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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20

    猫有一命

     

    (一)咪咪和路托维柯斯

    Alexandra以前养过两只猫。一对母子。猫妈妈叫咪咪,典型的猫名字,像熊猫都该叫盼盼一样。儿子叫路托维柯斯,这是德语人名路德维希的希腊叫法,这个老式的名字今天已经很少有人叫了,听着像普鲁士十九世纪的老贵族似的。对一只小黑猫来说,“路托维柯斯”这个名字显然隆重了些,让人觉得咪咪似乎生了个开国皇帝下来。

    Alexandra的妈妈在阳台上栽了很多花草,她对我说猫活着的时候一直趴在阳台上。虽然我不知道猫在阳台上想什么,但是,想必猫也能体会在阳台上趴着,晒晒太阳,无所事事是多悠闲的一件事儿。

    阳台下面是条小巷子,其实是道坡,一直往上,大概一百来米的地方,就是雅典卫城。小巷里游客很少,因为他们都穿着旅游鞋,背着相机在卫城的另一边。所以这儿很安静。晴朗、温暖、安静、食宿无忧,咪咪和路托维柯斯就生活在这么一个环境里。

    从降生那天起,路托维柯斯就和它妈妈形影不离。

    就算命运真需要它完成某项使命,但那么小的一个生活圈子已经注定了其不可实现。毕竟英雄的诞生需要一片广阔的天地,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公理。

    不过这无关紧要。路托维柯斯是只快乐乖巧的小猫,有时跟着咪咪一起到街上散散步,大多数时候只是和咪咪在阳台上晒太阳。按时吃饭,按时睡觉。作息规律得像只闹钟。也许会觉得有些无聊,但潜意识里,我却认定,猫也同样认为这是幸福的生活。

    事实上,路托维柯斯确实是只幸运的猫。它觉得不幸的时间,短暂的只有一个上午。

    咪咪在她十二岁的时候,身体突然变得很差,经常吃不下东西,走路也不方便,没人知道发生 了什么。隔了一段日子,Alexandra的妈妈带咪咪去看兽医。医生详细检查了一遍,是癌,已经没法治了。

    最后的那段日子,它和路托维柯斯依然常趴在阳台上,只是不再出去散步了。

    咪咪死的时候,据Alexandra说,是个早晨。整个上午,路托维柯斯围着咪咪的尸体,不停转圈,有时依偎在它身上,就像它还活着一样。那上午,路托维柯斯一直在叫,声音很悲伤。

    下午,房间里突然没了猫的声音。察觉到这点时,大家才发现这只叫“路托维柯斯”的小黑猫,躺在妈妈身旁,不知在什么时候,跟着它妈妈静静地死去了。

     

    (二)麦当娜

    “麦当娜”是只又胖又白的母猫。它的主人,我的一个哥儿们,对我说麦当娜脾气很坏,好妒忌。最有特点的是,它特别喜欢白色的东西。对猫来讲,这真是个奇怪的爱好。

    我那哥儿们很喜欢捉弄那只猫。比方说,他经常抓住猫的两条前肢,让猫就这么悬空挂着。起初,麦当娜很愤怒,拼命地嘶叫挣脱,这时,我那朋友就喂它最爱吃的猫鱼,久而久之,麦当娜虽然还是不喜欢前肢被抓着悬在空中荡秋千,可也不再声嘶力竭地叫喊,不再用力挣脱了。只是很配合地等主人把它放下,然后喂它吃鱼。

    我问他,如果放了它下来,而不喂它鱼吃,麦当娜会怎样。他老实告诉我,从没试过。是个实在的好人呐。

    我那哥儿们有个邻居,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他一直想追,可苦于没机会。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女孩一家要出去旅游,可她的兔子没人照顾,于是他自告奋勇地把这任务接了下来。此刻,在他眼里,这兔子已不仅仅是一只兔子,而是命运赐给他的一把钥匙。他把钥匙带回家,当成泥菩萨供奉在自己房间里,每天给它好吃好喝,恨不得兔子在女孩回来后,能开口说话。对她说,他多善良多体贴多温柔多负责肩膀多宽阔头脑多发达。

    当然,这只是他最初的愿望,几天后,他非常庆幸兔子不会说话。

    转变的根源,就是这只叫“麦当娜”的猫。

    麦当娜只能睡在客厅一个固定的角落里,它曾尝试过到我哥儿们睡房里去,可每次都被他无情地赶了出来,确切点,是打了出来。但这只白猫依然对这间屋子充满了感情,充满了渴望,充满了幻想。

    可就在一夜之间,它发现它的幻想破灭了。兔子,该死的兔子夺走了它的幻想,击碎了它的渴望。麦当娜不明白兔子到底付出了什么,能如此轻易地占领它梦寐以求的屋子。

    麦当娜绝望了,它把绝望体现在了行动上。它堵在房间门口,只要兔子一露脸,它就一个耳光打过去。兔子胆小,(俗话不就说,胆儿小得跟个兔子似的)不敢还手,只会逃。但逃到别的地方都没用,麦当娜会追上去,一个接一个的耳光,直到把兔子赶回它不能进入的禁区,也就是那个房间,才停手。我哥儿们见过几次,把麦当娜揍了一顿,可麦当娜我行我素,毫不在乎自己被打,只要看见兔子出来,还是会冲上去给它耳光。

    兔子从此再不敢出房间了。

    几天后,女孩子度假回来,带给我那哥儿们一包糖,高高兴兴把兔子领回家。我哥儿们也很高兴,终于完成了任务。第二天,他看见女孩子一副很伤心的样子,问她怎么了。女孩告诉他,不知道怎么的,兔子一大早无缘无故,毫无征兆地死了。

    送走兔子后,麦当娜心情似乎也好了,做秋千游戏的时候,还像以前那么配合,甚至会表现出一副很嗨的样子。

    麦当娜给我那哥儿们当时无聊低落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他回忆起那只猫的时候,一边笑一边说。他说,猫失踪后,他在雪地里,沿着街来回走了好几个钟头,大声喊着“麦当娜!麦当娜!”

    麦当娜的失踪是在一年冬天。那天下了大雪。小地方的雪景特别漂亮,白茫茫一片,因为人少车少,所以雪很干净。这在大城市里是见不着的。城市里一下雪,到处是黑脚印,雪好像拌着煤渣。

    小地方的雪地白得晃眼、平整。那只又胖又白的猫恰恰喜欢白色,真是奇怪的爱好。

    我那哥儿们说他看见麦当娜的最后一眼,是它兴奋地冲出门,撒狂似的向着茫茫雪地,飞奔而去。 

     

    May 17

    一九九五年的电梯

     
    出于习惯,小王转了下门把手,确定门锁了,他这才离开。
    在电梯间等电梯的时候。他看着一盆开得错综复杂的假花出神,一开始都没注意电梯来了。里面发白的黄色灯光让小王最终还是看见了它。他走进去,按下按钮,电梯开始下沉。他觉得自己像是潜艇上的指挥官。
    这是一部一九九五年的电梯,四周被不锈钢包围,上面有斑斑点点的亮光。巴掌大小的显示器上显示着楼层数字。他的左手边是两排按钮,分别是“1”到“16”,单数在左边,双数在右边。
    电梯开始往下,小王开始怀疑。
    他记得好像锁了门,但又好像没锁。他似乎只记着那盆塑料花,别的却都想不起来了。到二楼的时候,他啪啪啪啪地按着标有“7”的按钮,急促的声音像是电报。电梯到了底楼,然后回到七楼。小王跑回去,推门时却发现它已经锁上了。他舒了口气,虚惊一场。虽然费了些功夫,但因此放心。
    小王走到电梯间,他注意到假花堆里有一朵粉红的花很漂亮,像裹着层糖纸,甜甜的。他觉着好像在哪儿见过,可怎么也记不起来。大概是前生,小王对自己说。每次碰上这种似曾相识的情况他总这么说。
    电梯来了,小王走进去,看着电梯门不疾不徐关上,心里还在想着刚才那盆假花。特别是那朵粉红色的,说不上来的好看,好像曾在遥远的记忆之外在他面前开放。
    小王看着显示器上的数字从“7”变成“6”,再变成“5”,又变成“4”,突然想起来还没锁门,他果断地按下“7”。小王心急如焚,可电梯丝毫不体会他的心情,仍然保持刚才的速度缓慢下降。电梯必须先到底楼,然后才能回上去。
    数字从“4”变成“3”,再变成“2”。
    忽然一阵晃动,它停了下来。小王一阵慌乱,不知该怎么办,他担心着锁门这件事,直直看着闪着红光的“2”。数字闪得越来越快,像个漩涡,把他卷了进去,无法脱身,也让他无暇再挂念他的房门。渐渐的,他忘了锁门这件事。然后,他忘了为什么会在这部电梯里,甚至不再记得他在什么地方。
    电梯里闪烁的“2”,在最后,竟成了小王对世界唯一的记忆。
    April 20

    来自未来的捕鼠人

     
    (楔子)
     
    未来过去后,我们会发现所有的伤感,其实都不合时宜。
     

    (一)     气球
     
    雪从昨晚下到现在一直没停,从里面望出去,外面像个摄影棚。我能想像这一切:在窗外的大树底下,一对男女深情地拥抱在一起。围着傻傻的长围巾,其中尤以男的更傻,好像脖子破了个洞,从伤口流了条围巾出来。女的也许还戴着一副大红耳套,活像刚被砍掉耳朵的兔子。
    他们不得不顶着一头假雪,一切都是为了影片,他们在心里这么想着,然后大声说着现实中不太会让别人听见的话。编剧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最后那男的会说:
    “我就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你!”
     
    下雪天就这么容易让人走神。
    我望着窗外的大雪,坐着。屋子的暖气开到最大,可还是冷。我对着手哈了口气,搓了几下,就像对着玻璃哈了口气,搓了几下。屋子越来越冷,我走到暖气边,摸了摸它。暖气片吐出一丝幽幽的凉气,像骨骼。
    每逢冬天暖气就会故障。坏了以后,就得找人来修。但暖气工人不是我豢养的,所以不可能随叫随到。一等往往就是两个礼拜。在这期间,要取暖也不是没办法,就是多穿衣服,多喝热水。我觉得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只要有一个必须适应的环境就行。
    只要适应了就行!
    如果不行,那你只能像三叶虫一样变成化石。
    我缩在椅子里,翻着一本厚厚的介绍三叶虫的书。我对三叶虫没有兴趣,只是手边没别的可看的。上面写着三叶虫在寒武纪和奥陶纪最繁盛,到二叠纪绝种。我原想对这段话进行一番思考。可三叶虫或者二叠纪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所以我放弃了思考。
    我把自己换到了僵硬的沙发上,但它却是我从刚才到现在所有接触的物品中最柔软的,椅子,我的手,暖气片,还有带壳的书。
    在这样的时刻,我该做些什么?一点声音也没有,那么平静。这屋子里除了寒冷和空旷,只剩时间。
    这是多令人伤感的事情。所有这些转瞬 即逝的事情。
    曾有人对我这么说过:“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我记忆犹新。确实,除了伤感,别的事情都转瞬即逝。记得小时候看小灵通漫游未来,对遥远的2000年充满憧憬,觉得那些将会发生的,在时间深处闪烁着光芒,诱惑我不断往前。
    2000年早成了过去,这些也都成了一种好笑而尴尬的伤感。我为当初的想像感到好笑,我为我的未来这么轻易过去感到尴尬。
     
    “和你在一起根本不会有未来!你这个人不会有任何未来!”马亮亮在分手前这么对我说。
    我能理解她的话,我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想像,而不是真正的未来。如果可以,我情愿自己成为挂满一身树叶的雨水,只要落到地上,就结束了。不用等待明天,也不用为了打发等待的时间,费力思考。
    所以马亮亮和我分手,我既不惊讶,也不难过。
    我和她是在去年九月结束的。其实我们在一起不到半年,根本谈不上什么深厚的感情,甚至根本谈不上感情。之后,我只叹了一下午的气,像哮喘发作一样。
     
    就在那天晚上,我接到马耳打来的电话。
    马耳是马亮亮的远方堂哥,我从小的朋友,通过他,我才认识的马亮亮。 
    马耳对我说,他知道了我和马亮亮的事,让我先去他家,等下一起出去玩。我反正也没事做,就去了。到了他家,他和他父母正围着桌子吃饭。他妈热情地让我和他们一起吃点,还说:
    “随便吃点,没什么好菜。”
    我看看桌子,上面的确没什么好菜。除了饭以外,只有一碗汤,上面浮着几根软绵绵的青菜,可能在深不见底的汤的尽头还有几块肥肉,好像碗里装了几个投河自尽的胖子,尸体沉在下面,绿色的锦缎袄子漂在上面。我虽然肚子饿,不过也不愿意真的就这么随便吃点。
    所以我说自己吃过了。然后坐了下来,看马耳的爸爸津津有味地喝酒吃菜。我想大概只有借着酒,才会对着这么一大碗什么都算不上的汤,产生不能理喻的巨大兴趣。
     
    小的时候,我很羡慕马耳有这样一个爸爸。人和蔼,做菜好吃,知道的故事又多。那时我真爱听他讲故事,恨不得整日整夜听他讲。
    《小灵通漫游未来》这个故事就是他说给我听的。我对他说的一切都曾信以为真,在真正认识未来之前,我一直以为未来就是那样。那时我甚至以为,2000年就是永远的未来。永远不会到来的未来。
    可终于,那时的未来还是成了现在的过去,只不过现在对未来的想像还是当时对未来的那段想像。
     
    “咔”的一声打断我的回忆。我这才发现我像佐罗骑马一样,把凳子后腿着地,前腿腾空。全家人停住了碗筷,齐刷刷地向我望过来。不用想,一定是凳腿坏了。
    出乎意料的是,我发现凳子完好如初。这时,马耳发现了什么,这小子的眼睛就是尖。
    “地板裂了。”
    “呦,真是地板裂了。”经过他的提示,他妈也看见了。
    我这才注意到原来他家还铺着地板。虽然来过好几百次,但以前我一直以为他家地上铺的不是水泥就是报纸。
    “没事儿,地板本来就老旧,反正准备换了。你别放心上。”他爸很潇洒地挥了挥筷子,让我感到很温暖。
    老马的话感染了在座所有人,他妈妈也马上说:“对,没关系,早就想换了。”
    我一边说对不起,一边把凳子往前挪了一大块,离饭桌很近。老马又开始劝我和他们一起吃一点,或者陪他一起喝点酒。我觉得,要是不陪老马一起吃点或喝点,实在是辜负了这么一片大好的心肠。就算是对地板的一点补偿,我也该一起吃点或喝点。但我更愿意只陪他爸爸喝点酒,而不吃别的。
    见我答应,老马很高兴,让马耳去拿了两个小酒盅,一个给我,一个给马耳。马耳说咱们呆会儿还要一起出去玩,现在没什么好喝的。      
    我觉得他爸爸有些扫兴,就反过来劝马耳:
    “咱们反正也没约谁,就陪你爸一起先喝点再走不迟。这酒好像不错。”
    老马高兴地帮我倒满了一盅。我说太多了,他说一点不多,伯伯知道你喝酒厉害。给马耳就只倒了一个杯底,边倒还边说,马耳喝酒不行,少点儿。
    其实我喝他妈的两瓶啤酒就醉,马耳喝多少都没事儿。
     
