来换,不同意后,又动手抢,然后其中一个呼啦呼啦地像个风箱似的哭一番,又是老师又是家长的。结果到了明天,却又好得像是刚结婚的夫妻了。 小孩子就是那么有意思,什么事情都会当真,什么事情又都当不得真。 讲了几天“橡皮士兵”后,他没了兴趣,而那个小孩还听得津津有味。
他让他再讲下去,他就说: “后来那些橡皮士兵消灭了所有的敌人,就没了。” 他说: “不可能,总有新的敌人出来吧?” 他答道: “没了。” 他又问: “橡皮士兵去哪儿了?” 他答道: “我也不知道。” 他说: “我知道,我知道,他们去了……” 他答道: “呸,什么破故事,你别讲了。” 眼看他们之间的对话正走向死亡,他又开口了,把对话从沼泽里拉了出来。
“我跟你说啊,其实我会气功。” “真的?”那个小孩睁大了眼睛,“我不信。你给我看看。” “跟我来。” 他把那个小孩带到了另一个小孩家。 “来,让我们给他看看我的气功。”
他对另一个小孩眨眨眼睛。眨眼在他俩之间代表了所有的默契。 所以,另一个小孩对他说: “好,你来发功。” 他于是装模作样地表演了一番,另一个小孩跟着陪演了一番。 那个小孩看得目瞪口呆。 心理学里有一个名词叫做“巴纳穆效应”,在个人认识自己的自我知觉过程里,很容易受到外来的暗示,从而出现认知的偏差。比方说不少人对算命先生讲的深信不疑,比方说那个小孩觉得他真的会气功。 当然,在那时候,他并不懂心理学,但这只说明他没有理论的参考,并不妨碍他实际的运作。 他把手对着五米外的那个小孩,两掌向外平推,突然“哈”的一下。那个小孩不由往后退了几步,嘴里还说,“我感到一阵很强的风。” 他接着又做往回吸气的样子,“来!” 那个小孩真的就这么一步一步移了过来。……那个上午就这么快乐地渡过了,三个人玩得都很尽兴。 他有时会想:如果后来那个小孩的奶奶不去问他妈妈,他到底会不会气功,那个小孩是不是到今天还相信他是真的气功师呢?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那天上午他因此玩得很高兴,并且明白了,当别人以为你是气功师的时候,骗人其实就很简单。 说到骗人,我觉得他很在行,只是他说他自己十分诚实,除了玩笑,他不愿意去骗别人。他对我讲过他小时候的一件事情:
就像前面提到的: 小孩子就是那么有意思,什么事情都会当真,什么事情又都当不得真。 他七岁的时候就为了一件比鸡毛还不重要的小事,处心积虑地花了整整一个礼拜,像写剧本一样,编造出了一个逼真的环境,骗他的父母。 在实行的那天,他却被刚巧经过的父亲看见,以致骗局败露。要知道,他父亲根本不会在那时出现在那里。被父亲带回家,他躲在桌子下面难过了整个晚上,不是为了骗局的失败,而是意识到骗人是可耻的,冥冥之中总有力量会超越你的精心布置。 对我说这番话的时候,他抽着烟,看都不看我。我不知道该不该信他,毕竟骗人很简单,特别和气功有关的时候。 September 12 讲给张超超听的睡前故事舅舅小时候啊住在乡下,有一次,外婆叫舅舅买酱油。天已经很黑了,舅舅走着走着就迷了路,来到一片坟地。一盏灯都没有,只有猫头鹰在叫。 舅舅心里很害怕,头都不回地往前跑。可是,后面好像老是有什么跟着舅舅。 突然,背后伸过来一只手。 舅舅回头一看,啊…… September 09 西科拉先生和他的红色消防车走到那条老街的拐角,就是我常去的那家杂货铺门口时,西科拉先生突然听见有人喊,“着火啦!着火啦!快来救火!” 这时,他的老对手大笨象也开着绿色消防车赶了过来。下了车,拖出了水枪对着大火浇水,还吹着口哨,好像是在浇花。大笨象瞥了西科拉先生一眼,粗着喉咙,就像这样说道,“喂,西科拉,看见没,这次多亏有我!” 其实不生气的时候,西科拉先生长得并不像西红柿,瘦瘦的,整天戴着顶呢帽子,帽子可以拉高,所以就算是在睡觉时也不用摘掉,反正能当睡帽用。别人都觉得西科拉先生是个怪人。但他自己知道,其实并不是,实际上他只是特别容易迷恋一些事情。比方说,前阵子看见消防员威风凛凛地开着车去救火,一下子就被折服了,顿时迷上了救火。正好,城里老是有火灾,消防员根本不够用。他于是兴冲冲地前去报考,谁知道考官嫌他太矮,没让他通过考试。 又过了些日子,报考受挫的阴影就像沙滩上的脚印,被黄昏时的海水冲得干干净净。西科拉先生也渐渐恢复了往日的神色。没几天的功夫,他把自己的自行车改装成了一辆红色消防车。自己就成了名徘徊在正式消防队外的消防员。 大笨象长了一张看着就让西科拉先生厌烦的大脸,大耳朵、长鼻子,和所有别的大象一样,不,比别的大象难看一万倍。更让西科拉先生气愤的是,讨厌的大笨象也喜欢上了库里马小姐! 也正是因为这点,西科拉先生很严肃地把大笨象当作自己必须打倒的对手。 他们之间的较量已经开始很久了。如果以我这么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大笨象无疑保持着优势,而且这优势有点像一块烂木头激起的水纹一样,越来越大。 的确,旁观者和参与者的眼光会有很大差距。也不见得就一定是旁观者清,不少时候只有自己身处其中才会有所体会。说不定,我真的看错了,而西科拉先生倒真是对的。 拿这次灭火来讲,表面上,西科拉先生一败涂地。 救完火回来,他洗了洗手,洗了洗脸。这场大火把他熏得可真够黑的,像从石油里飞出来的一只乌鸦。 西科拉先生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滋味。 也许他在想着这么一首诗: 大笨象大笨象 “算了,”西科拉先生对自己说,“反正还有下一次,到时候,我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你这头大笨象。”
后记: 西科拉先生是我很小的时候杜撰出来的一个“外国名字”,其实是给屎壳郎起的绰号。一来是“屎壳郎”的谐音,二来“西科拉”这个名字琅琅上口,十分响亮。你只要顺势张大自己的嘴巴,然后稍微动一下舌头,这几个字就出来了。很简单吧? 今天中午和一个好姑娘聊天时,突然想起了这个名字。顿时就像拉开了密不透风的窗帘,回忆起了小时候编的故事。当然,这篇西科拉先生已有不少新编的地方,毕竟不可能再像小时候那样讲故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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