    喝了口酒,老马慢悠悠地对我说:“怎么,和亮亮掰了?”
    我心想马耳这小子的嘴真快,点了点头。
    他爸又潇洒地挥了挥筷子,(不过,我觉得这次不如上次潇洒,不知道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这点。)他对我说:“小伙子,这种事情不用放在心上。”
    我本来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可也只能跟着点点头。
    老马还是那么喜欢和我说话,“谁都会碰上这种事。你记住,没有失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继续点头,像在摇晃耳朵里刚听见的那句话。
    “希腊的古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
    我心想:“什么‘希腊的古哲学家’,是‘古希腊的哲学家’。”
    老马听不见我心里的话,接着说:“他曾这么劝慰失恋的年轻人:‘年轻人…… ’”
    “哎爸,我说你烦不烦?苏格拉底和咱们有什么关系?唠叨个没完了。”马耳打断了他爸爸即将展开的大段引用。我在心里不由狠狠地称赞了马耳。
    “你们这些年轻人……”他用眼光扫了一下马耳,“大人说什么都不想听。”
    这句话老马说得千真万确,我真的一点不想听他的唠叨。我不知道唠叨是不是和性欲下降一样,都是到了一定年龄后必然具备的特征。想到总有一天我也会像老马一样,在九月的晚上,穿着汗背心,一边喝酒,一边对着自己的儿子和他的朋友吹嘘他们毫无兴趣的话题,我对未来不由充满绝望,觉得人生就是一个他妈的注定会被吹破的气球。

     
    (二)     来自未来的捕鼠人
     
    从马耳家出来,已经十一点多了。我住得不远,就步行二十分钟的路,我决定走路回去,顺便吹吹风,解下酒气。
    我也不明白怎么在他家呆了那么久。只记得喝着喝着就听不清老马到底在说些什么了,然后那些酒好像积在雨棚上的水,哗的一下被抖翻,让我的胃产生了感觉。因为晚上一直没吃东西,所以觉得很不舒服,我就喝了些汤。
    我想起见到老马喝汤时想的:
    “只有借着酒,才会对着这么一大碗什么都算不上的汤,产生不能理喻 的巨大兴趣。”
     
    夜晚很安静,我得以辨认出所有的声音,远处运河里的轮船,夜鸟,偶尔扇动的树叶还有未曾满月的婴儿。一家小杂货铺还开着门,老板躺在凉椅上,电视开着,正在放球鞋广告。一只巨大的脚伸在一只巨大的球鞋里,把屏幕撑满。我想,被那么大的脚踩一下,一定很疼。 
    小店往前五十来米是一处喷泉。每逢重大节日,总会风雨无阻地喷些水花出来。而在平时,喷泉只能被看作一个高约二米的体操女运动员雕塑。
    明亮的月光下,我看见她左边小腿上被人用黑色记号笔写着一行醒目的字,“陈红叶,我永远爱你,张”。屁股上也有,“秋风秋雨入我心,只对红叶真感情”,右腿外侧是“陈红叶,你是我的女……”,最后一字被人涂去,只留着一个点在黑团上面,像套着黑丝袜的银行劫匪露出一只眼睛,我猜那是个“神”字,被涂去后,有人在一旁另写了个“奴”。右腿内侧还留着一行笔迹不同的字,“陈红叶是男人”。
    我把手叉在腰上, 好奇地看着雕塑,像局长好奇地看着归他管的工厂。
     
    一道光把我的眼睛晃了一下。我以为是闪电,抬头看看天,可夜空平平坦坦,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想可能只是个幻觉,就像所有人酒喝多了一样。
    然后我又听见了一个巨大的声音,像打雷,又像开山。我又看看天,可夜空里只有灯光似的星星,不可能是雷声,附近只有楼房,没有山。我想不出能是什么声音。
    所以只能是又一个幻觉。我的确喝多了。我只想快回家睡觉。
     
    一个黑影在这时从我身后像只黑夜里的熊猫一样窜了出来,无声无息且又软软地落在一旁,这次不是幻觉,扭头的时候,我看得很清楚。
    背后站着一个陌生人。长相很奇怪,我被吓了一跳,我猜就算他早上照镜子看自己,也会感叹:好奇怪的脸。
    比他的脸更奇怪的是他的衣服。事实上,我根本不能肯定那到底是不是衣服,看起来更像是裹了一个茧。他直直看着我,我往后退了两步,他的目光如狼狗,立即跟了上来,把我紧紧咬住。
    我、他还有体操女将围成了一个三角,像小时候用的三角板一样,雕塑在九十度上,我和他分别占着四十五度的位置。谁也没动,好像刚吃完,我们在互相盼望着别人付帐。
    我细细打量他,直到我的好奇自动脱口而出:“你是谁?”
    他没回答。
    我怀疑是他耳朵的问题,用力咳嗽了一声,“咳!”,他还是没反应。
    我忽然怀疑是不是我的声音有问题,于是大声问:
    “你在这儿干吗?”声音很宏亮,我听得很清楚。
    他皱了一下眉头,可没说话。我突然想到,他也许并不是中国人,他的长相服饰说明了这方面的可能。他根本听不懂我的话。
     
    我试着用英语问了一遍,“Can,Can I help  you?” 除了这句话,我只会把自己的名字和极少数几个诸如“苹果”、“好”、“马”之类的词语译成英文。
    这次他点了一下头,发出一个怪声。声音像是僵硬太久后忽然点头,然而动作太大,以致关节之间产生巨大的摩擦引起的。
    “你好。”他说了两个字,像外国人学讲中文。
    “你是哪儿人?你懂中文吗?”怕他有理解上的障碍,我放慢速度,口齿清楚地重复了一遍:“你——是——哪——儿——人?你——懂——中——文——吗?”
    他笑了一下,像咧着嘴的老式发报机,让人觉得他不该笑。他冲我点点头,用四平八稳的语调回答:“我懂中文。”
    我这才放心,“哥们儿,你哪儿人?”
    “……”他的声音很轻,我根本听不见。
    我发现他说话的样子也很奇怪,嘴唇几乎完全闭拢,偶尔开条勉强的缝隙,仅容一个字斜躺着通过。我似乎看到他的牙齿正躲在嘴唇后面,悄悄地,往外偷窥。
    我知道此时此刻,我留在这儿只是因为好奇,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产生好奇,我无从得知。
     
    “一定是你那天喝太多了。”
    后来对马耳说起那件事的时候,他这么对我说。
    “要不就是命中注定,合该如此。老子早就知道你会碰上这种事 ”他用夸张的语气补充了一句。
    “算了,别想这个。”马耳拍拍我,“快给我讲讲那个未来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迫不及待地催促。
    我望着喷泉。从我坐的这个角度望上去,下午的雕塑背着光,一团黑,只在脸颊肩膀和手臂上画着黄澄澄的轮廓线。
    围着喷泉坐着包括我在内的男男女女。我曾经在七楼的阳台上往这里看。雕塑成了一个浓重的黑点,周围的人毫无意识地围成一个圈,像一张静悄悄的识字卡片,上面写着“日”。
    我就坐在日的边框上。
    我有些后悔,不该在一时兴起的情况下,把遇到未来人这件事告诉马耳。这小子的好奇心比我和所有别人的加起来还大。
    “你他妈快说呀。”马耳急切的样子像条吐着舌头、等待兔子的猎狗。
    “那你不准对别人说这件事,这种事情不能让人知道。”
    “为什么?”
    “你不明白。你除非先发个誓,不然我就不说了。”
    “行,我发誓,绝不对别人说。”
     
    我其实也想不起来在那晚,当那个怪人对我说,他来自未来,我的反应到底是什么。好像很吃惊,又好像不是,也可能两者兼而有之,毕竟对未来的向往是从小就埋下的种子。
    可自从知道他来自未来后,我就觉得那个晚上奇怪的闪光和巨响,还有他的长相,他的服装,他说话时的嘴唇和语调,这些都解释得通了。
     
    我记得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我来自3518年,就是距离你所处的这个时间,2005年,整整一千五百十三年之后。”
    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三千五百一十八减去二千零五,八减五得三,五一不变,三减二得一,对,还真是一千五百十三。没瞎说。
    “这件事情希望你能为我保守,嗯,保守,保守……”
    “秘密?”
    “哦,对了,是秘密。对不起,在我的时代,语言已经进化,说话方式和你们现在完全不同,为了让你理解,我通过大脑的第五区域,把我的语言转换成了你的。不幸的是,刚才进入你们时空,我碰到了没预想到的危险。”他把左手握紧拳头,愤然甩了一下。“我的区域产生了问题,所以,有可能我的话不能被准确翻译。”
    “语言进化?第五区域?这些是什么意思?”
    “这些很难向你一下子解开清楚。”
    “解释清楚吧?”我小心地说。
    “对,是‘解释’清楚,对不起,我现在的汉话……”
    “汉语”,我纠正他,我发现纠正别人能让自己幸福。怪不得我以前的英文老师老是纠正我。
    “哦,汉语有故障。”
    我想了想,对他说:“你该这么讲,‘我现在的汉语系统有故障’,嗯……,不过我不知道你那里面到底是不是一个系统。”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也许你们那时候根本不说什么系统了。要不,你这么说,‘我……’”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正确表达,想了一会儿才说:“这么说,‘我的汉语不好’,最好这样,‘我的汉语讲得不好’,嗯……,加上‘可能’意思会更贴切,对,‘我的汉语可能讲得不好’,懂了没有?”
    他看着我,木然点了一下头。“我的汉语可能讲得不好。”他重复了一遍。
    我也对他点点头,“你说得其实挺好的,就在这个时代里,至少有好几十亿人说得都比你差。”
    说完却忘了刚才他说到哪儿。
     
    还好他没忘,“语言进化你可能会理解,但区域是很复杂的东西,你们还没有能理解它的知识。”
    “哦。”我对科学技术反正没兴趣,“你来这个时代做什么?”
    他神色黯然地回答:
    “是这样的,我是一名卡里卡里。”(或者是巴里巴里,哈里哈里,我没听清。)
    “卡里?卡里卡里?”
    “对不起,原来这也不是你们这个时代的词汇。”他用左手摸了下右边的太阳穴,好像在调整什么。过了一会儿,他说:“真糟糕,我的区域都被破坏了,所以情况很混乱。我明白了,原来卡里卡里这个词在二十八世纪才会出现。用你们的语言,简单地说,‘卡里卡里’就是‘时间人’的意思。”
    “时间人?”我琢磨了一下,“是不是指穿梭在时间里的人员?”
    “对。”
    “那样的话,你该被称为‘时间穿梭员’。”
    “时间穿梭员?”
    “时间穿梭员。”
    “好,我是一名时间穿梭员。我的目的地,目的地?可以这么说吗?”
    “没问题,目的地,可以这么说。”
     
    这样的对话出乎我的意料。来自一千五百多年后的未来人,虽然拥有我,乃至我们整个时代所没有的知识、技术等等一切,可我在他面前竟有一种优越感。
    我曾幻想能像小灵通一样漫游未来,可这样的未来并不是我想过的样子。“未来和现实一样,都出乎意料之外。”我对自己说。
    “我的目的地是2319年的某一天,但进入时间雾层时,字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
    “数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我想你要说的是。”
    “哦,对不起。”他又把左手很紧张地搭在了右边的太阳穴上。
    尴尬就像锅渣一样,在他脸上泛了起来。我对他友好地笑笑,我为自己的这一大方的举止感到高兴。
    受到我的鼓励,他说了下去:
    “数据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错误,当我穿透时间雾层,来到时间表层,也就是现实的时间层时,我发现竟然是2005年,而且所有的区域都受到了破坏。”
    “原来这样,你来多久了?”
    “就在你发现我之前。”
    “那光和声音是你的关系吧?”
    “我想是的。”
    “那你的飞船呢?能让我看看吗?”我兴奋地问,这是我从小的梦想。
    “飞船?”
    “对,就是你从未来到现在的交通工具,你的那个也许该叫时间穿梭机。”我用手比划了一下。
    “哦,那个,很遗憾,并没有你所说的那种穿梭机。实际上,那样的穿梭机在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存在了,这是退休的东西,退休?可以这么说吗?”
    “最好说淘汰。”没能看到梦寐以求的飞船,我感到很失望。
    “好的,那是淘汰的东西。”
    “那你又是怎么来的?你们会飞不成?”
    “会飞不成?这又是什么意思?” 我看见他又在抚摸右边的太阳穴。
    “就是说你们会飞吗。”
    “那‘不成’是什么意思?”
    我顿了一下,想不到他连这个都不知道,我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原来英语老师也不容易。
    “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这解释起来很复杂,你可能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一时半会儿我也说不清楚,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就行了。”
    “哦。”
    未来人点了点头,继续道:“其实我们不会飞,都得靠区域完成。”
    我没多问,这些技术上的事情我不感兴趣。
    “你在做时间旅行吗?”
    他摇摇头。
    “不是,时间旅行是被严禁的。只有联合国最高中心有权决定,由他们批准并派出经过严格训练的时间穿梭员进行时间穿梭。而且!”他把而且说得特别响亮,“进行一次时间穿梭费用惊人!”
    原来联合国没被淘汰,想不到今天离我遥远的联合国竟成了在未来我唯一熟悉的东西。
    “你是因为什么?”
    “我不能说。”
     
    我的肚子咕的叫了一声,整晚都没好好吃东西。我看看时间,快一点了,我问他:“你肚子饿不饿?要不咱们一起去吃点东西,我知道前面街上有家二十四小时的饮食店。”
    他没拒绝。跟着我一起去了。
    所有的情况和我想像的完全不同。一切都在想像之外,未来也在想像之外变成现实,以致我不敢相信。
    店里没一个客人,日光灯把桌椅照得分外冷清。我曾来过好几次,都没这么晚,店里的人和苍蝇也都比现在多。我问未来人想吃什么,他说随便,反正什么都没吃过,上面的字也看不懂。我就要了两碗馄饨,两瓶啤酒。店里的伙计小声问我,和我一起来的那个是不是神经病,我说他是搞科研的,伙计恍然大悟地对我笑笑。
    再看他时,觉得伙计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未来人问我点了什么,我说是馄饨和啤酒。他说从没听说过。
    他问我馄饨的“馄”是不是脏的意思。我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
    “不是,你说的那个是‘混’,不是一个字。”我拿起一对一次性筷子,掰开,拿其中的一支,在桌上一笔一划写给他看。
    “哦,那馄饨怎么写?”
    我用筷子又写了一遍,“看见了没,两个字发音相同,但写法不一样。这个混字,还能和蛋一起组词,混蛋,是个骂人的词儿。或者和球也行,混球,也是骂人的。”
    他必恭必敬地点头,像在学什么不能外传的武功秘笈似的。
     
    没多久,馄饨和啤酒都送了上来。在我加辣的时候,他已经吃了起来,看样子是饿坏了。我问未来人在未来有这些吃的没有,他说:“我们只吃营养药丸,不过还是这些好吃。”说完喝了口啤酒,猛地打了一个嗝。我笑了起来,问他:“啤酒好喝吗?”他说啤酒一般,可说归说,还是几口就把一瓶啤酒喝完了。我帮他又要了瓶啤酒。
    “这是怎么做的?”他指着馄饨问我。
    “买包馄饨皮。”可是我想他们一定也没有馄饨皮,所以说:“或者自己拿面粉擀皮也行。面粉你们有吗?”
    “没有。”恐怕也没听说过。
    “那要不这样,呆会儿我给买你一包生馄饨,你带回去,化验一下成分,到时就能自己做了。”
    他很高兴,连说几声太好了。可忽然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把脸埋在胳膊里,一声不吭。
    我问他是不是酒喝多了不舒服。他没回答。
    我拍拍他,“你没事吧?”
    过了半支烟的功夫,他缓缓地说:“我回不去了。”
    我隐约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照着我的理解,就是说,他成了时间的难民。不过我觉得一个生活在过去的未来人,在某种程度上,倒比我们这些正常生活在其中的人,有优势得多,就像有关科幻小说上描写的一样。当然,他首先得适应现在的生活,但我想这不是问题。
    可他没有理会我的安慰,只一大口喝完啤酒。
    “好吧,我把整件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未来人叹了一口气说。
    这是我一整天听见的最让我高兴的话。
     
    “我的任务是去是2319年的三月三十一日捉老鼠。”
    “什么?抓耗子?”我惊讶地用手扶了一下鼻梁,好像那儿架着副眼睛。
    “耗子?什么是耗子?”未来人问。
    “耗子就是老鼠,口语的说法。”
    “哦,懂了。”他继续说下去,“由于以前时代的人类,包括这时的你们,对老鼠大肆捕杀,到二十五世纪它们就基本绝迹了,偶尔在极偏远的山谷才会被发现一两只。老鼠成了珍稀动物,世界甚至为争夺老鼠打了很多年仗。整个社会这才意识到保护老鼠的重要,可为时已晚。到二十六世纪中叶,就再也没人发现过老鼠,终究还是全部灭绝了。到我们的时代,我们只能从资料上了解老鼠。最近联合国开始了复活老鼠的计划,所以我被授权,去2319年捕捉老鼠。”
    “就因为这样?”我不能相信这么简单而可笑的理由,这和我原先想的出入太大。
    “令人难以相信,是吧?可事实就是如此。你们今天也许还有很多老鼠,而且觉得永远都会这样,可实际上都会被时间改变,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
    “这些转瞬即逝的事情。”何尝不是这样?
     
    “为什么非得2319年?咱们这儿也到处是老鼠,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带你去个地方,一定能抓着老鼠。”我想起马亮亮家是老房子,她总是抱怨老鼠,正好带着未来人去她家灭鼠。
    可转念一想,不对,我和她已经分手了。我还管她家老鼠干吗?
    “不行,你们这个时代的老鼠还没进化完全,我即使带回去,也没多大用处,只有2319年的才行。”怪不得我见到的老鼠都贼头贼脑,原来还没进化完全。可难道进化完全的老鼠就不啃东西,不讨人厌了?
    “我真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危险,我刚才试了很久,区域被全部破坏了。我和未来的一切联系都被切断,3518年的人们不会知道我在这里。本来我准备一回去,就和我的未婚妻结婚,可是现在……”他难过地说不下去了。
    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
    “天涯何处……,不是,我想说的是,我今天也刚巧失恋了,其实不该用‘也’,因为你的情况不属于失恋。不过我的意思是,我以后大概也不会和昨天还在一块儿的姑娘在一起了。当然,我和你没法比,你的感情比我真挚深刻得多。不过,因为我正亲身经历,所以我现在也觉得很难过,甚至觉得没人比我更难过。就像我们能在外面看见的星星,其实都比地球大,这也是我们都知道的事实。可因为咱们在地球上,所以老觉着地球就是最大的。”
    他看看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简单直白点,其实我的意思就是,我能理解,但无法分担你的痛苦。不过我还是希望我能帮你。”
    他绝望地摇摇头。
    “早知道我就不去抓老鼠了。”
     
    我不知道能做什么。我所在的2005年对他的3518年而言,是地地道道的过去,可当他置身其中时,面临的一切原来也同样是难以预测的。在这一刻,他的过去也同样是他的未来。
    就像小灵通曾漫游过的2000年,对我来说,既是我的过去,也是我的未来。
     
    我问他:“你们3518年看你没回去,应该会派人出去找吧。”
    “你不理解时间的宽广,没有我的信号,他们根本不可能找到。”
    “你的信号一点都没了?”
    “一点都没了。其实哪怕我降落在2050年也比现在好,那时至少有了姆顿。”
    “什么是姆顿?”
    “那是一种无需借助固定线路的通讯工具,由你们还没有的特殊材料制成,虽然很落后,但我可以改装它,和未来重新取得联系。”
    我想了想,把我的手机拿了出来,问他:“这个行吗?”
    他看了一眼,问我:“这是什么?”
    “手机,我们用来打电话的,也是一种通讯工具,而且不用电话线,直接在空中传递信号。”
    “让我看看。”他边说边接过我的手机,细细看了几遍,然后放在太阳穴上。我看见有一丝喜色在他脸上,像大红窗花一样慢慢张开。
    “这虽然还不是真正的姆顿,但已经具备了姆顿的基本功能。我也能对它进行改装。没想到你们居然有这种东西!”他兴奋得望着我。
    “那好,你拿去改装吧。”虽然在心里我很舍不得这个将近四千块的新手机,可面对着濒临绝望的人,我有什么理由吝啬这些。帮助他重新获得属于自己的未来,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他满脸感激,眼里几乎噙着泪。我能理解他的感动,其实就在我说让他把手机拿去改装的那一刻,我都被我的慷慨感动了。
     
    他掏出一块石头,郑重地塞在我的手里,“非常感谢你的帮助,作为你的手,嗯,手机的答谢,这个送给你。”
    我细细端详石头,看起来就像一块非常普通的鹅卵石。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微笑着对我说:“好好保存,别把它弄湿,说不定在你有生之年会发现它的用处。但有一点请答应我,不要告诉别人石头从哪儿来的。不然,会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 他的笑容很神秘。我把石头看了又看,突然觉得好像石头发着光,我怕是自己眼花,忙揉了揉眼睛,根本没什么光,石头还是普通的石头。
    妈的,的确是眼花。
     
    “你放心。我谁都不说。对了,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先到我家住几天,边住边改装,还能让我看看你到底怎么弄的。”
    “谢谢你,不用了。因为法律严禁我们在过去的人类面前展示未来的科技。请你理解我。而且我想,如果快的话,可能明天就会有人把我接回去。”
    “真的?那太好了。”
    但说实话,我很失望,因为原本想知道更多未来的事情,说不定有对我有用的。不过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好人做到底。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和未来人喝了不少酒,说了不少迷迷糊糊的酒话。
    第二天醒过来,我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怎么回来的、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不知道。大概是未来人把我送回来的。可他怎么会知道我的住址?
    可能这对未来人来说不是问题。
    手里的石头告诉我昨晚发生的这些是真实的,当然,我没有了的手机也同样能说明这点。
     
    我想未来人一定回到了他的世界,正在用他的方式正确地生活。而我也还在这儿继续我的,遇见来自未来的捕鼠人这件事对我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只是我知道了总有这么一个未来,会在某时倏然而至。
    可我总有些难过,或者说有些伤感,因为他说我们觉得永远的东西最后都会被时间改变,这些都只是转瞬即逝的事情。
    我虽然不愿意未来就这么轻易地过去,可我又能做什么?
     
    接着的很长一段日子,我都沉浸在这样一种伤感的气氛中,原本故事也该在这样伤感的气氛中结束。可偏偏又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妈不小心把石头弄湿了。
    她以为那只是块普通的鹅卵石,就把它扔到了鱼缸里。等我发现时,它已在水里浸泡了两天,幸亏我还认得出它,没把它和别的石头搞混。捞上来后,先用布擦了几遍,然后用吹风机把它彻底吹干。我觉得没什么异样,就把它放回到我房间的原处。
    下来那几天,早上起床我总觉得头疼,看医生也无济于事,而疼却越来越厉害,什么办法都没有。我突然想到可能是石头的原因,因为未来人特别叮嘱,千万不能碰水,他的意思会不会是万一碰了水,就会对人有危险,比方说就会带有辐射。我越想越怕,忙给在化工厂实验室工作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他说他们不化验辐射,不过他能帮我想办法,就是可能得花点钱,最多三百块。
    我觉得搞清楚石头比较重要,于是就答应了他。
     
    过了两个礼拜,我接到他的电话。在电话里他对我说:“就是一块普通的鹅卵石,随手能找到的那种,怎么可能有辐射?我那朋友笑话了我半天,说我是傻比。”
    我心想没辐射就好,这是未来的东西,你们懂什么。
    “对了,你得给他一百五十块化验费,仪器的费用,别的因为是朋友,都不收了。”
    我谢过他后挂上电话。一看时间,快七点半了,天气预报要来了,于是打开电视。天气预报还没开始,还在讲新闻:
    本市消息,本市领导今天下午去敬老院慰问孤老,给孤寡老人送上节日的温暖。这时屏幕上挤满鲜花,几乎从电视里掉了出来。
     
    本市消息,本市公安系统重拳出击,破获一个特大诈骗团伙。镜头扫了一下,几个诈骗犯耷拉着脑袋。一个还用手挡着脸,可下巴露在外面,大概天生大下巴,长得应该很有意思,我笑了起来。最旁边的那个倒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大概摄影也觉察出了 这点,所以给了他一个特写。 
    我被他奇怪的长相吓了一跳,我猜就算他早上照镜子看自己,也会感叹:好奇怪的脸。
    忽然,我脱口而出一个字,“操!”。我记了起来,这孙子就是他妈那自称来自未来的捕鼠人!
    February 13

    古堡

     
     
    戴着红帽子的鬼
    想看看自己
    可镜子照不出它

    鬼砸镜子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不知发生了什么
    他们看天花板
    吊灯摇摇晃晃

    鬼坐在吊灯上
    转了一下鬼脸
    看见雪积了一地

    雪地上
    鬼高兴地打滚
    重重地往上踩
    刚下银马车的客人
    正要进门
    听见传来一阵
    咯吱咯吱
    咯吱咯吱
    的声音
    她回过头
    看不见一个脚印
    January 22

    喜剧


    和平医院的大厅闹哄哄的,情绪亢奋,好像一个没有一道菜的食堂,处处人间烟火。门口的铁树倒在地上,深褐色的仿陶塑料花盆斜躺着,张开它的花盆大口,吐出黑泥,黑泥上留着几个伸向别处的脚印,有的大些,有的小些。
    大厅每半分钟广播一次:“由于电脑系统故障,只能改由人工操作,请大家耐心等待。”
    肇一黉觉得这句话很好笑,已经被强迫要求等待,却还被强迫要求耐心。等待可以被强迫,难道耐心也能被强迫?真要是这样,那旁边那条队伍里正骂骂咧咧的两个男的又是怎么回事儿?
    他没从头开始听,但大凡街边吵嘴的内容,都像循环播放的磁带,一个段落完了,就自然回到那个段落的开始,无非就是音量逐渐增大而已。所以肇一黉毫不费力地掌握了大致主题。概括一下,可以归结为下面几句话:
    你干吗踩我?我可没踩。不是你是谁?我怎么知道。嘿你嘴再硬,信不信我揍你?你来试试。我再最后问你一遍,你他妈干吗踩我?
    无聊的时候,肇一黉很爱看热闹,他由衷希望他俩能真干一架,可一旦进入关键的“信不信我揍你”这一阶段,却总是自然地滑向“你他妈干吗踩我”这既是结尾也是开头的疑问。虽然从嗓门、神态、动作各方面观察,这一次比上一次仿佛更逼近“动手”这一无限远处的目标。
    苦恼的阿基里斯就这样永远追不上乌龟。正因为如此,这种无休止的吵骂让肇一黉更觉无聊。
    挂号窗口前的长龙,如海岸线般七歪八扭。肇一黉等了足足半小时,队伍才缓缓向前推动了几米。他暗自后悔没吃早饭就赶来了医院,索性闭上眼睛,养养精神,他反正是时间上的富豪。排长队时,最难受的就是想上厕所也得忍着,生怕刚一出去,自己的位子就没了。但对这点,肇一黉并不在意。
    因为两天前,肇一黉突然发现自己撒不出尿来了。
    这也是现在他在医院的唯一原因。

    记得那天中午他和几个朋友出去喝啤酒,天很热,喝得很畅快。三瓶冰凉的啤酒后,他很自然地去上厕所,这是他每次喝啤酒的习惯。
    男厕门上贴着条十公分左右的长裤形金色标签,意为男厕,若谁不明白意思,可以先看看对面女厕门上那条同样十公分左右的裙子形金色标签,就能确认了。肇一黉是这家饭店的常客,一切轻车熟路,推门进去,先是一个仅容一个水池、一瓶洗手液和一副身体的逼仄小间,右边又是一道门,再推开,正对着另一扇门,门后是个抽水马桶,门旁是两个从墙里长出来的小便斗。
    肇一黉挑了左边那个,因为至少看起来它比右边那个干净。他拉开裤子拉链,……,然后很自信地以双手叉腰的姿势对准小便斗。
    这时后面的门吱嘎一下开了,进来了个老头儿,直接走到右边那个便斗前,眼睛稍微向他那儿扫了一下,然后自顾自撒尿。肇一黉一直没尿出来,他把身体朝逆时针的方向转了一些,侧着后背对着老头儿,双手换到了前面,就是那种站立式小便最标准的姿势。
    老头不一会儿就尿完了,肇一黉用眼睛的余光看见他正用奇怪的眼神朝自己这儿看。肇一黉在心里骂了句:“妈的,看什么看。”
    门又吱嘎一下,老头走了出去,然后听见一阵水声,水声停后是最外面那扇门开和关的声音。
    肇一黉憋了口气,用力试了一下,还是没成功。他晃了晃身体,往前抖了几下。可诸番努力都像被贴上了“伪劣产品”的标签,没有丝毫作用。
    他正准备着急,这时又进来一人,一边走向旁边那个小便斗,一边嚷嚷:“哎,一黉,你这泡尿可真长,还没撒完?”
    肇一黉忙说:“刚撒完,喝了啤酒就这样。”装模作样地收拾了一下,拉上裤子拉链,然后郑重其事地冲水,“我先出去了,你慢慢来。”说完,肇一黉洗了下手,走了出去。
    回到饭桌上,那帮狗屁朋友还在喝,其中一个看见他回来,就大声说:“一黉,怎么去了这么久?咱们还以为你掉进马桶里了呢,正商量着打捞你的事宜,这不,你倒回来了。老实交代,是不是刚喝多去吐了?”
    “哪儿能呢。”肇一黉说,“我真掉进去了,好不容易才上来。”
    “那好,为了你顺利脱险,一黉,来,咱们干了这瓶。”说完碰了下肇一黉前面的酒,咕咚咕咚自顾自喝了。没办法,肇一黉也只能跟着喝完。

    喝完酒二点多,大家都说天这么热该去游泳,肇一黉没那个心思,推说自己有事儿,先走了。
    回到家,肇一黉赶紧跑进卫生间。虽然一个人住,可他还是把卫生间的门锁了起来,然后站在抽水马桶前,一动不动。大热天,风也没有。
    下午二点半肇一黉家的卫生间里好像没一样活物。
    他觉得膀胱很胀,里面充满液体,它们渴望出去,他也渴望它们能出去,可就是不知在哪儿出了什么问题,这两厢情愿的好事儿偏偏不能成真。
    这不由让肇一黉感到一阵沮丧。
    过了好久,依然什么都没发生。卫生间的门还像刚才那样锁着,他也还像刚才那样站着。肇一黉觉得好像走进了蜡像馆,他自己也成了其中的蜡像。只有手腕上的石英表是真的,他分明地听见“嘀嗒嘀嗒嘀嗒”的声音,越来越响,再慢慢变轻。他抬腕看看时间,正巧分针跳了一下,指在五十二分的位置。
    电话响了起来。
    肇一黉迟疑了一下,然后跑了出去。
    “喂,一黉啊,我。”对方的声音很欢快。
    “谁?”肇一黉刚好心情不好。
    “他妈的,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蓝旗。”
    “哦,你呀。”

    蓝旗是肇一黉的一位业余诗人朋友,既是他业余的朋友,也是业余的诗人。说是业余的朋友,因为他们之间很少联系,根本达不到朋友间联系的正常频率,所以只能降一等,称为业余;说是业余的诗人,因为他的主业是卖鱼,不是在菜市场上摆摊卖鲫鱼带鱼,而是在自己的店里卖热带观赏鱼。他是肇一黉大前任女友的密友的老公。通过这层盘根错节的关系,他俩偶尔也会见面。据蓝旗说,肇一黉是他唯一认识的有文化修养的人。
    肇一黉记得好像是在他的鱼店里,蓝旗对自己讲的这话。那天他陪着大前任女友去他的店里挑鱼,女友在挑,他一个人无聊地在店里到处走,在最显赫的鱼缸里看见一条硕大的金龙鱼,虽然不懂行情,可也知道价值不菲,他心想,这么大条鱼至少得好几万。
    这时蓝旗走了过来,他问:“蓝旗,这条鱼……”,刚想往下问,又觉得这么问价钱也没什么意思,既不会买也没有那钱,于是说道:“好不好吃?”
    蓝旗哈哈一笑,拍了一下肇一黉:“一黉啊,我就知道你和别人不一样,别人上来第一件事就是问这条鱼多少钱,就你一个人这么问,哈哈,小伙子很幽默。”
    肇一黉的脸在心里红了一下,幸亏没问,他想道。
    蓝旗接着说:“一黉啊,你信不信,我会看人,绝对错不了。你,肇一黉,是我认识的那圈人里,唯一有文化修养的。”
    肇一黉第一次听见这种赞扬,记得中学语文老师曾对他作过这么一个四字评语——“不学无术”。
    蓝旗打断他的回忆,继续说:“一黉,你看你的名字起得多好,多有文化底蕴,一看就知道你父母
    读过不少书。才想得出这名儿,一黉之俊,真是个雅名字。”
    肇一黉心里咯噔一下,他也是头一次听说“一黉之俊”这几个字连在一块儿的说法。他父母其实并不像蓝旗想象的那样,读过不少书,相反,他们基本上没读过什么书。母亲小学四年级辍学,父亲也是。如果不是他们一家姓肇,那可能他们根本不认识“肇”这个字。
    生他的时候,刚好是“军”、“兵”、“卫”、“红”、“国”作为名字不再流行的年代。他父母虽然读书少,但也不愿意随随便便给自己儿子起个混帐名字,所以特意借了一本字典,认真地翻了好几天。
    照父亲的说法,是他发现了这个“黉”字。肇一黉后来回想的时候,觉得他父亲“发现”这个词用得很好,很准确,而“黉”却一塌糊涂,十有八九都会被读成“黄”。
    父亲发现“黉”以后,小心翼翼地照着读音读了出来“黉——”,母亲一听就喊了起来,怎么还是叫“红”?不行,现在没人这么叫了。父亲忙指着字典上的字给她看,不是那个“红”,是这个“黉”。母亲顿时也被折服了。
    父母都一见钟情地喜欢这个“黉”字,觉得含义深刻,还很好看。原先他们准备给他起名“肇黉”,可在纸上试写的时候,父亲出人意料地拿出一支书法钢笔。他从没使过这种笔,可能觉得儿子名字关系重大,毛笔不会用,就用那种钢笔来体现正式。
    可那支借来的笔出水不畅,时多时少,而且弯弯的笔头让父亲觉得手指瘸了,所以当一笔一划写完,他们都认为“肇黉”就这样写出来,像两个墨团,不像他们想的那么好看。
    经过一番费心思考,在保留“黉”字的前提下,他们决定加上个“一”,理由是不再像墨团了。肇一黉觉得不像墨团可能只是他们写了几遍手熟了的缘故,和“一”没多大关系。他反倒觉得要是一定得保留“黉”的话,那就叫“肇黉”也不错。有一次他看着自己的名字,突然觉得“肇一黉”这三个字连在一起,就像一只两边各为五公斤的哑铃。

    肇一黉不好意思把这段轶事说出来,所以当蓝旗夸奖完他父母有文化后,他也不好意思接茬,而且肇一黉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名字,不就一个名字而已?什么都不能说明。
    可当他对蓝旗说了这番话后,蓝旗又开始他的长篇大论。
    “话可不能这么说,你可别小看名字,它能说明很多东西。拿我的来说,‘蓝旗’,蓝色属于忧郁,这符合我敏感细腻的诗人气质。旗是一种引导冲锋的的象征,代表了我创作中无所畏惧的劲头。所以我给自己起了这名。”
    肇一黉记得好像在哪儿见过一面蓝色的旗,他仔细想了想,对了,那次在公共浴室里洗澡,换衣间雾气缭绕,突然发现好像有面蓝色的锦旗挂在前方,觉得很奇怪,换衣间干吗挂锦旗?于是他凑近一看,原来那儿有人正穿了条蓝色三角裤,站在长凳上叉着腰,一动不动,不知在干吗。
    当然,肇一黉也不好意思把这段轶事说出来,毕竟这会败了蓝旗的兴。

    后来在自己大前任女友嘴里,肇一黉知道了蓝旗原名“李卫国”。不知道蓝旗为什么总不爱提这个本名,肇一黉觉得其实不错,虽然普通了点,但是很平实。肇一黉就喜欢这类平实的东西。所以他不喜欢蓝旗作的那些不平实的诗,也有可能是肇一黉根本不懂诗。但就算不懂,也有权利去不喜欢,两者之间本无矛盾。
    可肇一黉还是一个不善于表达自己的人,或者这么说,肇一黉还是一个往往出于善良的意愿,而最终无法把自己表达清楚的人。
    在蓝旗称赞完肇一黉的名字,并介绍完自己的名字后,他就念了首自己的诗歌。肇一黉只记得其中一句:“忧郁的海鸥在忧郁的沙滩上忧郁的望着大海”。
    记得这一句,是因为其中连续出现的“忧郁”如此令人难忘。他小心翼翼地对蓝旗说:“这句话很引人注目,可我觉得忧郁似乎出现地太频繁了,不错,一方面的确增强了语气效果,但另一方面隔得又似乎太近了点。”
    蓝旗马上说:“嗯,这问题我也想过,或者这样,你觉得如何?忧郁的海鸥在忧郁的沙滩上望着忧郁的大海。”
    肇一黉没听出区别:“忧郁的海鸥……在忧郁的沙滩上……望着忧郁的大海?”
    蓝旗以为他在思考,其实他只是在进行一个如同边咀嚼、边发出声音的动作,毫无意义。蓝旗急切地问:“觉得怎么样?”
    肇一黉觉得实在不怎么样,可出于善良的意愿,他只能说:“这样一改,好像是生动了不少。”
    蓝旗当即把他引为知己,高兴地又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一黉,我就知道你会懂我的作品。”
    他这一拍让肇一黉狠狠咬到了自己的舌头。所以每次只要咬到舌头,他便会想起蓝旗的那句弥漫着忧郁的诗。
    正是因为蓝旗对他的高看一眼,使得他即使需要在那位女友前面,加上前任乃至大前任之后,他们仍然保持着联系。
    自从这一次有意义的会面后,蓝旗经常会打电话给肇一黉,不巧的是,肇一黉老不在家,有一次,蓝旗对他抱怨说:“一黉啊,你怎么没手机呀?没手机可不行啊,我老是找不着你。我最近可新写了不少作品。”
    肇一黉那时心想:“幸亏我没把手机号码给你。”

    就在肇一黉这时心情很不好的时候,他又接到了蓝旗的电话。
    “喂,一黉啊,我。”
    “谁?”
    “他妈的,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蓝旗。”
    “哦,你呀。”
    “一黉,我最近正在研究悲剧。你知不知道,悲剧!”蓝旗兴奋地加重了语气。
    肇一黉不耐烦地说:“蓝旗,对不起,我正好有些急事,以后再跟你联系吧。”然后不由分说,把电话挂上了。
    接着他疲惫地躺在沙发上,一觉睡了过去。迷迷糊糊地好像梦见自己心急如焚,却被困在电梯里。他按警铃,敲门,可没人答应。最后想学电影里那样,从电梯的天花上爬出去。
    正在苦于没有办法爬上去时,他却醒了。
    肇一黉擦了一下满头的汗,对自己说,幸好是场梦。
    接着,他又感到了自己膨胀的膀胱。原来这是现实的,他想。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把脱鞋踢踏踢踏地一起拖进卫生间,在抽水马桶前徒劳地站了十分钟,然后电话又响了。
    这次是他母亲。
    他妈妈几乎每天都会给他打电话。其实他们本来能住在一起,可肇一黉想一个人住,清净自在,所以千方百计找了理由,搬了出去。反正他家里也正好空着一套房子。
    “一黉,工作找得怎么样了?”他妈劈头盖脸就是这句。
    肇一黉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失业三个月这件事情。虽说失业,可也没什么惋惜,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工作,在一家乱七八糟的公司干点乱七八糟的活儿。而且是他主动辞的职,就是觉得没意思。
    他父母倒是因此着急地不行,想方设法地帮他找工作。为了安慰他们,他只好说自己尽快解决。可一呆在家里,就和人出去瞎玩瞎闹,每天也累得够呛,找工作这件事儿倒忘了。
    他父母看着更着急了,所以每天的电话里都在催这件事。
    “就快了,已经有眉目了。”肇一黉瞎编了个幌子。
    “什么工作?”
    “到时再讲吧。妈,我还有事儿,先挂了。”肇一黉又挂上了电话。

    在电话里听见母亲声音的一刹那,他想把自己撒不出尿这件事告诉她,可迟疑了一下,又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知道讲了也没用,只会让他们干着急,如果把自己从小让他们操心的事一一铺开、排齐,就足够在上面盖一个有十万观众席的球场了。所以这件事他就不说了。

    肇一黉也不知道怎么办,他尝试了各种方法,大量喝水或者根本不喝水,大量运动或者根本不运动,也尝试了负责撒尿的各种姿势,可就是没办法。
    两天以后,他觉得非去医院不可。所以,他就近来到了和平医院。

    这天他又刚好不巧碰上电脑系统故障,所以等了两个多小时才挂上号。
    医院里的空气很浑浊,可他还是透过这层空气,闻到从挂号窗口后面那位女士身上传来的那阵更为浑浊的香气。像是一只灌满香水的巨大的人形香水瓶。
    肇一黉有些脸红地轻声说:“泌尿科。”
    “什么?”人形香水瓶女士没听清。
    “泌尿科!”肇一黉只得加重话音。
    人形香水瓶女士问他姓名,他如实回答:“肇一黉”,怕她写错,忙接着说:“肇事的肇,一二三的一,黉是睡觉的觉去掉下边的见,换上黄颜色的黄。”
    “哪个肇?”香水瓶女士毫无表情地问。
    “肇事的肇,就是启发的启加上反文旁,下面是天津的津去掉三点水。”
    “什么怪姓。”香水瓶没个好气地写了起来,然后划掉,对他说:“你自己来写。”把东西重重地甩给他,肇一黉很珍惜这次机会,把自己的名字小心地填写在病历卡上面,然后又问:
    “要我把别的也填上吗?”
    “可以。”从香水瓶的嘴里飘出两个字,脸上一副皇帝说准奏时的表情。
    肇一黉诚惶诚恐地把余下部分都填完了,然后递还给香水瓶。
    “十块。”香水瓶下了命令。
    肇一黉赶紧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皮夹,从中掏出一张十块整钱给她,然后带着感激的神情离开了大厅。

    二楼泌尿科里等着一大帮老头,但也有年轻人,都是陪着老人来看病的,所以,当肇一黉走进去,把病历卡放在桌上时也没人感到奇怪。
    门外的长椅上坐满了人,他只能站在一边。又过了半个小时,听见里面一个声音:“肇一黄!肇一黄!”
    肇一黉知道是在喊他,赶紧进去。
    到了里面,他觉得人们都在用好奇的眼光在瞧他,连医生也是这样。
    医生一副快六十岁的模样,带着厚厚的老花眼镜,两只眼睛因此显得大得有些让人受不了,像在眼镜上用浓墨直接画了一对不合比例的大眼睛。医生看了看他,又看看病历:“肇一黄?”
    肇一黉连忙点头说,“对,是我。”
    医生指了指前面的凳子,示意他坐下。
    “医生,我两天不能撒尿了。”坐定后,肇一黉迫不及待地说。
    “哦,把嘴张开。”
    肇一黉张大嘴,像条准备吞蛋的蛇,医生在他嘴里扫视了一下,又让他伸出舌头,让他说“啊”。
    “啊——”肇一黉拖长调子,像条准备吞蛋的蛇突然发出了“啊”的声音。
    “好了。”医生写了几个字,可肇一黉一个字都认不出来。医生又在他腰那儿摸了几下,问他“有什么感觉?”
    “没有。只是膀胱很胀。”肇一黉不能撒谎。
    “躺到那边床上去。”
    肇一黉走了过去:“要脱鞋吗?”
    “嗯。”医生威严地答道。
    脱鞋的时候,肇一黉发现白床单很黄,可也不管这些,躺上去再说。
    医生在他身上按来按去,不停问一个同样的问题:“有什么感觉?”
    而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样的,“没有,只是膀胱很胀。”
    “好,起来吧。”医生说完,洗了洗手。肇一黉穿上了鞋也坐了回去。
    “医生,您看我是什么问题?”
    “没什么问题。”
    “要拍B超什么的吗?”
    “不用,你肯定没问题。”
    “那我怎么会撒不出尿?”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心理作用。”
    医生边说话边埋头写字,像在专心练书法一样。肇一黉看见医生右手袖口上的扣子也跟着他的动作一晃一晃,摇摇欲坠。
    肇一黉觉得医生应该穿戴整洁才行,于是说道:“医生,您右手袖口上的扣子要掉了。”
    医生抬了一下头,用他奇异的大眼睛看了看肇一黉,又看了看袖子,雄伟的目光仿佛同时扫视两片大洋。嘴里发了个介于“嗯”和“哼”之间的音,声音低沉,听不清,肇一黉觉得医生像是一位比蓝旗专业一百万倍的诗人,正轻声吟着首名为《嗯(哼)》的现代诗:

    《嗯(哼)》

        嗯(哼)

    医生用左手毫无表情地扯掉了那粒纽扣,把它塞进离左肾较近的那个白大褂口袋,继续低头写字。
    “好,去配药吧,你没什么问题,调理一下就行了。”医生终于写完了。
    “张冬树!”医生高声喊着下一位待诊病人,同时下达着对肇一黉的逐客令。
    肇一黉识趣地离开,然后直接离开了嘈杂的医院。
    “调理?要是没问题有什么好调理的?去你妈的调理。”肇一黉这么想着,“要是没问题,怎么会撒不出尿?心理作用,你自己才他妈因为心理作用撒不出尿呢!”

    回到家里,肇一黉什么都不想,膀胱好像更胀了,他又试着走到抽水马桶前,可还是什么都没发生。
    肇一黉呆呆地坐在沙发上,被一种绝望情绪牢牢抓住。透过好久没擦的窗,望见窗外的一切模模糊糊,像正扬起大风,卷起漫天尘土。他突然想找个人说说话,想了好久,在脑子里把能说得上的话的名字细细筛选了一遍,到最后,他难过地发现似乎除了蓝旗,剩下的那些,只能一起瞎玩。
    拨通蓝旗的电话,在几秒钟的等待后,电话那头蓝旗的声音响了起来:
    “喂,你好。”
    “蓝旗,是我,一黉。”
    “一黉?怎么了,有事儿吗?”
    “没事儿,只是找你聊聊天,随便说点什么。有时间吗?”
    “有啊,反正现在店里也没客人。想说什么?”
    “你爱说什么就说什么。”
    “一黉啊,我说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有点奇怪。”
    “没什么,就觉得没劲。说说你上次想讲的悲剧吧。”
    “哦,好,我正想对你说呢。你知道悲剧是什么?我最近刚发现悲剧的内涵其实是‘严肃’,也可以说是‘崇高’,你看过那些古典悲剧没有?”                                                      

    “没有。”
    “一部都没有?”
    “一部都没有。”
    “哦,你该看看,你看了之后就会明白我是什么意思。我觉得很受启发,我一直用一种严肃的态度来作诗,在这意义上,我也是具有悲剧性的。一黉,懂我的意思吗?”
    “大概吧。”
    听着蓝旗的话,肇一黉后悔为什么给他打电话了。他什么都没说,直接挂断了电话。

    肇一黉坐在沙发上,觉得体内好像有什么东西随时会爆炸一样。他想要是他真这么死了,隔天的报纸一定会登这么一条消息:奇闻——原来活人真会被尿憋死!本市一男青年,因在数天之内一直无法小便,昨日医治无效身亡。医生至今无法查出病因。
    除了自己的父母,有谁会真的难过?还不都是哈哈大笑?蓝旗唠唠叨叨,讲了半天的悲剧,其实他根本没弄明白什么是悲剧。
    悲剧只属于英雄,只有他们才能拥有真正的悲剧。他们死了,所有人,包括他们的敌人都会为之难过,整个世界都会被一种称之为“悲剧气氛”的气氛包围,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而普通人呢,比方说像他一样的小人物,虽然一辈子也不平坦,到处受挫,照理说也是一种悲剧气氛,可这种气氛只能笼罩住自己,在别人看来,只会觉得好笑。就像他现在这样,真的死了,也无法博得别人一丁点的同情,相反只能给别人带来欢乐。
    蓝旗不也一样?口口声声说自己悲剧性,可他的悲剧只在于自己浅薄的才能,在别人看来,这类悲剧只是一个笑柄。
    所以普通人的生命里只有喜剧,即使是自己的悲剧,在别人眼里,也只是一出喜剧。

    肇一黉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仿佛看见睡意正趁着浓雾,向他袭来。

    December 25

    捏糖人老头

     

    捏糖人的老头从南门进城,在即将中午放学的校门口,不张声势地摆开了一个摊。下课铃响起,小朋友都涌在捏糖人老头的小摊周围,看着他捏糖人,眼镜一眨不眨,比上课还认真。一会儿的功夫他就捏了一个黄风怪。
    小北花了三毛钱买了那个黄风怪,在路上,他舍不得碰一下。突然,有阵平地刮起的狂风卷走了他的黄风怪。小北大哭了起来。
    黄风怪稳稳当当地落在种着两棵大树的西街街口。他大笑着,终于在二千六百年后重获自由。他随便拦住了一个过路人,对他说,可以为他实现任何一个愿望。
    过路人翻了他一个白眼,觉得遇到了神经病,赶紧走开。黄风怪自讨了没趣,对着远方叹了口气,一下吹倒了远在东乡的捏糖人老头的家。
    逃难的捏糖人的老头从南门进城,在即将中午放学的校门口,不张声势地摆开了一个摊。

    December 20

    碎花

    下午走在街上,突然想给胖子打个电话。电话响了一通,是留言,我忙挂上。然后又拨了一遍。这回接通了。胖子还在睡觉,一嘴迷迷糊糊:“喂?”
    我说:“是我。”他问:“谁?”我重复了一遍:“是我。”这回他听明白了,“哦,是你呀,你最近都在干吗?”
    我说:“忙着呢。”他又问:“忙什么?”
    我说:“你怎么现在还在睡觉?真他妈是个懒猪。”他说昨天整晚在开派对,有个捐助“哈哈”的活动,他也参加了。
    我说:“街上的风太大,我听不清,你刚才说什么‘哈哈’来着?”
    他重复了一遍,我还是没听清。街上的风真的很大,石子路干干净净,该刮走的早刮走了。云又密又暗,看样子是要下雨或者下雪了。乌鸦不知在哪儿大叫了两声。
    正如这样:“嘎!嘎!”
    这时,我想起了以前写的《大雁》,但只记得一个开头。
     
    “这秋天的风刮得你
    只能躲在我的身后
    于是,我指给你看天上的大雁”
     
    就这么三句。
    胖子在电话里的声音好像来自遥远的火星一样模糊。他接着说的,我一句都没听清,可还是边走边用快被冻僵的手握着电话和他说话。不远处是栋老房子的入口,蓝色的大木门,年久失修,掉了好几处漆,裸露着木头的本色,长了锈一样。整扇大门好像一个曾经高大的佝偻老人。门旁边有一段墙,我往墙和门之间躲了进去。
    然后听见胖子在电话里说,现在好多了,刚才他都听不到我在讲什么,只有风声。
    我问:“胖子,你最近怎么样?”
    胖子说:“挺好的,但和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不一样了。对了,你来看我吗?”
    我说:“好啊,那就今天吧。”
    胖子说:“行,你什么时候来?”
    我说:“四五点你该醒了吧。”
    胖子说:“好,就那时见。”
    我说:“那好,你继续睡吧,一会儿见。”
    “再见。”
    挂了电话,我就往地铁站走。一路上的风好像闻了什么讯,从四面八方往这儿赶。我把手插在口袋里还是嫌冷,鼻子冻得通红。
    地铁里很暖和,脸热得通红。
    再出地铁的时候,脸上的红色还没褪去,鼻子却又红了。
     
    胖子是我来这儿以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一个画室的同学,但比我高一年级。其实他并不算很胖,只是那些能被别人注意到的部分,都碰巧胖些,比方说:脸、肚子。每次看见他,我都会和他打趣:“胖子,你又瘦了。”
    我们那个画室名义上有四个人,可实际上常在那儿工作的,只有我和他。我曾因此对他说:“大好的河山,白白便宜了咱们俩。”
    他于是问道:“什么河山?我不懂什么意思。”
    对一个外国人解释这些还真不容易,所以我就问:“对了,你看过贾木许的电影吗?”
    “吉姆· 贾木许?看过他的《咖啡和香烟》。”
    “汤姆·维茨演的那个吧。”
    “对,我很喜欢他的片子。”
    “我也很喜欢汤姆·维茨的歌,他很棒。我刚买了张他的新专辑,明天我带来,咱们一块儿听听。”
    “你想不想看《杀死比尔》?我前天看了点介绍。”胖子问。
    “不想看。”我说。
     
    胖子今年毕业后就搬了出去,我一起帮着搬的。整整五年,他画了数以百计的画。而我   这些年一共才画了二十来幅,数量上的巨大差异让我很惭愧。所以在搬的时候,我也格外卖力,上上下下跑了几十趟,幸好,不是搬住的地方,没有冰箱洗衣机。
    有一幅画又大又沉,将近三米长,二米高,画了很多层,原先准备画的好像是个卖唱歌手,最后却画成一幅绿色的抽象画。
    记得为这副画,我给他讲了一个中国的老笑话。
     
    有这么一个人,爱画画,可老也画不好,不过还爱吹牛,老是说自己画得多好。有一天,那人一邻居买了把折扇。他看见了,就对那邻居说:“嘿,新买的折扇?没写没画,这么着吧,今儿高兴,来帮你画个扇面。”邻居一听,高兴坏了,心想,这当然好,平常只听他吹,不见他画,今天也没求他,自己要画。于是说:“那太谢谢您了,您准备画什么?”
    “美人儿吧,我呀,最擅长画美人儿。您过三天来取就得了。”
    过了三天,邻居来取扇。他从屋里把扇子拿了出来,把扇子打开,也没给邻居看,就说:“哎呀,这画是画完了,可这两天有点事儿,所以没画好,美人儿的脸有点大。不过没事儿,改一改就行,嗯,改张飞得了,添上胡子就是。您过三天来取。”
    过了三天,邻居来了,他拿出扇子:“哎呀,这两天还是有事儿,所以也没画好,张飞的胡子太多了,这么着吧,再帮您改一改,改成大树得了,旁边再加上几块怪石。这我拿手,您过三天来取。”
    又是三天,邻居来了,他拿出扇子,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自己不好意思起来了:“哎呀,这怪石也太怪了,要不这么着吧,我帮您把扇面涂黑,您找人写金字儿得了。”
     
    听了这个笑话,胖子对我竖了竖中指,我却哈哈大笑。
    坐在画室里的时候,我又想起了这个笑话。以前属于胖子的那面墙还有一大块地,现在干干净净,好像我刚经过的街一样,被风刮得干干净净。
    画室的暖气开得很足,房间微微发烫,使人觉得能源危机根本就是谣言。中午我吃了不少,坐在软绵绵的转椅上,一下就睡着了。
    醒来后,天已经黑了,像是被涂了墨的扇面。冬天就是这么令人沮丧。我突然想起了《大雁》剩下的几句。
     
    “天上的那群大雁
    一会儿,被风吹得像个人字
    一会儿,被风吹得像个一字
    你抬起头,眼睛
    一眨不眨看着大雁
    而我转过脸,眼睛
    一眨不眨看着你”
     
    看看时候不早了,我出去坐车到胖子那儿,一直坐了半小时才到。刚到门口,收到胖子的短信,上面寥寥数字:“睡过头了,晚半小时。”我只好等在门口,大风吹暗路灯。我边哆嗦边骂。过了半小时,胖子来了,这次倒很准时。但我已经连一腔原本想骂的脏话也被活活冻死在嘴里了。
    上了楼,胖子摸索了好久才找到了电灯。那是两盏聚光灯,黑暗的房间陡然射出两束明亮的光线,仿佛二战时正被挨炸的城市。胖子把他的画一幅一幅小心翼翼地拖出来给我看。房间积满了灰,因为整栋楼都在整修。窗户关得很紧,到处是刺鼻的松节油味道。
    他在口袋里掏了半天,拿出了包烟,抽出一根,用火柴点上,抽了起来。
    我问他怎么又开始抽烟了,他说戒不了。
    我走到窗边,费力地把窗打开,对他说:“胖子,你这样太不健康了。松节油的味道要是不散去,是会致癌的。”胖子说:“我知道,只是开窗实在冷得受不了。”
    他接着抽烟,对我说,明年等房子维修完,房租就要涨了。那时他肯定就得再搬,他付不起那么多钱。他的那家画廊弄坏了他的一幅画,可钱一直都不肯赔给他。
    在这样昏暗的房间里进行这样的谈话让我有些难过。呆了一会儿,我说我要走了。他说他送我下去。
    走到楼下的大街上,开始下雪了,街上的车灯在飞快闪烁,他问我觉得这儿怎么样。我说还行。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问他:“胖子,你昨天参加的是什么捐助活动?我在电话里没听清楚。”
    “捐助加纳的活动。”胖子答道。这下我才明白电话里听见的“哈哈”是什么。
    “昨天那个女主持太正点了!我留了她的电话。”
    “嘿嘿。”我对他眨眨眼。
    “对了,什么时候咱们一块儿看电影吧。”胖子说。
    “什么电影?”
    “贾木许,吉姆· 贾木许的《碎花》。”
    “好啊,什么时候咱们有空的时候一起去看。”
    我看看胖子,问他:“车站在哪儿?我刚来时走的不是这条路。”胖子用手往我正前方一指:“就在那儿,一直往前,很近,五分钟。”
    雪越下越大,我说:“他妈的冬天。”他用腔正字圆的普通话答道:“操!”,然后我们一起笑了起来。
    我说:“好,我走了,你多保重。”
    我们拥抱了一下,不再是以前的互相比划中指。
    “好吧,有空的时候咱们再联络,《碎花》应该不错。”
    我说:“嗯,应该是的。”
    胖子说:“好了,再见。我去对面顺便买包烟。”
    “好,再见。”
    我往车站走,而胖子站在街边,等着穿马路,我回头的时候,他也正朝我这儿看。见我看他,对我笑着挥手。
    然后,我也对着他一边笑一边挥手。
     
    November 22

    食人奇谭

     
    明明约好了晚上六点半在火车站出口碰面,可过了二十分钟那人还是没出现。虽然作为一个见习记者,我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而且说实话,我也能忍受迟到,可主观的忍受并不能抑止客观的烦躁。所以几乎每隔五秒钟,我就会不自觉地看一下手表,然后移一下背包。
    那只包里装着厚厚的资料,全是关于食人者的。
    吃人这一现象,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
    十四世纪的时候,苏格兰有一个食人家庭,父母子女躲在一个隐蔽很深的山洞里,袭击经过的路人,再把他们拖回洞穴吃掉。
    就在几年前,德国也发生过一起退役军人通过网络找到自愿被食者的事件,轰动一时。
     
    说来也巧,前几个月有人对我说,认识一个自称是食人者的女人。出于记者的本能以及好奇的天性,我一下子就来了兴趣。几番周折后,终于在上个礼拜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于是给她打了一个电话。
    在电话里,我先是自我介绍了一番,并说明了来意。
    她的声音十分温柔:
    “好吧,如果您非要采访我不可,那就下周六晚上六点半,怎么样?”
    “好啊,您看哪里合适?”
    “火车站出口吧,那儿人多。要是咱们去个没人的地方,我想您对着我,心里一定会觉得怪可怕的。”
    “呵呵,瞧您说的,哪儿能呢。”我打了个哈哈,心里想着:呦呵,我肚子里的虫都没她了解我。
    我给她形容了一下我的体貌特征:
    “对了,我给您说一下我长什么样,这样您好找。我身高一米六三,很瘦,络腮胡子,到时候会背一个绿色的背包……哎,要不,您也说一下您的特征,让我也好认。”
    “不用了,您刚才描述地比寻人启事还详细,我一定一眼就能认出您来,咱们就到时见吧。”
    听她这么讲,我就不说什么了,和她告了别,然后挂上了电话。
     
    周末火车站出口的人真不少,作为和食人者见面的场所,从安全的角度来看,当然不错。不过作为和陌生人首次见面的场所,就有很大缺陷,茫茫车站出口,要找一个人实在很困难。
    而且我今天没能背那个电话里说的绿包。
    怎么回事儿呢?
    是这样的,昨天一个同事买菜忘了带包,我就把我的绿包借了给她,谁知道她不小心把一盒鸡蛋打碎在我包里,她不好意思,就连忙洗了。今天才对我提起这件事。我出发时,包还湿漉漉地挂在晾衣架上,活像一团滴着水,耷拉着脑袋的咸菜。
    可同事是出于好心,而且她也挺漂亮的,所以怪不得她。
    可是说好的那个绿包没了,正好还有个人有一只蓝色的背包,就借了过来。反正好多人都分不清蓝和绿。我想不至于因为这个蓝包,她就找不着我。
    我摸了摸胡子,对着玻璃看了一下,又矮又瘦,没错,在电话里就是这么说的,只是背包的颜色略有差异,不过大致的描述是准确的,她应该能找着我。到底也不是跟着生物书上的介绍来辨识蜘蛛。
     
    突然我在玻璃里看见身后有个女人,笑眯眯地望着我。我忙回头,她微笑着说:“对不起,我来晚了,突然有点急事儿,又错过了一班地铁。”
    我一边说,“没关系,我也刚来不久”,一边打量她。
    眼前的这个年轻女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和我(或者任何人)想象里的食人者,产生哪怕比死人的呼吸还要微弱的联系。
    没了暑气的初秋,天色深蓝发紫,散发着隐约的夜花香味。所谓的隐约是这么回事:似乎是这样,又似乎不是这样,全凭大脑对暗示所起的反应而定。简单点,这么说吧:画一个圈,好财者会想到银圆,好食者便想到一个正要装菜的盘子,圆滑者想到自己的处世方式。也可以说得文学一点:好财者隐约看见了一个值钱的银圆,好食者隐约看见一个只缺美味的空盘子,圆滑者隐约看见了冥冥中某种不可知的力量对自己待人接物的暗示。
    一个自称食人者的年轻女人站在我的面前,她的美丽让我隐约觉得闻到了花香。
     
    一时间想不出讲什么,于是就说:“这儿太吵了,咱们换个能说话的地方吧。”
    “行啊,你说去哪儿?”
    “前面不远有家酒吧,你看怎么样?”
    “我反正无所谓,那就去那儿好了。”
    于是我们并排走着,我完全忘了自己是个记者,一路上什么都没提问,只是把手握成拳头不自然地插在裤子口袋里,别人看来,好像两边口袋各塞了一个橙子。
    酒吧里人很多,只有大门旁一个小桌子还空着。通常,这种位置是留给放雨伞的桶或者绿色植物的。可人这么多,有位子坐就该知足了,况且外面天好得能看清银河里所有星星似的,一点雨水都没有,所以也就这样吧。
    我要了一杯“海明威”鸡尾酒,她要了一杯热巧克力,真是古怪的选择,虽然已经没有夏天那么热了,可还不至于晚上跑到酒吧喝冒着热气的巧克力呀!
    “哎,关我什么事儿。”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这么想道。
    从包里把本子、笔、录音机拿了出来。
    “能说说你自己吗?”
    “你指哪一方面?”她看着我。
    “嗯,你最想说哪一方面?比方说,平时的工作、生活经历、业余的爱好……说什么都可以。”
    “我在一家私人博物馆里售票,埃及文物博物馆,听说过吗?”
    “知道,以前我还去过,不过没什么意思。”
    “对,我也这么觉得,而且不少人都这么觉得。即使对古埃及很感兴趣的人,对这家博物馆也没什么兴趣。因为里面的藏品实在太少,而且门票又贵。你知道,每次我对参观者说票价的时候,自己都会脸红。”
    “呵呵,我对票价倒没印象了,只是觉得博物馆没意思。”
    边说边在本子上记下了“博物馆售票”,接着我问:“那下了班呢?”
    “也没什么事情。看看电影,散散步,没什么特别的。”
    说完她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也看了她一会儿,然后小心翼翼地说:
    “我听说你吃过人。这是真的吗?”
    她一下子微笑了起来,把周围的空气都笑松了。
    “我一直在等你问关于我吃人的问题呢。”
    我也跟着她笑了。
    她停了一下,好像是唱片里上首歌和这首歌之间的短暂停顿,然后接着说:
    “是真的。”
    我把笔一下子握紧了,直起了身子,往前倾去。刚想说话的时候,我们的饮料送到了。
    “您的海明威。”
    “您的热巧克力。”
    我用吸管用力吸 了一口。
    她用小勺稍微搅了一下,然后也喝了一口。
    “我说的是真的。我的确吃过人,而且好几个。”
    没等我问,她就自己接着说:“可是说来也怪,别人从不相信我是食人者。”
    我一边记录,一边问:“你对别人说过你吃人?”
    “当然,不然你是怎么知道的?”
    “倒也是。”我想着,白被她抢白了一句。
    “你是怎么对人说的?”
    “就这么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可从来没人信。”
    我更好奇了,忙问:“为什么?说一遍给我听吧。”
    “好。”她微笑着答应。
     
    “我不知道你对食人者有多少了解。可我和那些别的食人者有很大不同。具体地说,我有一种奇特的本领。”
    她撕开赠送的小饼干的塑料包装纸,把饼干掰成两半,一半塞进嘴里,另一半递到我面前,我摇了摇手,她放回了盘子。
    我听见松脆的咀嚼声,好像从扑满落叶的山谷中传来的脚步。
    脚步声远去,她喝了口热巧克力,又接着说:
    “每次我吃了一个人,就会变成那个人的模样。”
    “什么?”我望着她,她神色安详,一如平常,好像刚才只说了句“今天天气真好”。反倒是我,一脸发自内心的最为诚挚的惊讶。
    “哈哈,看,你也不信了。我真有这种本领,吃了哪个人,就会变成那个人。不是有句俗话,吃什么就是什么,听说过吧?这句话可一点儿不假,我就是一个例子。”
    我还是不能相信,“能说得详细点儿吗?”
    “当然没问题,不然我也不会接受你的采访了。”她把另一半饼干也塞进了嘴里。
    山谷里的脚步声再次响起,然后慢慢消失。
    “我第一次吃人是二十一岁,也记不清为什么吃了。可能是一种心理上的必须,反正就莫名其妙地吃了一个人。怎么吃的,我也记不太清了,这你应该能理解吧?有谁会记得好多年前的某一顿午饭?”
    我摇了摇头,说:“这不太一样,我不能理解。”
    “不能理解就算了,无所谓,反正就是这样。我想说的重点不在这儿,而是我吃了以后发生的事儿。”
    边说边移了下小桌子中间的蜡烛,又喝了口她的热巧克力。
    “第二天早上,我洗脸时吓了一大跳,镜子里出现的居然是被我昨晚吃掉的那个人的脸,我以为撞鬼了,两腿禁不住地抖。隔了好一会儿,才渐渐意识到是我的脸变成了那人的模样。不仅如此,连声音体型也变了。我忙去找我最要好的朋友,可他无论如何也不信我说的话,以为我是个疯子。直到过了些日子,他们发现‘我’不见了,大惊小怪地报警、登报。当然,他们怎么也不可能想到原来我成了别人。
    我的那个最好的朋友有天突然想到,我曾去找过他,和他说过吃人这件事。他和我的家人朋友一商量,一致认定我被吃了,而被我吃的那个就是凶手,于是告诉了警察。而被我吃的那人的父母,知道警察在抓我,以为他们的女儿真吃了人,忙给了我些钱,把我送离了城市,躲开了警察的追捕。
    这样,‘我’成了被害人,而真正的被害人,倒成了罪犯。很滑稽,是不是?
    到了新地方,我又吃了几个人。具体几个,我有些记不清了,反正不是六个就是七个。每次都是那样,吃了哪个人,就变成那人的样子。
    其中只有一个,毫无麻烦,一个性格孤僻的失业者。因为没麻烦,所以我特别记得。吃他就毫不费事,过了几天又吃了下一个,那个失业者就这么失踪了,根本没人理会。他一个人住,和父母没有任何往来,没一个朋友,连熟人都没有。可怜人哪,就连失踪也没人知道。
    而剩下的那些,或多或少都有些问题,平白无故地少了个人,总会有人怀疑,不过没人猜到我经历的真相。事实上,就算我告诉别人,他们也只是哈哈一笑,当我在说疯话而已。”
    我听得目瞪口呆:“那你说说现在的这幅身体吧。”
    “嗯。我是去年下半年吃的她,快一年了。我很满意,她长得很好看。说实话,我都记不得自己本来长什么样了。当初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连一张照片都没带,时间久了,好像在迷宫里转来转去,把最初的情形就全部忘光了。”
    说完她长长叹了口气,手指弹了下杯子。
    “可既然已经开了头,就只能这样下去。我现在有了份正常的工作,上个被我吃掉的人,和别人也没什么联系,家人只剩下一个姐姐,关系也不融洽,所以虽然失了踪,姐姐也没放在心上,朋友开始倒是手忙脚乱地找过一阵,可乱过以后,还是各忙个的。
    因为大多都是这样,我也没遇到过什么问题。就是有时会遇见现在的‘我’以前的朋友,她朋友不算少,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不过也没什么,碰上朋友聚会,我能推就推,实在不行,去了那儿,不说什么,一个人闷着,久而久之,她的朋友也觉得找‘我’没劲了。
    我还是挺满意现在的生活的。每天都很悠闲,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也不用担惊受怕。
    而且,说真的,我很喜欢现在的外表,每天照镜子时都很高兴。”
     
    听着这么闻所未闻的怪事,我想就连最有经验的记者,都会一时感到茫然,更别说我这个其实还是学生的见习记者了。
    我猛吸了一口酒,又凉又酸。还是一点都不信她的话。
    “那假如有一天你看腻了呢?”
    她连想都没想:“ 那就到时候再说了,现在至少还没有。”
    “能说说你是怎么吃人的?你还从没提过。我很想知道你的那些受害者是怎么被你盯上的,他们有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你的地方?你是怎么和他们接近的?”
    “呵呵,你的问题还真多呀。被我吃掉的那些人,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也没有共通点。一般也都是很偶然地遇到他们,再简单不过。但总的来讲,我都挑一些生活圈子窄的人下手,这样麻烦会少一些。只有一次,我故意吃了个有一大帮朋友的家伙,什么时候都把自己当成中心,总是拉着一大帮人出去胡玩。我实在烦那人,就把他吃了。
    变成那家伙后,我故意处处显出和以前不同的地方,人多的时候不怎么说话,也不爱出风头。可他的那些朋友们没人关心这些,只是开始觉得有些奇怪,会问我怎么了,可没多久又有了个新的家伙成了他们的头,就把‘我’就晾在了一边。
    等吃了下一个,‘他’不见后,我开始还担心那帮朋友会到处找他,所以很小心地打探了一下,可那些人还是照常过着以前的日子,跟着那个新头儿到处瞎混,找了我几次,没找到就算了。都是些什么狗屁朋友。”
    我想了想,对她说:
    “这样的人我也认识,是挺讨厌的。”
    “所以我吃了他。”
    “我可不至于把他吃了。而且那些朋友才更讨厌。”
    “是,可我不可能把他们都吃了呀。”
    说完,她仿佛憋着一口气似的,把杯子里剩下的热巧克力一饮而尽。然后说:“不早了,我要走了。”
    我连忙说:“稍微等一下,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完呢。能说完再走吗?”
    她看看我,问道:“哪个问题?”
    “就是你怎么和你的受害者接近,并把他们吃了的?”
    “哦,原来你对具体的实施这么好奇呀。不过我不想说这个,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说的秘密嘛。”
    这样的一篇采访,我估计不可能被刊登出来。即便最劣质的地摊杂志上的文章,看着都比她的叙述真实。
    我有些失望地看着她。对她如何作案这点,我倒真的很好奇。至少能使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故事变得完整,而她又偏偏不肯说。
     
    她也盯着我看了很久。突然对我说:“我知道你不信,那你敢不敢现在跟着一起来我家?”
    “我?”我愣了一下。
    我几乎能确信她说的不是真的,这样的故事,要是有人相信反倒奇怪了。可下意识里好像有些什么东西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用刚才那个文学的说法:我隐约感到了一丝害怕。
    照理讲,对这么一个比荒诞本身还要荒诞的故事,有值得害怕的地方吗?但我真的感到一丝害怕,虽然只是一丝,不过我现在“确实”觉察到了,而不是片刻前所说的“隐约”。
    真奇怪,我竟对这感到了害怕!另一方面,我也真的很想跟她去,她的谈话全然不像真的食人者,和我搜集的那些资料上所说一点儿不同。我很想知道真相,而且我对她颇有好感。我抬起头,她在灯光下,双眼笑意盈盈。
    我在灯光的这边,在去和不去之间无从选择。

     
    October 21

    刺客(五)

     

    半夜的刺客进城
    找到了石头
    绿色的石头磨快了他的怪刀
    有条尾巴     金色的
    夕阳下的花生

    刺客量了下怪刀
    一尺一寸
    砍断了麻绳
    刺客出城

    狼狗问
    “您打哪儿来?”

    October 19

    刺客(四)

     
    晚上,我
    看见一个人站在屋顶上
    和影子一样
    也是黑的
    October 16

    刺客(三)

     
    刺客说
    我饶你狗命
    今天我不想杀生
    我的剑可不长眼
     
    黑熊说
    我管你想什么
    我又不要你的剑
    今天吃的就是你
     
    下午的阴影
    把森林铺平
    刺客的手里提着剑
    October 14

    刺客(二)

     
    看着强壮的对手,刺客心里忽然有些不忍,觉得他可能上有老、下有小,杀了他一个,等于毁了他整个家庭。
    刺客于是叹了一口气,平静地说道:“你走吧。不过你记住,我不是怕你。”
    然后头也不回,飞上屋檐,燕子一般地离去。只有夕阳把他快速移动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October 11

    刺客(一)

     
    刺客蒙着脸
    背着剑
    从屋顶上飞过去
    倏的一下
    就像这样
    倏——
    大白天的
    不小心一下掉到地上
    刺客没有表情
    买了瓶牛奶
    然后原路走了回去
    October 09

    超人

     

    那天舅舅在街上看见一个男的,戴着眼镜,整齐的西装下面掩藏着欲盖弥彰的肌肉。像电影《超人》里的男主角——超人! 舅舅觉得他随时都会扔掉眼镜,脱掉上衣,露出那身带披风的内衣,飞向蓝天,拯救世界。
    舅舅很想亲眼看看超人是怎么变身的,所以一路悄悄跟着他。
    他走进了电话亭!舅舅很激动,因为舅舅知道,在电影里,电话亭就是超人的换衣间。
    舅舅躲在远处等着,很久很久。后来,舅舅肚子很饿,于是没管超人,就走了。

    October 05

    飞碟


    睁开眼睛,我
    就忘了世界的样子

     


    公路电影里,永远围绕的主题是沿着公路伸展开的旅行。其实,沿着公路的不仅仅是旅行,还有最平淡的生活。就像大多数人沿着公路,坐着汽车,从这里去到那里,或从那里回到这里。
    我就给你们讲个我在汽车上的故事吧。

    一天,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我好不容易在车门口有了勉强放脚的地方。前胸后背都贴着人。车子里又闷又热,路不平,车晃来晃去,人也跟着动,好像是风浪里的小船。可是没办法,附近只有这趟车,要是不坐就只能走路了。
    以前我还是挺喜欢走路的。那时还没现在这么胖,偶尔甚至跑跑步,踢踢球。记得我是球队的守门员,我们队有几个家伙特别厉害,基本上靠着他们就能压着对方打,我这个门将就像门神似的,贴在球门上,没什么事情。
    记得有一次…… 哦,不对,实在扯他妈太远了。对不起,对不起,人胖了以后就爱唠叨自己还是瘦子时的事儿。
    刚才说到哪儿来着?
    对,以前我不胖。
    现在胖了。

    在车上,前后都挤满了人。可没办法,人人都想在这个时候坐这趟车,我也是,所以不能怨别人,要怨只能怨自己的生活和别人一样。
    车子开进七月早晨,沿着明晃晃的田野一路向前。太阳一动不动,蓝天像布一样往下拉。隔着车窗的空气被人都挡了回去,没法透进来,这反而增添了人的想象。车里每个人的心里都像或庸俗或高雅的诗人似的,或庸俗或高雅地赞叹着田野上的清风。说穿了,谁不希望自己能像个诗人或画家,或者,至少像个三流诗人或三流画家,见着什么好景就咏几句、画几笔呢?
    可我既不会咏诗又不会画画,所以只能酸溜溜地那么想。
    就在这时,车子猛地刹了一下。车厢里所有的人都向前倒去,就像水龙头一开,水顺势流出。
    我的手臂被人紧紧拽着。
    回到刹车前一秒的姿势后,有个人忙不迭地向我道歉:
    “对不起,刚才那下刹车实在来得太急了……”
    “没事儿。”我咕哝了一声,瞄了那人一眼。车里的人把我都挤瘦了,也没心思和人客气,而且这点小事儿,谁都不会放在心上。冬天凌晨的草自己都被冻得瑟瑟发抖,哪会有心思去管有没有露珠。
    车子往前,风景往后,乘客一动不动。
    突然又有人拽了一下我的手臂,不是拥挤时的那种无心接触,更像踢球时的那种故意拉扯。我往边上一看,就是刚拽我的那家伙,他对我使了个颜色。然后往我这儿靠了靠,轻轻地对我说:“小心你的钱包。”
    我有些奇怪。看着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裤子口袋,钱包安然无恙。虽然里面没什么钱,可要是掉了的话总是平白无故的损失,而且会有不少麻烦。
    “注意过会儿上来的那个穿绿夹克的家伙,是个小偷。”他小声地说。

    说说我的职业。初中毕业后,我就在精神病院工作,以前瘦的时候在食堂里做菜。其实我根本不会做菜,但因为吃的人都不正常,所以就无所谓好吃难吃,反正他们饭后的抱怨或者赞叹和我做的菜从来没有关系。
    我不知道你们住过我工作的这家精神病院没有,如果没住过,我可以给你们介绍一下。
    我工作的地方虽然叫疗养院,不过来疗养的主要是有精神疾病的人。和所有别的真正的疗养院一样,我工作的这家也依山傍水,远离城市,风景十分秀美。换句话说,坐落在与世隔绝的深山老林里。久而久之,连我这样的正常人回到城里,都会觉得有些难以适应,更别说那些原本精神就有问题的病人了。
    我一直有这样的怀疑,精神病院其实就不准备让那些病人康复,就像猎鹿人不会希望鹿都被打完一样,后者是前者存在的理由。我觉得精神病是一种会传染的疾病。所以在精神病院这么久后,哪怕只是在那儿工作,也不知不觉变得多疑起来。
    过了些时候,厨师当久了,我变得很胖,手臂比以前的大腿还粗。刚发现自己变成胖子那会儿,连镜子都不敢照。倒不是讨厌胖,只是觉得镜子里的不是自己,好像总盯着陌生人,而那个陌生人也在同时盯着我。应该说,这是害羞的一种表现,就像男孩子刚开始发育变声的时候,总是因为害羞而有些不习惯,再有就是讨厌别人嘲笑自己的嗓音。
    刚巧在那个时候,医院里看护人手不够,看我正好合适,就把我从食堂调到了住院部。我的工资也随之水涨船高,所以我还是挺高兴的。而食堂里空缺的厨师位置,又随便找了个人来补缺,反正菜做成什么样,在这家精神病院是无所谓的。

    看护和精神病人的接触更多了,所以碰到的稀奇事儿也更多。
    而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慢慢适应。医院里有个病人最听不得“神经病”这三字,万一听见,哪怕不是在说他,他也会狂风般的发作。可巧的是,医院里还有一个病人没事儿就爱骂别人“神经病”,洪水似的堵也堵不住。
    所以这两位碰在一起时,最麻烦的就是我这个看护。
    有一次,那个爱骂人的……
    算了,我不想说了,那次的事儿,反正拉开他俩后,我觉得自己累得像被打了麻醉针的大象,一连休息了几天。

    现在再提那件事,我还是觉得汗流浃背,在这样的车上,流的汗已经够多了。
    那个人预言一样的警示,把我弄得稀里糊涂。可在听见那话的时候,我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清晰感,可这种清晰,却保持着比回忆更快的速度,闪电般划过大脑,然后消失,以至我无从想起。
    也许那个陌生人警示里包含的荒诞让我回忆起了在精神病院的工作,但也许并不是,在现实中得到的警示和我回忆中的荒诞只是毫无关联的两件事物。我是说,毫无关联,没有逻辑上的前后关联,也没有诗歌里跳越的关联。
    德谟克里特说:“只要找到一个因果性的解释,就胜过成为波斯的国王。”
    他可能是对的,也许事物之间的确有必然的联系,只是我没意识到而已。

    在一个小站上,汽车停了下来。车门哗的一开,车上车下的人们就像两个国家的战俘似的,做了一个交换,下去多少,上来多少。
    虽然我对那个警示毫不在意,把它早就远远地抛到大海里,可它却像个灯塔一样,在远方发着微弱的光,穿过雾,穿过远方。
    我不自觉地观察起了刚上车的乘客,他们的长相毫无例外的普通,异乎寻常的相似,好像夏天水面上一模一样的荷叶,你难道会记得第七行第三列的那片叶子不成?
    正是因为这种难以避免的相似,所以我的辨认工作十分困难。突然真的见到一个人穿着绿色的夹克衫,我眼光扫到他的时候,他似乎躲了一下,不过动作很快,也很自然,所以几乎看不出来。
    我的心一阵猛跳。好像发现了猎物的猎人,或者这么说,好像觉察到猎人的猎物。
    我把右手插进裤子右边的口袋,那里边放着我的钱包。然后用手握紧。
    绿色夹克的那个家伙。一脸镇静,可我看得出,他不时在用余光看我。其实我也觉得奇怪,为什么小偷会注意到我?
    从头到脚我都不像个有钱人,只是一片和别人一样的荷叶,可能稍大而已。钱包里所有钱加在一块儿也就够吃两天盒饭。天知道为什么有人会盯上我的钱包!

    车子还是那么颠簸,我觉得下面的马路都被它震疼了。说来也怪,越是紧张,我越容易走神。刚才还在紧张钱包,一会儿的功夫,就关心马路了。
    突然,有人喊了一声:“飞碟!”
    整个车厢里的人一齐朝外望去。
    天空中好像挂着一大一小两个太阳。那个小的正在移动,速度很慢。有那么一会儿功夫,它就停在正靠我的车窗外,我觉得在那片白光的后面,好像有一种目光在观察着我。车子似乎停了下来,也似乎没停。这段时间似乎很长,也似乎很短。我看着那片白光,清晰地听见自己血管的声音。一种普通的流水声,在静静的山林里,低低地流动。这催眠曲一般的声音也笼罩着那层白光。突然,蓝天中的白光凭空消失了。好像蓝色就在一瞬间补齐了原先的一个洞。但我觉得那道光好像进入了我的心里,上下腾挪。我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没觉得。

    回过神的时候,车子已经到了终点。车门开着,乘客大都下去了。我是最后几个之一。绿夹克不见了,心颤了一下,连忙摸口袋。才意识到原来手一直在口袋里握着钱包,一动没动。还是有些不放心,偷偷看了下钱包,一样不少。想起那个提醒我的怪人,我觉得很好笑。
    下了车,有点不舒服。于是朝前慢慢地走。本来我还得等另一班车,可是需要等很长时间,而且这么好的天,就当散散步,毕竟我还没胖得走不动路。

    阳光把大路照得太蓝,直晃眼睛,所以我决定从旁边的树林穿过去。七月上午的树林,树叶就这么垂在树干上等风。深绿浅绿的树叶大大小小,像一朵一朵背光的花;若有若无的阳光高高低低,像一扇一扇透亮的窗。我辨认着各种声音,可安静极了。小路上横着一根长长的树枝,周围聚满蚂蚁,好像种子撒了一地,一不小心就会开出蘑菇。散落在树林里的每块石头都被妥善放置,像不断迸发但被小心掩藏的各种欲望。
    转眼穿过树林,回到了路上,眼前骤然的明亮让我觉得此刻是新的一天。然后,我又想起了车上遇见的怪人和经历的怪事。

    让我从头开始想一遍。
    为了上班,我坐了那班车。车上很挤,急刹车时有一个人拽了我一下,然后他低声警告我,过会儿会有个穿绿夹克的家伙上车,那是个小偷,会来偷我钱包。我不由产生了戒心,在下一站,真有个绿夹克上来了。我很小心地用一种不引人注意的方式提防着他。
    他的确没注意到我在注意他,慢慢地向我靠近。趁着一个刹车,他把手伸进我的口袋!我像等候很久的捕兽夹一样,把他牢牢抓住。
    那个绿夹克一下子惊慌失措,小声地求我放过他。我本来就胆小怕事,生怕他还有别的同伙,以后常来找我麻烦,看自己也没少东西,所以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放开了他。

    不对,好像我记得有人喊了一声“飞碟!”。
    可我又记不得了。我觉得好像有道白光正以比回忆更快的速度离开,以至我无从想起。在我大脑里只有等待小偷上钩的紧张和抓住他的那一瞬间是那么清晰。没有别的,对,我记得很清楚,刹了一下车,一只手伸到我口袋里,我一把抓住了他。
    就是这样。

    下车后,我看见那个提醒我的人。于是追上去,告诉他,多亏了他,才让我的钱包没被偷走。
    他笑了笑,什么都没说。原本我想表示感谢,可在想说谢谢的时候,话自己变成了:
    “对了,你怎么会知道有人会上来偷我钱包?而且知道得那么详细?”
    他说:“我有特异功能。”他顿了顿,“我能知道五分钟后发生的事情。”
    亲耳听见这样的话,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也不知道该问什么。他倒接着说:“你一定不相信,可这是真的。其实知道五分钟后可能发生的事情,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本领,而且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
    我说:“怎么会没用,就是多亏了你,我才保住了钱包。那你会不会分不清现在和将来?”
    “习惯了就好。我从生下来就这样,早适应了。你想,五分钟的功夫,在你的生活里能发生多少事情?什么都不会改变,你从车站走到家可能就不止五分钟。也许你会觉得有时候,五分钟已经足够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了。可你想想,你活到现在见过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我只不过比你早知道五分钟而已,经历的生活都是相似的平淡,绝大部分五分钟都是平淡的。”
    “这么说吧,”他接着说道,“除非我路过一家银行,觉得五分钟后会有抢劫。然后我可以去警告那里的人,让他们做好准备。而这种警告,又不太可信,他们多半会当我有精神问题,不会当回事儿。等到抢劫发生后,他们一定还会怀疑到我的头上。反而给自己惹麻烦。而且,退一步讲,即使他们真信了我的话,可在一番解释后,五分钟已经过去了大半,他们还有多少时间做准备?”
    他又看看我,我点点头。
    “所以,你知道了吧,这没什么用处。今天提醒你有小偷,其实我也很高兴,毕竟我也不是经常能遇见这种情况。”
    这下子我倒笑了,对他说:“你说得倒也对,我从前也没遇见过小偷。不过,你虽然这么说,我还是谢谢你。”
    他客气地说:“不用客气。”握了握我的手,“好了,我得走了,再见。”
    我看着他离开,然后因为怕晒,所以走了刚才那片树林。

    穿过树林后,阳光还是那样强烈。我边走边想:
    假如有一天,他得了绝症。当然,这只是假设,我真心希望像他那样的好人健康长寿,在人世间获得幸福。可是,假如有一天,他得了绝症,也只能和所有的常人一样没有察觉,五分钟的预感在这时不会改变任何事情。不,他比别人的痛苦长五分钟。
    想到这儿,我叹了口气,继续向前走着,马上就要到了,都不足五分钟的路。而太阳一动不动,光线白而强烈。
    但假如是这样的情况:他对着喜欢的姑娘不敢启齿,虽然她也喜欢他。有时幸福就这么溜走了,可这在他是不会发生的,虽然只是提前五分钟而已,不过这不是很多人都希望拥有的能力吗?

    September 28

    鸽子

     
    中秋节那天我像平常一样,睡到中午,我觉得这样很幸福。
    醒来后我开始数数。小时候我们都会数数,特别是在捉迷藏的时候。那时我从没意识到中秋节和平常有什么不一样,但捉迷藏前的数数让我感到幸福。
    一般是这样: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时间到!
    有时我会数得很快,有时我又会数得很慢。
    但是现在数数只会让自己睡着,不管多快或者多慢,当然这也是一种幸福。
    再醒来时,我还是没意识到中秋节和平常有什么不一样。我只看见一只鸽子飞了几下,然后落在地上,向前小跑几步,姿势好像一个没有照相机的赶车的游客。
    看了一会儿鸽子,它就飞走了。没多久,天也渐渐暗了,慢慢发红发紫,直到成为一片透明的深青色。
    然后,我看见那天晚上的月亮很圆、很亮。
    September 25

    看门老头

    我想和大家说说我认识的那个很有意思的看门老头。他整天驼着背,哪儿的话都会一点。终日一脸严肃,实际上却善良而幽默。
    话说回来,哪儿的话都会一点的人还是很多的。我有一个画画的朋友就会很多地方的方言和很多国家的语言,虽然大多数只是几句话,可也不错了。毕竟又不是外交官,所以也不用要求太高。

    前些天我看见了他以前的一幅自画像,我几乎笑死。那幅画里,他眼睛大大地睁着,好像喷发感情的火山,嘴唇又厚又性感,就像碧姬巴铎那种。更糟的是,他穿着一件草绿色的紧身圆领汗衫!活脱脱一幅男同性恋形象。当然,我对同性恋并无反感,相反,我认识好些同性恋,毫无特别之处,我们一样很谈得来。
    不过,虽然如此,他把自己画成那样,却还是很值得大家开怀大笑的。想一下,一个 五大三粗胡子拉茬张飞似的人物,却瞪着饱含深情的环眼、嘴唇欲张欲合的欲说还休……
    哎,对,开始我不是要你们说看门老头的事儿吗?算了,操,说什么都一样。

    September 20

    气功师

    骗人其实很简单,特别当别人以为你是气功师的时候。
    他小时候就明白这道理。
    十岁的时候,他们搬到了现在住的地方。隔壁有个小孩儿,小他两岁。放暑假时他们一起捉迷藏、玩弹子、有时他讲讲故事。久而久之没了意思。所以他想骗那个小孩儿,让自己高兴。
     
    每一个不同的故事都有一个几乎相同的开始,就像每一次地震总有些几乎相同的前兆。
    有些故事以“有一天……”开始,有些以“从前有个人……”开始,而“气功师”这个故事的开始则是这样的:
    “骗人其实很简单,特别当别人以为你是气功师的时候。”
    就像我刚才已经写的一样。
    明白我想说什么了?对,我其实就是在逗你们,骗人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把别人弄糊涂了,什么都好办。有个词儿形容讲话夸夸其谈,叫做“口吐莲花”,这其实不错,稍待时日,众人便能因此食藕。难道不是件快乐的事吗?
     
    让我想想那个暑假他都讲过什么故事。
    有一个好像叫“橡皮士兵”。橡皮士兵不怕死,因为他们本来就是橡皮做的,不管敌人多强大,没有他们打不赢的仗。橡皮士兵都骑马,他们的武器是枪,有时是古代的长枪,拖着长长的红缨;有时又是激光枪,那种整个宇宙里威力最大的武器。
    和所有别的无聊的故事讲的一样,他们惩恶扬善,无坚不摧。
    故事就像卷筒卫生纸似的编了很久,说着说着他没了兴趣,而那个小孩倒还听得津津有味。
    小孩子就是那么有意思,比方讲:在地上拣到一片废铜,他们会当宝似的藏在口袋里,到了学校再神秘地给别人看。居然有眼红的,先提议用他的洋画来换,不同意后,又动手抢,然后其中一个呼啦呼啦地像个风箱似的哭一番,又是老师又是家长的。结果到了明天,却又好得像是刚结婚的夫妻了。
    小孩子就是那么有意思,什么事情都会当真,什么事情又都当不得真。
    讲了几天“橡皮士兵”后,他没了兴趣,而那个小孩还听得津津有味。
    他让他再讲下去,他就说:
    “后来那些橡皮士兵消灭了所有的敌人,就没了。”
    他说:
    “不可能,总有新的敌人出来吧?”
    他答道:
    “没了。”
    他又问:
    “橡皮士兵去哪儿了?”
    他答道:
    “我也不知道。”
    他说:
    “我知道,我知道,他们去了……”
    他答道:
    “呸,什么破故事,你别讲了。”
     
    眼看他们之间的对话正走向死亡,他又开口了,把对话从沼泽里拉了出来。
    “我跟你说啊,其实我会气功。”
    “真的?”那个小孩睁大了眼睛,“我不信。你给我看看。”
    “跟我来。”
    他把那个小孩带到了另一个小孩家。
    “来,让我们给他看看我的气功。”
    他对另一个小孩眨眨眼睛。眨眼在他俩之间代表了所有的默契。
    所以,另一个小孩对他说:
    “好,你来发功。”
    他于是装模作样地表演了一番,另一个小孩跟着陪演了一番。
    那个小孩看得目瞪口呆。
    心理学里有一个名词叫做“巴纳穆效应”,在个人认识自己的自我知觉过程里,很容易受到外来的暗示,从而出现认知的偏差。比方说不少人对算命先生讲的深信不疑,比方说那个小孩觉得他真的会气功。
    当然,在那时候,他并不懂心理学,但这只说明他没有理论的参考,并不妨碍他实际的运作。
    他把手对着五米外的那个小孩,两掌向外平推,突然“哈”的一下。那个小孩不由往后退了几步,嘴里还说,“我感到一阵很强的风。”
    他接着又做往回吸气的样子,“来!”
    那个小孩真的就这么一步一步移了过来。……那个上午就这么快乐地渡过了,三个人玩得都很尽兴。
     
    他有时会想:如果后来那个小孩的奶奶不去问他妈妈,他到底会不会气功,那个小孩是不是到今天还相信他是真的气功师呢?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那天上午他因此玩得很高兴,并且明白了,当别人以为你是气功师的时候,骗人其实就很简单。
     
    说到骗人,我觉得他很在行,只是他说他自己十分诚实,除了玩笑,他不愿意去骗别人。他对我讲过他小时候的一件事情:
    就像前面提到的: 小孩子就是那么有意思,什么事情都会当真,什么事情又都当不得真。
    他七岁的时候就为了一件比鸡毛还不重要的小事,处心积虑地花了整整一个礼拜,像写剧本一样,编造出了一个逼真的环境,骗他的父母。
    在实行的那天,他却被刚巧经过的父亲看见,以致骗局败露。要知道,他父亲根本不会在那时出现在那里。被父亲带回家,他躲在桌子下面难过了整个晚上,不是为了骗局的失败,而是意识到骗人是可耻的,冥冥之中总有力量会超越你的精心布置。
     
    对我说这番话的时候,他抽着烟,看都不看我。我不知道该不该信他,毕竟骗人很简单,特别和气功有关的时候。
    September 12

    讲给张超超听的睡前故事

    舅舅小时候啊住在乡下,有一次,外婆叫舅舅买酱油。天已经很黑了,舅舅走着走着就迷了路,来到一片坟地。一盏灯都没有,只有猫头鹰在叫。
    舅舅心里很害怕,头都不回地往前跑。可是,后面好像老是有什么跟着舅舅。
    突然,背后伸过来一只手。
    舅舅回头一看,啊……
    September 09

    西科拉先生和他的红色消防车

    走到那条老街的拐角,就是我常去的那家杂货铺门口时,西科拉先生突然听见有人喊,“着火啦!着火啦!快来救火!”
    他连忙摘下呢帽子,换上消防员的衣裳,都没来得及抽完手上的烟,就开着自己的红色消防车,以礼炮一样的声音和速度,乌拉乌拉赶到火灾现场。火很大,更糟糕的是,一个油罐也烧着了。
    “嗯,这样的大火有点棘手,很难办。”
    西科拉先生喃喃自语。
    “不好办呐。”
    他踱着方步在烧得正旺的房子下面来来回回,从上面看,就像穿着消防服的蚂蚁。

    这时,他的老对手大笨象也开着绿色消防车赶了过来。下了车,拖出了水枪对着大火浇水,还吹着口哨,好像是在浇花。大笨象瞥了西科拉先生一眼,粗着喉咙,就像这样说道,“喂,西科拉,看见没,这次多亏有我!”
    西科拉先生不屑地用鼻子哼了一下。可是心里也不得不有些惭愧自己的胆小,毕竟刚才的的确确被大火吓着了。大笨象的到来,既给了他挑战,也给了他勇气。
    西科拉先生不再犹豫,拿起了水枪开始灭火。
    可没想到的事情又发生了!
    他发现自己的水枪居然打不出水!这下,西科拉先生可真着急了,“别人看见一定以为自己又是胆子小了。”他看看前后左右,想不出一点办法,“操,这可怎么办呀?”
    “别急,别急,西科拉,你一定能想出办法来!冷静!冷静!”西科拉先生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他突然想起来用沙土也能灭火,环顾四周,可也没看见有什么沙土。他慌忙找了起来,明明记得来的时候好像看见那儿有沙子,堆得满满的,像大笨象那张胖脸一样。那时他见了还笑来着的。可现在真要用的时候,反而又找不着了。
    “哎,他妈的,那堆土上哪儿去了?”
    忽然西科拉先生想起来,用那么堆沙子只能扑灭很小的一块火,对这样的熊熊大火根本不起作用。
    “我怎么这么糊涂呀!连这都会搞错!”
    西科拉先生又陷入深深自责中。他的脸因为生气也胀得红扑扑的,像个发育完整的西红柿。

    其实不生气的时候,西科拉先生长得并不像西红柿,瘦瘦的,整天戴着顶呢帽子,帽子可以拉高,所以就算是在睡觉时也不用摘掉,反正能当睡帽用。别人都觉得西科拉先生是个怪人。但他自己知道,其实并不是,实际上他只是特别容易迷恋一些事情。比方说,前阵子看见消防员威风凛凛地开着车去救火,一下子就被折服了,顿时迷上了救火。正好,城里老是有火灾,消防员根本不够用。他于是兴冲冲地前去报考,谁知道考官嫌他太矮,没让他通过考试。
    西科拉先生很沮丧,整天要不睡觉,要不照镜子。他觉得自己一点不矮,至少他女朋友库里马小姐不穿高跟鞋就不比他高,虽然库里马小姐的确不是很高,确切的讲,也是矮矮的,可在西科拉先生眼里,库里马小姐和他都不算矮,毕竟西科拉先生平时很少和别人打交道,所以他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就是库里马小姐还有几张凳子。这样看来,他的确不算矮的了。

    又过了些日子,报考受挫的阴影就像沙滩上的脚印,被黄昏时的海水冲得干干净净。西科拉先生也渐渐恢复了往日的神色。没几天的功夫,他把自己的自行车改装成了一辆红色消防车。自己就成了名徘徊在正式消防队外的消防员。
    他意气风发,巡游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等待火灾的来临。
    要是事情一直就这么发展下去该多好,就像夏天能永远无尽延伸。
    可总会有第一阵秋风吹醒做梦的知了。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讨厌的大笨象出现了。

    大笨象长了一张看着就让西科拉先生厌烦的大脸,大耳朵、长鼻子,和所有别的大象一样,不,比别的大象难看一万倍。更让西科拉先生气愤的是,讨厌的大笨象也喜欢上了库里马小姐!
    说实话,西科拉先生只要闭上眼睛,就能容忍大笨象的长相,可就算闭上眼睛,西科拉先生也无法容忍大笨象对库里马小姐的爱意。
    库里马小姐简直像颗豌豆一样娇小可爱。而大笨象呢,他的名字足以说明一切。柔弱的树叶只能属于细长的枝条。西科拉先生觉得自己才是能配上库里马小姐的那根树枝,大笨象最多只能算压在泥里的一块臭石头。
    可大笨象却死皮赖脸地缠着库里马小姐,不停献殷勤,一会儿带她去动物园看熊,一会儿送她新鲜的香蕉,一会儿又给她写诗。
    “动物园的熊有什么好看的?与其跑到动物园去看傻熊,不如就这么看看傻头傻脑的大笨象。香蕉只有猴子和笨象才爱吃,库里马小姐明明只喜欢吃西瓜。”
    “大笨象写诗?别逗了!”想到这儿,西科拉先生自己就笑了起来。
    不过库里马小姐好像有另一套想法,所以她对大笨象总是若即若离地亲近,这让西科拉先生很不高兴。

    也正是因为这点,西科拉先生很严肃地把大笨象当作自己必须打倒的对手。

    他们之间的较量已经开始很久了。如果以我这么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大笨象无疑保持着优势,而且这优势有点像一块烂木头激起的水纹一样,越来越大。
    但在西科拉先生眼里又是另一番景象。他觉得自己占尽优势,大笨象就像戴了顶花花绿绿的小丑帽,被他耍得团团转。有时他也会为了这样或那样不便说明的原因,让大笨象产生一种获得胜利的错觉,可这完全在西科拉先生自己的掌握之中。

    的确,旁观者和参与者的眼光会有很大差距。也不见得就一定是旁观者清,不少时候只有自己身处其中才会有所体会。说不定,我真的看错了,而西科拉先生倒真是对的。
    真相到底怎样,只有西科拉先生自己才知道。

    拿这次灭火来讲,表面上,西科拉先生一败涂地。
    大笨象来得比他晚,却开始得比他早(如果西科拉先生那些失败的行动也能算作开始的话)。
    大笨象比他勇敢得多,当他害怕时,大笨象却吹着口哨,满不在乎地在火场里救火。而且,直到最后,都是大笨象独自把火给灭了。西科拉先生根本没帮上任何忙,只是在旁边兜了几圈,瞪了大笨象几眼。
    最后观众的掌声也全是给了大笨象的。
    西科拉先生站在那儿,略微觉得有些尴尬。不过虽然如此,他在心里却有自己的想法,想着想着,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狡黠的笑容,好像这一切都是他预计好了似的。
    不过,就像刚才说的:
    真相到底怎样,只有西科拉先生自己才知道。

    救完火回来,他洗了洗手,洗了洗脸。这场大火把他熏得可真够黑的,像从石油里飞出来的一只乌鸦。
    换好衣服,又戴上了呢帽子。照了下镜子,仔细看了一遍,好像要在身上找什么好东西似的。觉得满意后,开着那辆红色消防车去找库里马小姐。
    在那栋老楼下面,他又看见了那辆让他厌恶的绿色消防车。
    每次见到那辆车,西科拉先生总觉得它本该是红的,只是太老了,才会长霉变绿。然后是老长的一番感慨。
    不过这次他没说什么感慨的话,因为他看见了大笨象和库里马小姐走了下来。库里马小姐很高兴的样子,一点儿都没注意他也在这儿。就上了大笨象那辆长霉的车子,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西科拉先生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滋味。
    当然,滋味到底怎样,只有西科拉先生自己才知道。

    也许他在想着这么一首诗:

    大笨象大笨象
    鼻子长来屁股胖
    大笨象跳个舞
    西科拉先生高兴地爬上树
    树上到底有什么
    树上有两只香蕉
    一个给
    自己吃
    另一个给
    笨象看

    “算了,”西科拉先生对自己说,“反正还有下一次,到时候,我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你这头大笨象。”

     

    后记:

    西科拉先生是我很小的时候杜撰出来的一个“外国名字”,其实是给屎壳郎起的绰号。一来是“屎壳郎”的谐音,二来“西科拉”这个名字琅琅上口,十分响亮。你只要顺势张大自己的嘴巴,然后稍微动一下舌头,这几个字就出来了。很简单吧?

    今天中午和一个好姑娘聊天时,突然想起了这个名字。顿时就像拉开了密不透风的窗帘,回忆起了小时候编的故事。当然,这篇西科拉先生已有不少新编的地方,毕竟不可能再像小时候那样讲故事了。